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学习心得(3篇)时代在变,教材在变,人的观念也在变。《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的颁布实施,无疑是一盏明灯,指引我们走向正确的道路,对我们的教学工作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处处彰显“规范”二字,现将我的心得总结如下:一、抓好常规、规范教师行为。《规范》中对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等教师的教学行为做了明确要求。如:上课要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重视对学生动手操作、制作、演示与示范的指导,尊重学生经验,促进学生生活和学习经验与教材文本的连接。合理运用挂图、标本、录音、投影、录像等教学媒体辅助教学,积极探索现代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实现教学信息化。加强反馈矫正教学环节,注重目标达成。教师要提前候课,站立讲课。上课衣着得体,举止文明、亲切、自然、大方。上课讲普通话,语言要精炼、准确、生动、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板书清楚,书写工整,用字规范,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上课关闭手机,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拖堂。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缺课。禁止酒后上课。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等等。二、评价要采取科学方式。倡导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规定内容与自选内容相结合,书面测试与口头测试、动手测试相结合,学科测试与特长测试相结合。所以,建议学校结合教师基本功、教科研等来开展多形式的师生评价。因为教育活动过程是复杂的,并非所有因素都能够直接量化,而学生喜欢定性评价,所以可以多采用。根据学生个人学习的努力或发展进步程度分为合格、良好、优秀三个等级,以此判定每个学生的学习态度、投入、方法、效果。三、教学研究要成为教师自身发展的需要。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和学科课程标准,关注教育教学新进展,科学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重视校本教研。校本教研要以提高教师专业素养为根本,以提高教学效率、提升学生素质为中心,以研究课标、教材和教法为重点。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等要积极组织教学研究活动,不断完善校本教研制度。“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对孩子的教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我们的老师细心、耐心地教导、引领。学无止境,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会继续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对照基本规范的要求,反思自我,并找出差距,让先进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