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黍稷涉密文件管理制度(试行)一、总则(一)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各类文件的保密,防止公司生产经营等各类信息的泄密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公司的保密文件是指与公司一切经营活动有关的,公司不允许对外公布和扩散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种往来文件、函件、银行以及资管公司等提供的不良资产表、文档、报表、会议纪要、资产包内容等。二、密级划分(一)保密文件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绝密、机密、秘密文件;1.“绝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最重要的机密,关系公司未来发展的前途命运,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文件;2.“机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的重要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保密文件;3.“秘密”文件:是指包含公司一般性秘密,其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文件。(二)密级标识密级由公司领导层确认后,文件应当按其密级在其醒目位置加盖或加印相应标识。三、文件外发(一)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外发应当有所记录。绝密、机密、秘密文件必须发至相关部门指定文件接收人签收。(二)绝密、机密文件、秘密文件严禁在内部办公网络上发布、公开和传送。(三)在对外合作中,如确需向合作方提供公司保密文件的,应当首先按其密级由公司领导层书面批准,并在提供前与之签订保密协议。(四)外发公司涉密文件必须填写文件查阅申请表。(五)绝密文件、机密文件:向余振说明,并经公司领导层签字批准后方可外发。(六)秘密文件:统一交由余振负责外发审批并做好借阅记录。(七)严禁复制绝密文件。四、文件保管、存档(一)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由余振负责登记归档,文件签收人需要暂时使用的,可先行保管并做记录。(二)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查阅人和机密、秘密文件的复制应当在余振处进行登记,以备核查。(三)如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使用人不慎将文件丢失,应立即向公司相应的领导汇报情况。五、保密责任(一)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保管人不得擅自复制、外发文件,不得让无关人员接触这些文件。(二)严禁未被授权的人员查阅、复制和摘抄绝密、机密、秘密文件。(三)员工在离职时不得携带公司的秘密、机密、秘密文件。(四)如以上行为一旦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六、作废文件的处理文件保管人应对保管的文件进行定期清理。已过时或作废的文件要进行销毁或者解密。绝密、机密、秘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须领导层签字批准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