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书二O一九年月日1合伙协议书经、、三人共同研究、认真磋商,一致达成合伙投资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供配电系统PC项目一标段2#220KV总降变电站工程项目(包括土建、电装及变更部分;电除尘及变更部分)的共识,项目鉴于由中天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公司授权合伙人对外以中天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规,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合伙投资人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伙投资人姓名及基本信息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常住地址合伙人合伙人合伙人二、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本协议约定施工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参考公司与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如有延期,根据主合同,日期以此顺延。三、合伙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比例根据该项目的规模及项目运作情况,由合伙投资成员共同协商确定出资额和出资批次,以现金方式出资。整个项目合作阶段,到现在起止出资额如下,出资人名称出资额(元)出资时间出资比例(%)四、利润分享和风险承担1、利润的组成:所得工程款扣除相应费用;1.1、扣除项目所在地一切相关费用(以签章见发票或收据为准),其中包括保函费、材料费、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施工队的劳务费、办公用品的购置、机械费、安全措施费、工伤保险费、甲方或地方单位行政处罚费用、工程相关招待费、合伙人的出资款及利息(月息一分二)、经三方同意的临时高息借款、其他一切的相关费用;21.2、扣除中天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费(工程额的%)、工程项目所在地应税税款及公司应税税款、办公人员费用,暂定两人(财务与文员),月薪5000元/月/人、其他费用。2、合伙投资人按照第方式分配共同投资产生的利润,平均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和风险责任。A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B按照约定平均分配3、本项目所得工程款扣除第四条第1项第1.1、1.2项后,参考第四条第2项,核算利润分成及分配;在工程结算结束后视盈利情况而定,如果项目盈利,扣除相关费用后,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如果项目亏损,合伙人自愿平均分担相应责任,不得有任何不满情绪,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故意、恶意向西北电建一公司、中天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索要投资款、利润及其它款项。3.1、合伙期间,三方应积极面对项目,努力克服一切困难,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逃避,需要出资或解决实际困难时,以三个工作日为约定,合伙人应积极协商,制定出解决方案。若任何一方推诿,影响项目进展,可视为自动退出合伙协议,退出人需经其他合伙人确认同意自愿退出;并且,当工程项目有需要时,退出人还应当积极配合工作。3.2、退出人的投资款退还,在工程结算结束后视盈利情况而定,如果项目盈利,给予投款全额无息退还,不参与利润分成;如果项目亏损,给予投资款按比例相应扣除,退出人不得有任何不满情绪,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故意、恶意向西北电建一公司、中天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索要投资款、利润及其它款项。五、项目安排1、共同指派为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全程控制合伙项目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工程预决算等,统筹支配项目流动资金。2、本合伙项目共同指派负责财务管理,负责安全管理。六、合伙人的责任1、中天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合伙人以公司名义出现,但是如果合伙人在经营过程中,给公司造成名誉、利益损失时,公司有向合伙人追偿的权利。32、合伙人项目经营不善或者中途离场,公司有接管的权利,并有全权处置项目一切事务权益,如果有出现公司垫付或者赔付资金的情形,公司有权利向所有合伙人追偿。七、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伙投资人协商解决,或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或裁定。2、本协议壹式叁份,合伙投资人各执壹份,经合伙投资人签字后立即生效,合作项目内外结算完毕后失效。合伙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