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12〕02号×××××有限公司办公室2012年3月3日关于规范考勤管理的通知为规范办公秩序,加强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员工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推进企业向高效规范的目标不断进步,公司要求严格规范考勤,并制定了基本考勤规定如下:基本考勤规定1、工作时间:公司全体员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7:00,如果加班的在另外打卡。2、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内打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卡视为迟到或早退。迟到10分钟以内警告,10—30分钟内晚到,罚款20/次,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早退10—30分钟内,罚款20/次,早退未打卡的按旷工半天处理;3、无考勤记录且无特别说明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如有事情未打卡,请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并交于办公室;4、员工必须亲自考勤。任何人不得由他人代打卡,违反规定代打人罚款50元/次,并由××监督,如果××监督不到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希望所有员工按照以上基本考勤规定执行,正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共同营造一个秩序井然,规范协调的工作氛围。×××××××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