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教育改革成果之我见提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同样党和政府也在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使教育事业取得跨越式发展、国民素质显著提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教育公平制度建设显著加强、更多惠及困难群体。教育改革取得的具体的成就有:基础教育逐步转向义务教育政府办,高等教育打破部门办学管理体制,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办学,民办教育也异军突起等。关键词:改革开放;教育改革;改革成果正文: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使中国的社会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世界为之震惊。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教育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了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懈探索。一、基础教育中国义务教育体制适应基本国情经历了艰难曲折的探索。一直到改革开放以前,中国曾提出过发展意义上的“普及教育”的概念,但并没有使用法律意义上的“义务教育”概念。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次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正式颁布实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第一次变革:“人民教育人民办”是依靠地方和人民群众办基础教育的体制,调动了各地办学的积极性,也促进和加快了各地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发展进程。但由于中国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和明显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各地发展基础教育的财政能力存在巨大差距,这也就导致了在普遍发展基础上的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基础教育差距的扩大。为了确保中国义务教育的基本普及,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向弱势地区和弱势人群倾斜。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难点被锁定在贫困地区、贫困农村和贫困家庭,这些也因此成为政府努力的重点。“九五”和“十五”期间,为促进中西部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国家实施第一期和第二期“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使全国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小了差距,减少了不均衡现象。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第二次变革:实行义务教育政府办。中央政府行为力度的加大,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基础教育的发展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普及。2000年中国如期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任务。但是,在广大农村、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中却仍然存在困境和诸多实际的问题。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2006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该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它标志着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已经上升为国家意志,被海内外广泛誉为“中国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这也标志着中国义务教育实现了由“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重大历史性转变。二、高等教育“在改革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基本格局是中央一套,地方一套,低水平重复建设。中央部委的院校办学是面向全国、面向行业的,地方需要人才不能从那里得到满足,地方就要自己办一套。而中央所属高校也是分别由各部委办的,后来有不少地方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厅、局)也办了高校。”李岚清在其教育访谈录中的这段描述,真实准确地概括和反映了当时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状况和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艰难历程。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也是难点。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直接主管教育工作的李岚清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1994年、1995年和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召开了三次高教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在改革实践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了以往的经验,明确了改革思路。1998年,高教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召开,提出了“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八字方针”。之后,在中央政府领导下,以1998年国务院机构调整为契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计委等有关部委在各地的配合下,对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院校集中进行了三次大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门办学的体制问题。在世纪之交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高校的合并成为最易为社会和百姓所感知的一件大事。20世纪90年代初期,一些地方按优势互补的原则对当地高校的布局结构进行了调整,出现了南昌大学、上海大学、扬州大学、广西大学、延边大学等由多所高校合并重组办学的典型。世纪之交,全国共有556所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387所、成人高等学校169所)经合并调整为232所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212所、成人高等学校20所),净减324所。通过合并,一些地区高校重复设置、单科性院校过多、办学规模过小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高校布局结构调整出现好势头。整个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过程波澜壮阔而又相对平稳顺利。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突破性进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形式包括共建、调整、合作、合并四种形式。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部门办学管理体制,淡化和改变单一隶属关系,解决“条块分割”问题,变“条块分割”为“条块有机结合”;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扩大省级政府统筹权;正确处理中央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各业务部门的关系;改善和加强中央政府宏观管理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与此同时,高等教育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所作的其他各项改革也取得突破性进展。例如,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已经取得历史性突破,打破了过去“包分配”和“包当干部”的传统模式,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等阶段,初步建立起了“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新机制。当然,这些积极的探索仍在不断地调整和完善之中。三、职业教育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教育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正如温家宝指出的,“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职业性、社会性、人民性”。这深刻地揭示了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教育的根本属性。职业教育的这一根本属性决定了其外在的任务:培养技能型人才,参与生产服务和推进技术应用。“职业学校的基础,是完全筑于社会的需要上;职业教育须适应社会需要”,这成为其内在的发展规律。在教育体系中,职业教育是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最为密切的教育类型,是典型的需求推动型的教育,必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办学。2005年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这“三个转变”,本质上是职业教育体制改革的战略转换,是对职业教育发展内在规律的遵从。这“三个转变”,是一个渐进的、曲折的过程,甚至是一个职业教育起落反复和兴衰更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职业教育从自身的基本属性出发,遵循内在发展规律,围绕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外在需求,不断主动进行本体自我调适,努力适应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技术进步、产业调整、市场变化、企业发展、消除贫困、社会就业等各种具体的和鲜活的客观需求。四、民办教育异军突起在中国旧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整个教育在办学体制上形成了由政府包揽的格局。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中国政府确定了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向。要适应国家经济体制的这一重大变革,改革传统的教育办学体制势在必行。1993年国家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改革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随着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开展了对传统公办学校办学体制进行改革的大胆试验,使中国逐步突破单一政府包办的教育举办体制,学校在办学体制上呈现出日益多元化的趋势。民办教育异军突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民办教育从无到有,异军突起。1992年,中国的四川省出现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所正规的民办学校,引起了全国教育界,乃至全球范围内的巨大震动。进入21世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为标志,中国发展民办教育和办学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和法制化。在法律规范和政策指导下,中国的民办教育得到了持续发展。2006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9.32万所(不含民办培训机构2.35万所),各类学历教育在校学生达2313.02万人。在所有民办教育领域中,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是近年来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热点。民办高等教育从无到有,由弱趋强,已成为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力量。五、小结回顾30年的艰辛探索,教育事业前行的每一步,都使无数中国人的命运发生改变;回望30年的非凡历程,教育事业改革的每一次努力,都在为国家和民族书写着更加辉煌的未来。改革开放以来,教育改革固然取得了许多骄人的成绩,但钱老的”世纪之问”仍在耳边回响。我们的教育水平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我们还要坚持不懈的推行教育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