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困难职工补助及送温暖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困难职工补助工作和送温暖活动的管理,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将有限的资金切实投入到困难职工的生活救济当中,杜绝乱批、乱支,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坚持的原则第二条坚持为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困难的原则:1、坚持严格按照上级工会制定的《公司员工生活困难补助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困难职工补助工作及送温暖活动的监控办法》执行、检查、处罚的原则;2、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3、坚持困补资金使用公开,工会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4、坚持上级工会检查、审查的原则;5、坚持执行上级工会组织的有关文件、规定的原则;第三章关键点和监控负责人第三条监控关键点1、杜绝困补费变成“人情”款乱批乱支的问题;2、杜绝探视伤、病住院职工(领导)失控的问题;第四条监控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公司工会主席第四章内容和程序第五条范围及对象凡与公司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正式职工,发生下列生活困难情况时,均可按规定申请补助和作为送温暖的对象。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者;2、遭受意外灾害,损失较重者;3、本人及直系亲属患大病、绝症,造成生活困难者;4、因工死亡的遗属靠抚恤金不能维持所居住地最低生活标准者(费用列营业外劳动保险科目);5、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确有困难者。第六条审批权限与探视标准1、困难补助(送温暖)审批权限300元以下:工会主席核实审批;2300元以上,由公司工会上报总经理或上级工会审批。2、探视伤、病住院职工慰问品购买标准公司级以上先进工作(生产)者、劳模:300元以下职工本人:200元以下死亡职工家属:200元以下第七条困难补助及送温暖活动程序1、职工补助监控程序:分子公司工会在本人提出困难申请后调查核实,讨论通过,上报公司工会;公司工会根据分子公司提报的《困难补助费请领支付单》讨论通过,公司工会主席签字,由财务支付。以上程序由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定期抽查;看是否召开会议讨论,添写是否真实。超过公司工会审批权限的需报公司总经理或上级工会审批。2、住院伤、病职工探视监控程序:(1)所在单位工会主席核实伤病情况;报公司工会主席;工会主席或主席指定专人按标准购买慰问品组织有关人员探望;公司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由财务报销。3、送温暖活动监控程序:分子公司工会调查核实、讨论通过;上报公司工会;公司工会通过核实,看是否符合送温暖条件;公司召开党政工团组织联席会议讨论上报名单和走访名单及金额;上报上级工会特困户,被走访名单;公司工会主席添写支付单;工会主席或主送人挂资并在制表栏中签字;被送温暖者收款并在“领收人”栏中签字;工会主席在支付单上签字,加盖工会公章,由财务核销。以上程序由公司财务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如有违纪,追究有关当事者的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