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寓管理制度(苏州长城科技公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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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寓管理制度(一):企业宿舍管理制度企业宿舍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和工人。术语第三条公司宿舍包括公司在a地的宿舍和在各工厂的宿舍,分为员工宿舍和工人宿舍。第四条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包括总部员工宿舍和工厂员工宿舍。第五条总部员工宿舍指公司为所有在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自人职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员工及工作满6个月以上外派到××市以外地区长期工作的员工所提供的宿舍。第六条工厂员工宿舍指公司在各工厂为驻厂工作员工提供的宿舍。第七条工人宿舍指公司为在公司各工厂工作的工人提供的宿舍。工作职责第八条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宿舍的安排、管理、协调和控制。第九条各工厂办公室负责对所在工厂宿舍的管理和协调。第十条各宿舍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第十一条行政部负责解释此制度。相关规定第十二条宿舍入住的条件。1.在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的员工可人住公司宿舍。2.在公司工作在6个月以上但外派到××市以外地区长期工作的员工可人住公司宿舍。3.在各工厂工作的工人可人住公司在工厂安排的宿舍。4.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5.所有人员在人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第十三条宿舍管理。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2.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工厂自建宿舍由工厂统一支付水电费),住总部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3.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4.严格宿舍分类,员工和工人不得混住。5.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7.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8.公司行政部及工厂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9.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其职责如下:(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宿舍长应当及时通知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第十五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人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第十六条住宿人员发生一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经理和总经理进行处理。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单位公寓管理制度】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6.有偷窃行为的。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单位公寓管理制度(二):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宿舍管理规章制度为了使住宿员工在上班之余有个舒适、安全、安静的休息环境,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工作,特制订以下宿舍规章制度,请各位住宿员工仔细阅读,认真遵守。1、所有须住宿或离职员工,必须写书面申请,请示住宿或离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离宿舍。2、每间宿舍选一位宿舍长,负责宿舍内卫生安排情况。3、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宿舍相关制度,服从宿舍长的安排。4、住宿员工必须要爱护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者、除赔偿外扣20-150元。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自然损坏宿舍长及时报部门主管进行安排修理。5、住宿员工要节约用水、用电、人走灯熄、避免自来水长流,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罚5-10元。6、不得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喝酒、赌博、偷窃等行为,不得影响其它员工的正常休息,如有违反罚50-20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并送相关部门查处。7、不得私自带领外界人员(不是本公司员工)留在宿舍过夜。如经发现,私自留宿者扣50-200元。若出现相关问题,后果由留宿者自负。8、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公司综合部。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造成一定后果的除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外还给予一定的罚款,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9、公司将安排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宿舍卫生、纪律情况,并给予打分。根据每月评分总和评选出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各两名,被评为最佳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2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如被评为最差宿舍则给予所在房间人员共100元的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奖罚均在当月工资中体现。10、住宿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编制:审核:批准:单位公寓管理制度(三):公司公寓管理规定苏州长城开发集体宿舍入住规定与指南一、目的:为规范集体宿舍管理,让员工了解集体宿舍管理规定和相关事项办法流程,掌握集体宿舍内电器、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营造出安全、和谐的宿舍环境。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入住青年公社及金冠宿舍的苏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责任部门及权限:责任部门:行政后勤部权限:行政后勤部负责规定与指南的编写、执行、更新。1、管理职能1.1管理人员职责后勤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宿舍各项管理,规划、预算、协调各项事务的开展督导宿舍管理人员执行公司公寓管理规定。1.2宿管办工作职责如下:1、租用/自购宿舍区域的统一管理;2、公寓人员出入管理;3、公寓各项费用的计算和分摊;4、员工入住、调房、退房的管理;5、公寓环境卫生督促、检查、评比;6、每周定期汇报宿管办的工作情况;7、传达宣导有关宿舍管理规定及政策;8、负责公寓物资的发放、维护和维修管理;9、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10、宿舍的检查、管理及违章人员的处理和处罚;2、申请公司住宿流程2.1入住申请流程2.2退房申请流程2.3调房调床申请流程3、住宿须知3.1员工住宿福利1、公司为员工提供优惠住房,在有充足房源情况下,允许员工申请入住单人间(可供直系亲属同住),不享受外宿补助,如私自安排其他人员同住将取消入住资格。2、普工每月享受水、电、燃气费用补贴20元以及免除有线电视费用或itv费用。3.2住宿标准3.2.1青年公社3.2.2金冠宿舍3.2.3水、电、燃气、有线电视、itv及桶装水收费标准注:以上各项费用如有调整,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3.3宿舍分配原则单位公寓管理制度(四):职工宿舍管理制度****宿舍管理制度(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为员工营造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职工。第三条职责分工(一)企管部后勤科负责公司宿舍在各单位间的统筹分配,负责女工楼、夫妻间和外协单位(租)住宿舍的管理。(二)各单位负责内部职工宿舍的统一管理,配备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人员(宿管员)做好分管宿舍的调配、维修及检查等工作。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一)公司员工距离公司15公里以外或无适当住所及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二)凡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均不得住宿。第五条公司提供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第六条宿舍分配(一)职工宿舍按4人/间进行分配。(二)各单位内部可根据职工住宿实际情况进行调整:1.厂(部)中层干部及专家、骨干可安排2人/间;2.对不经常或偶尔住宿舍的职工可适当增加单间住宿人数,但最多不能超过8人/间。(三)各单位职工宿舍安排以入住率在96%左右为宜,入住率超过98%时,可向后勤科提出增加宿舍申请,后勤科应予协调、解决;入住率低于94%时,应将富余宿舍退回公司。入住率=实际住宿人数/(4×分配宿舍间数)×100%第七条每间职工宿舍安排一名宿舍长,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工作任务如下:(一)分配清扫,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二)维持秩序,负责管理公共物品及用水用电。(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2.留宿亲友者。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第八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以下要求:(一)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与监督。(二)宿舍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三)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不得于床上吸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四)爱护公共物品、设施,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五)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放整齐,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臵晾晒,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六)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七)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八)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由各自负责。(九)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员轮流打扫整理,垃圾应及时清扫和倾倒于楼道就近垃圾桶内。(十)对水、电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2.水电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标准使用,多余费用需自理。(十一)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有其他不良、不当行为。第九条住宿人员信息管理(一)各单位宿舍管理人员(宿管员)负责建立、完善本单位分管宿舍住宿人员信息台账,并于每月1日前将《职工宿舍住宿人员信息明细表》(附件1)交企管部后勤科。(二)各单位分管宿舍新增、减少住宿人员或住宿人员房间调整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并于一周内(每周一)将《职工宿舍住宿人员信息变更表》(附件2)交企管部后勤科。第十条各单位负责职工宿舍管理的部门、人员及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否则,停止其居住权利,或对相关责任人记过处理。第十一条宿舍物品的配臵与管理(一)有关宿舍现有的物品(如电视、空调、衣柜、桌椅、卫浴用品、门窗、窗帘、床等)应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后勤科、各单位宿管员应对宿舍物品配臵情况建账登记。(二)住宿职工应爱护使用公司配发的宿舍物品,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具体赔偿标准参见附件3),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处分。第十二条宿舍公用物品、设施维修管理(一)宿舍公用物品、设施的维修管理实行“后勤科统一管理,各单位分担负责”的原则,一般损坏由宿舍分管单位负责维修,分管单位维修不了的,由企管部后勤科组织维修或报请公司批复有关部门组织外委修复。(二)宿舍公用物品发生损坏时,住宿员工应及时向分管单位宿舍管理员或企管部后勤科反映情况,以便及时安排维修。修复时间限制:一般损坏24小时内修复,较大程度损坏72小时内修复或外修报批,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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