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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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管理制度目录一、学生及学籍管理1.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学籍管理规定2.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课程注册管理办法3.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办理毕业证书规定4.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关于申请学位的管理办法5.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遗留生管理办法6.遗留生须知7.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教材管理办法二、教学过程管理8.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关于开放教育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的要求9.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开放教育本科补修课程管理办法10.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社会实践”教学工作管理规定11.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毕业作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管理规定12.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遗留生进行集中实践环节的管理办法三、考务工作管理13.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14.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课程形成性考核管理办法15.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课程终结性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学籍管理规定为加强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根据《北京电大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校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1、通过北京电大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的学生,我校为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经中央电大入学资格审核的学生,取得中央电大相应类别、层次和专业的学籍,由北京电大颁发中央电大印制的学生证。2、学生基本信息是学生学籍管理、网上实名注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入学注册时,学生须认真校验个人基本信息后签字,并对签字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入学注册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不得随意更改。3、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起8年内有效,实行完全学分制管理。凡课程综合成绩合格者即取得该课程的学分。4、在籍学生每学期都须办理课程注册手续。5、在籍学生可以申请转学和转专业,具体办法按《北京电大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办法》执行。6、学生因个人原因可以申请休学和退学,但须写出书面申请交班主任,注册课程时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籍管理员。班主任为退学的学生及时办理书费结算手续。7、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须在每年的6月、12月前提交书面申请交班主任,经教务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课程注册管理办法为保证学生顺利实现个人学习计划,按期毕业,根据北京电大学籍管理及课程注册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选课基本原则1、学生选课应遵循教学规律,注重课程的前修后续关系;每学期拟修的课程总学分不得超出毕业总学分除以总学期数;新生第一学期按教学计划选课,原则上不允许自主选课。2、学生超前选课需在拟修课程的前一个学期末提出书面申请,交班主任经教务处审批,被批准学生的姓名、班级及超前选的课程名称由学籍管理员统一制表并收学费。没有免修免考课程的学生,不宜超前选课。二、课程注册要求1、学生每学期都要按规定时间履行一次交费手续,未及时足额缴纳学费的学生,学校不予办理课程注册,学生未注册课程,不能参加课程学习和期末考试。2、学生已注册的课程,但因故未参加考试或综合成绩不及格,参加滚动考试时须再次注册。由于注册数据将直接转为报考数据,因此学生必须在学期初进行报考。3、免修免考课程和集中实践环节也需办理课程注册手续。三、课程注册程序1、每学期放假前,各班班主任将所管班级的学生名单上报给学籍管理员,作为新学期学生交费的核对名单(全部有学籍学生的名单和本学期已注册学生的名单)。2、新学期开学两周内,班主任应与学籍管理员核对本学期交费人数。学籍管理员根据交费情况为学生注册本学期相关课程。3、如有学生不选(含已超前选)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班主任应在开学两周之内向学籍管理员提供学生的姓名、学号及未选课程的名称。4、学籍管理员用教务管理软件注册课程后,上报市电大学籍科备案,注册数据将直接转为报考数据。超过注册时限,将无法更改注册数据。5、学生超前选课程的相关事宜,均由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管理。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办理毕业证书规定为保证我校办理毕业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北京电大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工作规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毕业生资格审核范围:1、课程成绩审核:包括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的成绩审核,课程成绩审核以课程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给予该门课程相应学分。2、集中实践环节成绩审核:包括社会实践教学和毕业作业(论文、设计)3、毕业资格综合审核:是针对开放教育部分专业的某些课程需有课程实验成绩和开放教育本科部分专业需有补修课成绩的审核。4、毕业鉴定:是对学生的操行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能力和学习技能等进行考察和评定。春季的毕业鉴定工作一般在每年的1月底前完成;秋季的毕业鉴定工作一般在每年的7月底前完成。二、办理毕业的程序(一)资格审核1、凡在学籍有效期内修满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的学生,毕业鉴定合格,即可申请毕业。本科学生须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毕业、学位申请表》,分校通知学生核对本人信息,利用教务管理软件进行毕业资格初审,并将毕业资格初审的毕业生名单和数据报北京电大。初审工作一般于每年的3月初、9月初完成。2、北京电大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的毕业生数据报中央电大。未通过复审的学生情况反馈给分校。复审工作一般于每年的4月前、10月前完成。(二)表格的填写1、凡符合毕业条件的开放教育学生,应认真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登记表”。班主任负责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中“分校鉴定”的内容,并负责检查学生“毕业生登记表”中各项内容是否填写正确。学籍管理员负责审核,并在“毕业生登记表”中加盖学校公章。2、学籍管理员分专业、年级填写“北京成人高等院校毕(肄)业备案表”(一式二份)、“北京成人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审批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学校公章。(三)毕业照片:办理毕业手续之前,申请毕业的学生必须已有由易拍网络公司拍摄采集的数码彩色照片及同底版的JPG图象文件。(四)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我校负责接收北京电大下发的电子注册信息,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上的注册证号,如发现任何不符,要求学生出具相关证明,并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基本信息更正备案表》及证明材料上报北京电大。(五)毕业证书办理1、毕业证书的办理包括毕业证书打印、审核、验印及发放等工作。2、证书打印、审核、验印等工作由学籍管理员在北京电大学籍科的安排下完成。3、学籍管理员负责将毕业证书和学习成绩单发给毕业生本人,毕业生须签字备案。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关于申请学位的管理办法为保证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电大开放教育学位审核工作规范》,制定本办法。1、开放教育本科学生,修满专业要求的毕业总学分,且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毕业论文成绩以及成人英语学位考试成绩均达到合作院校规定学位授予标准者,可申请办理学位手续。2、开放教育本科生,应在申请毕业时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毕业、学位申报表》并签名。3、申请毕业和申请学位须同时一次性办理。已达到毕业条件但未达到学位条件的可暂缓毕业,待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再申请毕业并申报学位。4、我校根据各专业学位实施细则,预审申请学位学生的学位资格相关内容,预审通过的学生须用签字笔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学士学位审批表》5、向北京电大上报学位预审名单;北京电大负责初审并上报中央电大。6、我校上报的材料包括:《学位审批表》、学位外语证书复印件2份(A4纸)、2张1寸与毕业证书同底版的相片、学位学费。7、我校留存学生的学位外语证书原件和论文复印件1份,以备合作高校抽查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将学位外语证书原件返还学生。8、我校按北京电大规定时间,办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相关手续。9、学籍管理员负责发放学位证书。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遗留生管理办法为更好地向遗留生提供学习支持服务,使他们尽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办法。1、遗留生是指其学籍所在班级的教学进程已全部结束,未修满最低毕业总学分而学籍有效的学生,或已修满最低毕业总学分,为取得学位而未达到学位标准的开放教育本科生。2、遗留的学生在交足各学期学费后,方可列入遗留生管理范围。3、学生在成为遗留生前须在班主任处核对本人成绩卡中的各项内容并签字确认。4、遗留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到遗留生管理员处报到并建立“遗留生个人档案”。5、遗留生须认真阅读《遗留生须知》,勤奋好学,积极配合并服从学校的管理。6、遗留生须定期登陆石景山电大平台()查看学校通知。7、教材(含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形考作业册、复习指导等)变更版本时,遗留生可在新学期开学的3周内到管理员处登记后购买所需教材。8、遗留生必须依照专业教学计划,完成“集中实践环节”的内容并取得相应学分。9、当遗留生修满毕业最低学分时,须到校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按规定填写并通过分校初审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10、管理员在遗留生学籍有效期内(入学之日起8年)为遗留生填写并保留个人成绩档案。遗留生务必提供详细准确的联系方式。我校不承担因遗留生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管理员而造成的不良后果。遗留生管理员联系方式邮箱:sjslibb@mail.btvu.org电话:6887644568864853转8207遗留生须知各位遗留生同学:大家好!为了使你们今后的课程注册、学习和考试等环节能按时、顺利进行,早日完成学业,请你们认真阅读以下须知并积极与学校配合。1、在你加入遗留生队伍之时,首先你要清楚你的未通过科目,其次应立即制定补学分学习计划。2、每年3月和9月办理课程注册、补学分考试报名及交费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请及时登陆石景山电大平台sjs.btvu.org查看。3、未取得实践环节(调查报告和毕业论文)学分的学生,须提前一个学期提交撰写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统一安排指导教师。4、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月和7月,请大家关注石景山电大平台的通知,及时到校领取准考证。考试结束后请及时登陆北京电大在线平台school.btvu.org查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5、如补考科目全部通过,请登陆北京电大在线平台school.btvu.org查分系统,确认你是否已修满最低毕业总学分,若可以毕业,必须在开学初两周内到遗留生管理员处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办理相关手续。6、若你的联系方式有变更,务必及时告知遗留生管理员,保证与你的联系不中断。7、养成经常上网查看学校各类信息的习惯,遇到问题主动与遗留生管理员联系。北京电大石景山分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是学校组织正常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生获得理论知识的主要来源。做好教材的征订,管理、发放工作是学校整个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我校教材(含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均需到北京电大教材中心统一订购,为保证教材的及时准确到位,规范我们的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定教材管理办法如下:1、学生在校就读的每个学期均须统一缴纳教材预收款。如有课程免修免考等情况不需要教材者,须在开学一周内到班主任处登记备案,毕业时一并结算教材费用。2、学生的作业费用包括在教材预收款内,凡在班主任处登记不要教材的学生请到中央电大读者服务部自行购买作业、复习指导等辅助教材,学校不接待个人单独购买学习材料。3、学生在领取教材(包括文字教材、音像教材等)后,如发现有破损、缺页、无声像等情况,自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到班主任处登记后更换。需更换的破损教材内如有书写痕迹则不予更换。4、本科学生的补修课程的相关教材,由学生自行解决。5、学生如需使用各门课程配备的多种媒体教材,可以在班主任处查看或直接登录查询资源表,填写预约单后可到视听阅览室借阅。6、各班班主任须详细记录班级内每名学生各学期的教材发放情况,建立学生在校期间交费及使用教材的个人账目。在班级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内结算班级教材账目,并与教材管理员核对后,进行教材费用结算工作。7、每学期期末班主任在各班校友录内公布班级教材账目。学生如有教材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班主任处反映,或直接发邮件至邮箱sjslibb@mail.btvu.org,我们将尽快为您解决并给予答复。石景山分校关于开放教育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的要求为贯彻“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各专业的教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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