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解决全县教育系统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大幅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升质量为核心,深化管理内涵,强化目标考核,着力质量达标,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稳步提升我县义务教育质量。二、主要目标(一)总体质量目标: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县义务教育质量达到全省有影响、苏北争一流、处前列。1.巩固率基本达标。义务教育初中巩固率达XX%以上,小学达XX%,辍学现象基本消除。2.“择校热”有效遏制。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XX%。3.学业质量高位均衡。每所小学的学生学业合格率达XX%以上,每所初中的学生学业合格率达XX%以上。4.综合素质评价优良。每所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XX%以上,每个学生至少掌握1项艺术特长和2项体育运动技能,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优秀率分别达XX%和XX%以上。5.教育质量满意度高。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教育质量的满意度达XX%以上。(二)学业质量目标:一年薄弱提升、二年基本合格、三年优质均衡。根据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的校情和质量现状,按照分类定标、分层推进、整体共进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推进。三、行动任务(一)建构高效生命课堂。质量提升的关键在于高效生命课堂的建构,高效生命课堂的关键在于教师观念的转变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注重学习兴趣的激发,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快乐学习。积极探索多媒体教学背景下的课堂教学研究和数字化学习新路径。切实加强学习能力的培养,从预习、听课、作业、复习、检测、反思等环节指导学生,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品质。围绕质量指标,面向全体学生,把促进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进步作为提升教育质量的重点予以突破,把降低低分率作为教师教育教学质量的重点考核项目。(二)优化教学过程管理。各学校要按照新修订的《县中小学教学管理基本规范》,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课程难度,确保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落实。全面落实课程安排公开制度,所有中小学校课表及任课教师必须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各班级课表及对应任课教师必须在教室外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重视和加强对每一位教师在计划、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活动、成绩考查与评价、教学研究等八个教学基本环节的规范要求、检查监督和反馈矫正,促使教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三)强化教学常规督查。学校每节课都要安排行政值班人员巡课,逐课检查按公示课表上课情况和课堂教学状况,及时处理课堂教学中的偶发事件。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学校常态化随机督查的力度,增强学校过程管理意识,提高常态化管理水平。教研室建立教学工作视导制度,坚持随机视导与集中视导相结合,加强对薄弱学校的专项视导,每学年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集中视导,每次教学视导检查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照县局质量提升的各项工作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四)科学检测教学质量。各学校要形成常态的单元教学质量检测反馈机制。教师要根据单元教学要求,在每单元学习结束后组织单元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认真分析。要认真组织期中考试(小学除外)和期末考试,并召开教学质量专题分析会,充分利用期中、期末测试成绩分析资料,帮助教师找差距,研对策。县教育局对各学校、各学段、各学科学生学业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测,每次抽测结束要召开有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参加的质量分析会,通报抽测结果,总结经验与不足,反馈工作建议。教研室根据抽测结果建立数据库和质量台账,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和校长考核的重要依据。(五)推进质量评价改革。建立基于质量的绩效考核制度。各学校要根据《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基于质量的绩效考核方案,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引领和激励作用。继续修订完善《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方案(试行)》,建立涵盖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注重考查学生进步的程度和学校的努力程度,以及基于数据和事实的科学质量评价方案,并逐步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六)有效开展校本教研。校本教研以课堂教学为载体,以教师专业化成长为核心,以教学反思、同伴互助为主要形式,以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真实问题为切入口,通过听课、评课等形式展开研讨,共享资源,解决问题,促进教师共同成长。坚持“教研即科研,问题即课题,解决即成果”的教育科研理念。校长每周听课不少于两节,每学期不得少于40节;中层干部每两周听课不少于3节,每学期不少于30节;教师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0节。教研室要加强学校教研工作的指导,选择学科力量较强的学校建立学科教研基地,选择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捆绑共进。(七)深化特色学校建设。特色学校建设是办好每一所学校的有效方式。特色学校建设要做到“三个结合”,一要与课程开发相结合。县教育局积极开发《简史》、《国学启蒙》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课程。各学校要结合本校传统优势和学生兴趣需要,在课程、制度、德育、科技、文化、活动等重点领域开发校本课程,为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和有选择的教育。二要与社团活动相结合。大力开展发展学生天赋、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特长的社团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用具有科学性、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多样性的社团生活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在活动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三要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文化是特色学校建设的核心,是由特色项目走向特色学校的桥梁。要在特色项目上深度挖掘,在学校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变革升华,凝炼出具有时代精神,富有地方特色的校园文化,形成全校师生共同或相似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八)推行岗位聘任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原则,各学校普遍推行岗位管理制度,试行学校选聘班主任、班主任选聘教师的逐级选聘方式。凡是没有被选聘的人员一律转岗或交流,凡是不服从县局统一交流安排的人员一律予以待岗。(九)建立质量问责机制。校长是学校质量提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质量提升不力的校长,一律予以问责或调整岗位。班主任是学校质量提升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在选聘教师过程中因不负责任而导致该学科教学质量不达标,或因自身工作不力导致班级整体教学质量不达标的班主任,学校要及时予以撤换,凡是被撤换的班主任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晋升职称。教师是学校质量提升工作的关键,对岗位疲劳、职业倦怠、师德失范、教学质量严重不达标的教师,一律予以待岗直至解聘。县教育局与学校校长、校长与分管校长、校长与班主任签订质量提升责任状,确保按序时完成质量提升指标。四、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县教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教育科、教研室、教科室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二)经费保障。设立专项经费、奖励经费、补助经费等。(三)政策保障。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县委县政府《关于解决全县教育系统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县教育局出台的一系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