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崖小学“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月”活动总结“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月”活动开展以来,我校将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摆上议事日程,学校专门组织召开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要求各班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行为习惯为核心,以落实《守则》与《规范》两个方面的内容为重点,力争做到贴近班级、贴近学生、贴近生活,扎实开展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月学习教育活动。一、宣传到位成氛围。通过国旗下讲话,让全校师生进一步明确开展日常行为规范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并通过墙报、红领巾广播站和班级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守则》、《规范》和校园规范“十有”、“十无”、“十提倡”、“十禁止”教育内容,以营造“校风正,校纪严,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讲卫生”的良好氛围。二、抓实抓细抓落实。坚持把日常行为养成教育纳入学校的“文明班级”的评比考核中。开展规范升旗仪式、强化“两操”管理、开展行为养成教育、开展“学规范、争五好”等活动。首先从常规训练入手,进行集合排队、进场秩序的训练;上下楼梯靠右行的行走训练;做操动作规范,整齐划一的训练;站、立、行、走军事化的训练;行队礼、升旗仪式规范化的训练;礼貌语、体态语讲礼仪的训练;听课、写字姿势的训练;文具摆放,作业书写格式规范的训练;文明就餐(营养早餐)的训练等。其次在班级设置各种类型的小岗位,让学生“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如设立出黑板报、清洁卫生值日、大扫除、图书管理、班级活动策划等岗位,让每位学生清楚“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责任意识。再次,注重爱心教育、感恩教育以及集体主义教育,让学生感知班集体的关爱和温暖,通过班级的人性化管理,促使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三、活动开展有实效。1、开展“规范在心中”手抄报比赛。为了加强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推动“小学生规范教育月”活动的深入开展,我校举行了以“规范在心中”为主题的手抄报书画大赛,比赛以手抄报、绘画为载体,以“学规范、争五好”为主题。41名选手从身边的生活实际出发,仔细观察,广泛收集相关题材,使比赛作品不仅内容健康向上、题材新颖,而且形式灵活多样、充满时代特色,最后有12幅作品脱颖而出,荣获一、二、三等奖。活动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动手动脑能力,还全面提高了学生学规范、守规范的意识。2、开展“《守则》《规范》伴我成长”主题班队活动。各班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守则》《规范》伴我成长”主题中队活动方案,活动中,有的班级编了《行为规范三字歌》和“小小公民道德”儿歌;有的班级开展了《诚信不能丢》辩论会;有的班级开展了《守则规范在我心》故事会;有的班级开展了“我是班级小主人”诗歌朗诵,丰富多彩的主题班队会,把行为规范教育月活动推向新的高潮。3、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认真开展好“弘扬雷锋精神、争做时代新人”主题活动。在广泛学习、了解雷锋精神的基础上,发出向雷锋叔叔学习倡议书,各中队召开一次大话雷锋故事为主题的队会。学校组织开展“学雷锋,我为学校争光彩”手抄报评选活动,为倡导学生做一个雷锋式的好少年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也培养了学生的爱心意识,形成人人讲文明,班班树新风,文明之风吹遍校园的良好局面,广大同学也懂得应该感恩生活、回报社会,以实际的行动让雷锋精神永驻自己的心田。4、我校还先后组织开展了“我与守则规范同行”演讲、征文、绘画、书法等一系列比赛活动,让学生用自己的方式描绘出自己实践新守则规范的历程。通过讲一讲,饱含深情,述说自己与守则规范相伴成长的经历;写一写,激昂文字,勾画自己心中理想小公民的形象;画一画,情投纸间,展现新守则规范实施以来校园里的新风新貌;抄一抄,意趣并重,摘抄各地实践新守则规范的新闻逸事,使行为规范教育月主题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四、活动实施有保障。1、做好表率,规范养成。学校教育活动是师生共同参与的双边活动,在这一活动过程中,我校教师遵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仪表端庄,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管教管导,教书育人,在言行举止、文明礼貌、衣食住行、卫生习惯等方面做学生的表率;学生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与学校规章制度,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衣食住行、卫生习惯等方面也形成了规范。2、领导重视,保障实施。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月活动,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学习《守则》和《规范》,认真总结贯彻《守则》和《规范》的经验和问题,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工作中的不足,注重养成训练,着力提高教育效果,切实增强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随着规范月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我校的学生们在思想认识和行为习惯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品德得到不断加强,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既培养了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又提高了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还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使学校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将常抓不懈,继续深入,全力打造优良的校风。二〇一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