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工作制度医务科是在业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的业务行政管理部门。其具体任务与工作范围是:1.医务科具体职责范围1.1组织全院各医疗科室和医技科室进行正常的医疗和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协调医疗科室和医技科室之间的联系,保证医疗工作的开展,严防医疗差错事故,不断提高医疗质量。1.2拟订有关的业务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1.3督促各科制度、标准、规范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1.4对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提出处理意见。1.5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检查卫生技术人员的医疗质量,医疗作风,协助党办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奖罚、晋升工作。2.医务科具体工作任务的实施医务科是联系协调医院内、外医疗业务工作的枢纽。其特点是工作量大,具体、面广、技术性强,因此必须注意配备懂业务的干部。工作要有计划、有重点、避免被动,忙乱。2.1抓好工作计划和总结根据院长指示,结合医院的情况,按时草拟全院业务工作计划和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专题计划。为了使年度计划落到实处,应分季度计划。通过计划,统一行动,要按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计划落实的因素,应及时进行调整。针对计划完成情况,按时进行总结,通过总结提出改进工作和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意见,推动工作不断前进。2.2抓好危重患者抢救及新技术开展抓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是医务科的工作重点。首先制定好抢救标准。学习标准,掌握标准,按标准办事。对危重患者的抢救必须争分夺秒,上必须过硬,科室间、医护之间,必须密切配合。因此,医务科的工作人员要直接深入到抢救现场,组织与协调抢救危重患者,组织好临床和医技科室针对医疗业务需要,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有要求的开展新技术。医疗业务查房制度1、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并听取各级医师对诊疗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患者,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对新入院患者24小时之内,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必须查房一次。1.2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遗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的、重症、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1.3住院医师一日三次查房(时间:8:00-9:30、下午:4:00-5:30、晚上9:00-10:30,手术或抢救患者时,时间可调整),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要随时诊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必要时请上级医师和科主任亲自诊察,指导诊断治疗。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值班医师在交接班时必须查房一次,夜间值班时于11点与交班护士共同巡视病房一次。1.4查房前医务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查房前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作出肯定行的指示。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患者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形体征和分析及下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之内。2、教学查房:对实习进修医师、住院医师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1-2次,由科主任安排。3、业务院长查房:业务院长带领医务科等与医疗有关的科室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参加各科的查房,查房内容包括医疗质量、医疗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病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授权管理制度一、临床医师执业资格授权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在我院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医务科审查后经培训《处方管理办法》合格后授予普通处方权。对于经常使用麻醉药品的特殊科室医生,须经麻醉、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有医务科授予麻醉处方权。3、对于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试用期满后,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医务科审核合格后授予处方权,方能独立执业。4、手术医师的授权管理,应参照关于印发《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流程》的要求执行。5、对于特殊诊疗项目,如介入手术、腔镜手术、麻醉,参照我院《麻醉医师权限分级管理制度与流程》、《腔镜手术医师权限分级管理制度与流程》及《关于下发介入医师手术权限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申请和授权。6、特殊操作技术和治疗,如重症医学、核医学、人工通气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溶栓、心脏同步化治疗、脑卒中诊疗等,经科室培训、考核合格后,提出申请,报医务科复核并授权。7、内镜检查操作者需经专业资质培训或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后,由本人提出申请,科室考核合格后,报医务科复核并授权。二、医技人员职业资格授权管理制度1、从事检验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科,在审核同意备案、授权后方可独立操作和出具相关检验报告。2、取得药士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医务科授予普通处方调剂权,取得药师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医务科授予麻醉、精神药品处方调剂权。3、从事普通放射、CT、MRI、核医学、病理科、超声科、心电专业、脑电专业、肌电专业的技术人员,须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或)大型设备上岗证后,方可进行仪器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一、本规定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三、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管理。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由河南省卫生厅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情形之一的。目录由卫生部制定,需要经卫生部进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目前卫生部公布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如下: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的医疗技术:克隆治疗技术、自体干细胞和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基因治疗技术、中枢神经系统手术戒毒、立体定向手术治疗精神病技术、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技术、瘤苗治疗技术等。2、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同种器官移植技术、变性手术等。3、风险性高,安全性、有效性尚需验证或者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利用粒子发生装置等大型仪器设备实施毁损式治疗技术,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肿瘤热疗治疗技术,肿瘤冷冻治疗技术,组织细胞移植技术,人工心脏植入技术,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治疗技术等。4、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基因芯片诊断和治疗技术,断骨增高手术治疗技术,异种器官移植技术等。四、我院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由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医务科负责。属于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院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以及本规范实施严格管理。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分为普通有创诊疗技术和高风险诊疗技术二类。1、普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资质审批指临床常用低风险,操作简单,安全的有创操作:如导尿、胃肠减压、骨髓穿刺,浅表组织活检,B超引导下诊疗性腹穿、胸穿,外周血管穿刺,清创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成功完成一定例数的操作后,经科室医师资质分级评定小组考核后,予以资质准入,科室、医务科留存备案。2、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分级审批。(1)各科根据本专业有创诊疗操作技术的复杂性,难度和风险,列出高风险诊疗技术目录,报医务科审核。(2)各专业根据高风险诊疗操作过程的复杂性和技术的难度要求按项目进行资质准入,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分专业设制准入标准,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方可提出最低难度的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项目的准入资质申请,申请前必须在上级医师(或有经验医师)指导下成功施行5例,经科室医师资质分级评定小组,根据相应项目考核,达到一定的技术水平,科室上报医务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经公示生效,获得相应高风险诊疗操作技术资格,方可进行独立操作。(3)危重患者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管理危重患者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须承担极大的医疗风险,为了保证操作质量,减少操作风险,除非紧急抢救生命,在操作前要进行科室讨论,评估有创诊疗操作的利弊和选择。原则上要安排技术熟练的医师负责具体操作,不得安排技术不娴熟的医师进行操作。具有高危险性,高难度操作常用项目如下:经皮动脉置管术,各种途径的中央静脉置管术,肺动脉置管术,经静脉临时起搏器安置术,三腔管气囊填塞术,心包穿刺术,气管切开置管术,诊断性腹腔灌洗术,腹膜置管透析术,机械通气,持续动静脉血滤和透析,主动脉内球囊反搏,人工肝与血浆置换等技术。3、有创操作人员资格管理有创诊疗操作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复评一次,进行操作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主要依照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唯职称晋升而变动。当出现下列情况,取消其进行有创诊疗操作的权限。(1)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新标准者。(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者。五、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准入管理参照卫生部,河南省卫生厅相关文件执行,包括医疗技术项目和人员。如批文没有具体人员规定,医院原则上按高风险诊疗技术分级审批与管理。在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或者第三类医疗技术前,必须向相应的技术审核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在我院实施。属于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别报河南省卫生厅和卫生部审定。六、各科室在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时,应当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1、医疗机构名称、级别、类别、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情况、相应科室设置情况;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3、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4、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医疗机构的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5、本院医学伦理审查报告;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七、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经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后30日内到河南省卫生厅办理诊疗科目项下的医疗技术登记。经登记后方可在临床应用相应的医疗技术。八、新批准开展的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在2年内须每年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九、各科室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医疗技术临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