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的军事制度(一)军事领导机构1、中央军事领导机构北朝时期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和北周三个时期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各有特色。『1』北魏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前后期有很大的不同。北魏为落后的鲜卑拓跋部所建。建国初期,拓跋部刚刚进入奴隶社会,其政权带有浓重的氏族部落联盟的痕迹。北魏建国初,道武帝拓跋珪仿照魏晋旧制设置百官,其中包括不少武官。但北魏前期,这类官职徒有虚名,真正掌握军政大权的是与之并行的鲜卑官职。鲜卑官职主要包括八部大人和内侍官两部分。天兴元年(公元398年),道武帝置八部大夫,以拟八座,谓之八国常侍……出入王命。八座,指魏晋尚书省的八座。次年,道武帝又分尚书三十六曹及诸外署,凡置三十六曹,令大夫主之。至此,八部大夫成为北魏前期的中央军政中枢机关。八部大夫即拓跋部落酋帅,又称八部帅,他们还掌管京畿地区亦兵亦农的部落成员。八部大夫常坐止车门右,听理万几,是辅佐皇帝处理军政的决策机关,也即当时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北魏前期的内侍官有都统长、幢将等。都统长领殿内之兵,值卫王宫,幢将员六人,主三郎卫士值宿禁中者。他们是皇宫宿卫武官,掌管殿内及禁中的宿卫军。当时还设有外朝大人一职,为皇帝侍从官,掌管出纳诏命。内侍官由于身在皇帝左右,常可迭典庶事,参军国之谋,他们有时也可以充任中央军事领导机构的职能,参与军政大事。北魏太武帝时代(公元424-公元451年),北魏前期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发生一些变化。太武帝即位后,加强本不起多大作用的尚书省的实权,渐渐弃置八部大夫不用,尚书省成为全国行政中枢。尚书省中的殿中尚书、南部尚书、北部尚书等成为中央军事领导机构。当时,北魏的内侍官仍然保留,继续发挥作用。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北魏孝文帝仿汉制改革官制,从此,北魏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有了根本的变化。北魏的军事力量在改革后包括中兵、镇戍兵、州兵三部分。其中中兵是军队的主力,是北魏王朝的主要支柱。因此,中兵的指挥系统是中央军事领导机构的主要部分。中兵的领导体制仿效汉制,设领军将军一人,总统中兵。北魏领军将军权势极大,宗室元叉在北魏后期任领军将军,时人称他总握禁旅,兵皆属之。领军下设左、右卫将军各一人,左、右卫将军以下又各领武卫将军二人。领军将军下还有领左、右等职,以下还有各种名号武官。此外,又置东、西、南、北四中郎将,分统镇守京师洛阳(今河南洛阳东北)四面关津的中兵,另设护军将军总统四中郎将(一度归属领军将军)。中兵系统外,北魏后期尚书省设七兵尚书一职专管兵事。七兵尚书下设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都兵等曹郎,分统众事。这是北魏后期中央军事领导机构的又一主要部分。此外,当时还常置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等官职,掌管军事。应该指出,无论北魏前期还是后期,最高军事领导权在皇帝手中,军事领导机构要对皇帝负责。『2』东魏、北齐时期,中央军事领导机构也有一个变化过程。东魏皇帝是傀儡,朝延的军政大权掌握在丞相高欢父子手中。高欢及其子高澄、高洋等人皆在东魏担任丞相、都督中外诸军事等官职,替代皇帝成为全国的最高军事统帅。高氏丞相府中设内、外二曹专管兵事,内曹为骑兵曹,管中兵即鲜卑兵诸事;外曹是步兵曹,管外兵即汉人兵诸事。这是东魏真正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齐天保元年(公元550年),高洋代魏称帝,建立北齐,高洋即文宣帝。高氏代魏后,中央军事领导机构随之发生变化。文宣帝称帝后,立即罢丞相府,将丞相府诸司合并入尚书省,只留下骑兵、外兵二曹,改立为省,称骑兵、外兵省,命亲信大臣唐邕、白建分任二省长官,仍掌兵事,由自己亲自统辖。于是,骑兵、外兵二省成为北齐特有的中央军事领导机关。北齐仍袭北魏旧制,设置领军将军等一套官职统带中兵,还设五兵尚书及所属曹郎主管兵事,大体情况如上述魏制。同时,北齐又在京师邺城(今河北临漳西南)设置京畿大都督一人,统带京畿地区领军将军系统之外的所有军队,职权也很重。以上也都属于北齐中央军事领导机构。『3』西魏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自成系统,与北魏、北齐大不相同。西魏皇帝也是傀儡,实际掌握政权的宇文泰自任丞相、都督中外诸军事,是全国的最高军事统帅。宇文泰在他的丞相府中设有谘议、中兵、外兵等参军及各种僚属,分掌军事,其丞相府成为当时的中央军事领导机关。西魏实行的是府兵制,府兵制虽归宇文泰统带,但却属于宿卫兵,也即是中兵。府兵的指挥系统是西魏中央军事领导机构的另一重要部分。西魏府兵制,设八柱国大将军,宇文泰自任其一,实为府兵统帅,另一柱国大将军元欣仅具虚名,实际统兵者只有六柱国大将军,其各领一军,是为六军。六柱国下,各设二大将军;大将军下,又各设二开府;开府下,又各设二仪同,以下还有大都督、帅都督、都督等职。宇文氏代西魏建立北周后,周武帝宇文邕为加强君权,将府兵收归自己亲自统率指挥,府兵从此成为名符其实的皇帝的宿卫军。『4』北周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自成系统,与北魏、北齐大不相同。北周时期,实行的是仿《周礼》制定的官制。在北周官制中,夏官系统执掌军事,其长官为大司马。周武帝时,卫刺王宇文直请为大司马,意欲总知兵马,得擅威权。说明大司马确掌兵权。大司马下,设有小司马、兵部中大夫、小兵部下大夫等多种属官,分掌众事。大司马府是北周时期的中央军事领导机关。如同北魏一样,北齐、北周的皇帝是最高的军事统帅,各级军事领导机构都要对其负责,最高决定权在皇帝手中。2、地方军事机构『1』北魏建立后,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曾在一些地方设置军府,在缘边地区设置镇戍,并在诸州各置都尉领兵。诸州设置都尉协助刺史领兵,各镇戍设镇将统御镇戍兵,这都可视作北魏的地方军事机构。但北魏时期占主导地位的地方军事机构,是地方都督制。北魏建国之初,道武帝即曾仿魏晋之制设置都督,但地方都督制的确立,却似在太武帝时期(公元424~公元452年)。神麔三年(公元430年),太武帝下诏:诸征镇将军、王公仗节边远者,听开府辟召,其次增置吏员。大约在此时,仗节在外的将军王公等都督方可开府置吏,都督制也才逐步完善。北魏都督,一般由朝廷委派,督率一方军队,统辖范围常达数州。在名位上,北魏都督也有使持节、持节、假节以及都督、督诸军的高下区别,唯独都督诸军之下、督诸军之上的监诸军似不常设。北魏都督一方者,可以全权处理一方军事。北魏赵郡王元干出任都督关右诸军事时,孝文帝因为他总戎别道,特意嘱他以司空穆亮等人为师。北魏前期,前督虽常兼任刺史,刺史却未必全是都督,而且都督所督常不止一州。但至后期,北魏都督设置渐滥,诸州刺史甚至郡守大多为都督。所以北齐高隆之说:魏自孝昌已后,天下多难,刺史太守皆为当部都督,虽无兵事,皆立佐僚。这时的都督已成为地方州郡常设的军事机构,而且具有军政合一的性质。『2』东魏、北齐的地方军事机构大体同于北魏后期,其主体也是都督制。东魏、北齐的都督,从形式上说应有两种。一种是有使持节、持节等名号的主管一方军政的都督,其统辖区域少则数州,多则十余州。另一种是具体领兵的州郡都督。东魏北齐承北魏后期都督滥置之弊,州郡牧守也大多出任当部都督。东魏时,尚书仆射高隆之曾建议整顿地方都督滥置的现象,诸州郡自非实在边要,见有兵马都,悉皆断之。可见这种情况之严重。此外,东魏北齐沿袭北魏,也在沿边地区设置镇戍。东魏北齐的镇戍,镇设镇将、副将;戍设戍主、副。镇戍,也是东魏北齐地方军事机构的一部分。『3』西魏、北周的地方军事机构也大体同于北魏,但于名称上有些变化。西魏时期,地方军事机构的主体仍是都督制,仍与北魏一样,有主一方军政的都督和州郡都督。当时称总一方军政的都督为大都督,加大字,可能即为了与州郡都督和当时的实即领兵官的各种都督区分开来。北周时期,地方军事机构的主体是总管制。总管,实即原来的都督。武成元年(公元559年),周明帝初改都督诸州军事为总管。此后,总管制正式建立。北周的总管有大、小的区别,大者一般统辖数州或十余州,最多者可至数十州;小者仅统一州,实即原来的当州都督。宇文宪在武成(公元559~公元560年)年间出任益州总管、益宁巴泸二十四州诸军事、益州刺史,这是大总管。保定五年(公元565年),周武帝令荆州、安州、江陵等总管并隶襄州总管府。这里的荆州等三州总管应是小总管,即仅掌管一州军事的总管。北周末年,益州总管王谦反叛时,所管益、潼、新、始、龙、邛、青、泸、戎、宁、汶、陵、逐、合、楚、资、眉、益十八州……多从之。这里王谦显然是大总管,其所统18州之总管应属小总管。西魏北周在边境及一些重要地区也设置镇戍,镇戍设镇将、戍主主管镇戍事务,镇戍也是西魏、北周地方军事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二)军队体制1、北魏的中兵、镇戍兵和州郡兵。『1』中兵又称台军,是北魏军队的主力,其性质属于中央宿卫军。北魏前期的都统长等内侍官及其所统,便是北魏宿卫军的雏形,此后经过历代的发展,形成庞大的中兵编制。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孝文帝发京师南伐,步骑三十万。这里的数十万军队,大约全是中兵。孝文帝改制后,中兵称为羽林、虎贲。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孝文帝诏选天下武勇之士十五万人为羽林、虎贲,以充宿卫。次年,他又以代迁之士皆为羽林、虎贲。中兵中的王室子弟称宗子、庶子兵。中兵平时宿卫皇宫和京师,战时出征作战,有时也戍卫地方。北魏中兵的领导体制前后期有所不同。前期,中兵的统帅有都幢长、幢将、四厢大将、十二小将等各种名号。后期,领军将军是中兵统帅,领军将军之下,有各种名号将军,分统中兵。领军将军直接统帅宿卫皇宫及驻屯京师的中兵,权势极大。此外,护军将军亦为中兵统帅,主管驻屯京师四周各要津关戍的中兵,下有东、西、南、北中郎将各一人,直接统带京师四周戍守要津的中兵各部。护军将军的职权逊于领军将军。护军将军所统四中郎将曾归入领军将军指挥,这时的领军将军权势更重。『2』北魏建立后,为了防备北边游牧民族的侵扰,在北疆设立镇戍,派兵镇守。后来,镇戍又设置于南部边界及内地的一些重要地区。镇戍的守兵即镇戍兵。镇戍兵的主要任务是戍边守土,有战事时也要受朝廷调遣出征作战。镇设镇将、副将,戍设戍主、副主,统率镇戍兵,镇将的地位相当于州刺史,戍主地位相当于郡守,戍主也常由郡守兼任。各镇戍领兵数量不等,一般来说,镇拥有兵力三、五千人。道武帝时期所置的军府,便军各配兵五千,又明元帝时王慧龙拜洛城镇将,配兵三千人镇金墉。但实际上各镇戍因其地位的重要与否所有兵力大不相同,多者可至数万,少者不过千余。镇戍兵主要由鲜卑兵组成,如六镇,主要是国之肺腑,虽然其中也有中原强宗子弟,但他们也都鲜卑化了。镇戍兵相对中兵而言,可以视为外军。『3』州郡兵即州、郡属下的兵,属于地方军队,相对中兵,也可称为外军。北魏建立后,曾制诸州各置都尉以领兵,这是北魏州郡兵的早期形制,此后随着北魏的四处征伐,在新占领区设官置守,同时便在全国各州郡形成了一支为数不少的州郡兵。州郡兵的主要职责是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保证封建的统治秩序。但朝廷有大规模军事行动或其需要时,州郡兵也要奉调作战或到外地屯戍。北魏孝明帝时,冀州刺史李韶清简爱民,他死后,有冀州兵千余人戍于荆州,还经(李)韶墓,相率培冢,数日方归。这是州郡兵外出屯戍的例子。2、东魏、北齐的夷汉分兵制东魏北齐的军队体制大体沿袭北魏,也分为中兵、镇戍兵、州郡兵三部分,但其军制也有自己的特点,这就是夷汉分兵制。东魏北齐的开创者高欢在起事之初,赖以成事的都是鲜卑或鲜卑化了的其他少数民族和汉人。后来魏孝武帝西奔,随他入关的洛阳六坊鲜卑不过万人,其余的六坊鲜卑兵大都归了高欢。因此,东魏的军队主体是鲜卑兵,总数当在20万以上。高欢所采取的是以鲜卑人打仗,汉人务农纳粮的作法。当时,也有汉人兵,但与鲜卑兵分开,单立一军,由汉人统率。北齐时,文宣帝挑选鲜卑兵中勇力绝众者组成精兵,号称百保鲜卑.同时,又简华人之勇力绝伦者,谓之勇士,以备边要。后北齐又正式以汉人服兵役,仍取高欢时作法,以汉人兵单为一军。高欢在东魏任丞相时,曾于相府内设内、外二曹主管兵事,内曹是骑兵曹,掌中兵鲜卑兵事;外曹是步兵曹,掌外兵汉人兵事。北齐代魏后,相府诸司并于尚书,唯内、外二曹一度不废,改称外兵省、骑兵省,仍掌兵事。内、外二曹的设立,也是夷汉分兵制的产物。后来北齐尚书省中的五兵尚书所辖尚书郎,也分为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