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代表团在巴黎和会上提出的正义要求中国政府代表团向巴黎和会提出的要求:(一)取消列强在华特权的七条希望条件(放弃势力范围、撤退外国军警、撤销外国邮政电报机关、取消领事裁判权、归还租借地、归还租界、关税自主等);(二)取消日本帝国主义和袁世凯订立的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三)归还大战期间被日本夺去的德国在山东占有的各种权利。会议在美、英、法、日、意等国操纵下,他们对中国代表提出的第一、第二两项要求,说这些问题不属“和会”讨论范围,拒绝讨论;对第三项要求,由于帝国主义的共同利益,美、英、法、意也满足了日本的要求,否决了中国政府的正义要求。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失败的消息传回国内,就爆发了五四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