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实现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相结合,首先要做的工作是总结和提炼出马克思主义关于实现现代化的普遍原理。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依据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总结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总结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实现现代化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各个个别国家现代化的实践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了实现现代化的一般规律,然后又把这种一般规律运用于中国的特殊国情,从而开辟了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重大作用,一方面,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属性和内在规定性,决定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规律。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共性。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一般只能在各国特色的个别中存在,我们要建设中国模式、中国就要立足于中国的国情,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这又是个性。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又是一个穷国,人口多,底子薄,生产力水平低,即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就是把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结果。只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走自己的路,我们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不断取得胜利。社会祥和、稳定、协调、宽容、理解固然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但这些并不意味着社会矛盾的消失。认识社会矛盾,善于协调和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使社会各种利益主体和各种思想意识处于和而不同的社会,就是们所要建设的具体的和现实的和谐社会。和谐社会作为社会进步的理想状态,在矛盾运动上的表现就是社会矛盾的同一性。但是,同一性不是脱离斗争性而孤立存在的东西。由于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尚处在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后工业文明跨越的进程中,因此,思想上的先进与落后、观念上的前卫与保守、地域间发展速度的快与慢、物质上的贫富差别、城乡对立经济结构的客观存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突出矛盾、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的不够完善等现状,都必然存在并反映到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之中,构成和谐社会矛盾的斗争性。和谐社会的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为了完成新时期构建社会注意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我们必须维护社会和谐,同社会不和谐的现象做斗争。因此,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中需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需要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打击敌人,保护人民,以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推进,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