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实验教学相关政策、规章制度第二部分院级文件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1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关于规范实践教学文件的通知.......................3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实践教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5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办学效益,充分发挥各类实验室技术、设备的作用,在保证完成计划内教学科研任务的提前下,各实验室可以对外开放。为了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开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验学习的条件,对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均具有积极、重要作用。因此,各类实验室都要采用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资源的效益。二、实验室开放的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生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开放内容主要包括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开放性实验室应定期向学生发布本实验室的科研项目中的研究题目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的自选实验课题,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三、实验室的开放时间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三周向学生公布。学生按实验室公布的时间、内容、地点选择实验项目。并按规定填写相应的申请表,进行登记。每学期开学后第五周开始,组织本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的实施。四、各开放实验室,应根据学生登记的情况,做好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的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指导教师应采用以学生为一体,加强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验素质与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五、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实验计划及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六、学生进入开放性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该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损坏仪器设备的情况发生,按学院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1七、实验室开放时,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好教学秩序、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开放记录。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各实验室将本学期内开放实验的情况按规定格式写出书面总结,报学院教务处备案。八、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其成绩经考核后,按奖励学分计入总学分,该类学分可替代选修课程学分,但最多不超过3学分。由开放实验取得的项目成果,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其成果可根据不同奖项获得不同奖励。实验室须做好成果收集和论文推荐发表工作。九、各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实验项目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可计算相应的工作量。十、各实验室可参照本规定,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二OO三年五月二十五日2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关于规范实践教学文件的通知根据《北京联合大学实践课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及《北京联合大学关于主讲教师教学文件的管理规定》,为使我院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特对实践教学文件进行如下规定:一、实践教学文件存档要求(一)课程档案按评估要求,实验、实训课程的教学文件也应参照课堂教学,以课程档案的形式进行存档,课程档案中存放材料如下:1.实验或实训教学大纲(格式按学校统一模板制作,见京联教[2005]9号)。2.实验教材及实验、实训指导书(选用或自编均可,但要满足学生的教学需要)。3.教案。4.实验课表。5.教学进度表6.课堂考勤表、记分册、总成绩单及评分标准。7.教学任务书。8.学期教学小结。(二)实验、实训报告每门课程的实验、实训报告参照考试课程的试卷存放要求进行存放,并装入学院统一的试卷袋中。存放期1年。存档范围:每门课程存放全部实验、实训报告。二、实践教学文件管理要求(一)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应准备好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指导书、3教学进度表及1/2以上学时的教案、考勤表、记分册。以上文件每次上课时必须携带。(二)教学进度表一式两份,由系、中心领导审核签字后,一份于开学第一周内交所属系(中心)存档,一份放入自己的课程档案中用于自查。教学进度表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可随意变动,若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化,须由主管领导审批备案。(三)主讲教师在本课程结束后应按课程考核要求填好成绩单,按时交所属系(中心)。成绩单必须由任课教师签名,一经填写,不得任意修改。三、实践教学的考核及成绩记载(一)实践教学的考核要求按照《北京联合大学实践教学管理办法》中第七章第30条、31条执行。(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在实验(训)过程中考核成绩或平时实验、实训报告的水平、质量对本门实验、实训课程评定成绩。(三)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实事求是、公正客观,考核成绩采用五级分制,为优、良、中、合格、不合格评定。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二○○六年七月十日4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实践教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各教学部门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的水平和积极性,认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深化实践教学内容,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切实落实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继续设立实践教学基金,并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大力支持集中实践教学课程的建设与实施。一、实践教学基金性质和使用范围实践教学基金是在学院正常下拨给各教学部门的教学业务经费之外增设的实践教学专项基金,由学院教务处统一掌握、统一使用。实践教学基金使用范围:包括各专业的毕业实习、综合实践课程和其它列入专业培养计划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各教学部门均可申请使用实践教学基金。二、实践教学基金划拨标准毕业实习和综合实践课程按最高120元/生的标准划拨;其它列入专业培养计划的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按最高60元/生的标准划拨。三、实践教学基金申请(一)申请实践教学基金应具备的条件1.有齐全的教学文件,包括:实践教学实施计划、实践教学大纲、实践教学指导书等。2.有完整的实践教学过程材料,包括:学生实践教学鉴定表或实践报告等考核材料(其中须有实践教学单位基地或领导评语)、每个学生的实践活动总结、指导教师教学实践总结、教学单位实践教学总结。3.有实践教学成果汇总或者展示。(二)基金申请与核拨办法51.按照教务处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见每学期教务处相关通知),上交申请基金所需材料。2.上报教学文件。教学文件齐全,核拨批准经费的1/3。3.上报学生实践活动过程材料。过程材料齐全,核拨批准经费的1/3。4.有特色成果汇总或展示的实践教学活动,核拨批准经费的1/3。5.各教学部门须在实践教学活动实施前向教务处提交具体工作安排,教务处将根据具体情况派人前往参加调研和检查工作,费用由教务处自理。教务处组织对各教学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召开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讨论,拟定核拨经费额度,并公示一周。四、实践教学基金管理该项基金每学期可申请一次,各教学单位须按以上规定办理手续,不办理手续不拨资金,当年度不申请,资金不能转入下一年度。五、其他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几点意见》(教发字[2000]034号)、《关于建立实践教学基金的意见》(教发字[2000]059号)同时废止。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二○○九年四月二十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