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卖场内宣传品派发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B/Z-YX11-2009生效日期:受控编号:ZD-QB/Z-YX11-2009密级:秘密版次:Ver1.0修改状态:总页数7正文3附录1编制:樊平审核:王显军批准:付杰吉林省中东新天地购物公园有限公司(内部资料,注意保密)吉林省中东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ZQB/Z-YX11-20092文件修改控制修改记录编号修改状态修改页码及条款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修改日期3目录1、目的2、适用范围3、术语或缩略语4、职责4.1物业管理服务公司4.2商业经营公司推广部4.3财务管理部5、制度主体5.1发放形式划分5.2商场自身发放5.3商户发放5.4发放要求6、监督与检查7、罚则8、附则9、附件卖场内宣传品派发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新天地购物公园商场内及外围的宣传品派发行为,特制定此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新天地购物公园所属区域(包括商场内及外围)的宣传品派发工作。3、术语或缩略语抵押金:确保能控制范围内的事故与意外发生而采取的金钱抵押方式。4、职责4.1物业管理服务公司(1)负责商户发放宣传品的初步审批和提请。(2)负责宣传品发放的必要条件审批。(3)负责对宣传品具体内容和发放方式进行审查和规划等,发放工作牌照。(4)负责宣传品现场发放的监督和管理。(5)对宣传品发放现场违纪现象,根据相关制度即可处罚或停止其发放行为。4.2商业经营公司推广部负责公司自身发放宣传品的网签申请及牵头发放。4.3财务管理部(1)负责商户发放宣传品的抵押金的收取与返还。(2)负责《宣传品发放许可证》工本费及综合管理费的收取。5、制度主体5.1发放形式划分(1)在卖场内发放宣传品可分为商场自身发放、商户发放二种形式。(2)二种发放形式如果在发放的时间与空间上有冲突时,基本按照优先商场自身,再至商户的原则。5.2公司自身发放(1)此形式是从公司整体发展运作的业务需要,进行的宣传品发放。(2)此形式需商业经营公司推广部提出网签申请,经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总经理助理审批通过后,由推广部带领各商场营业人员发放。5.3商户发放(1)此形式由发放单位所属部门根据其发放宣传品的内容性质来判定是否与商场利益一致。(2)此形式要充分预估其发放后果与效果的积极程度后,依照以下程序办理:○1发放单位所属部门网签提报《宣传品发放申请表》,注明发放位置、发放时间及发放人数,申请至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总经理助理审批确认后,流转至客服部。○2客服部审核通过后根据发放时间及发放人数填写缴费通知单。费用包括:《宣传品发放许可证》工本费:5元/证/人(最长申请日期为30天);押金:100元/证/人(发放结束,押金返还);综合管理费:1元/天/证。○3申请人至财务管理部缴费后,向客服员领取加盖保卫部出入证专用章的《宣传品发放许可证》,方可在指定区域发放宣传品。(3)此形式在发放宣传品时,如未遵守卖场相关制度,或形成与商场同类内部商户形成恶意竞争行为,甚至脱离宣传单内容,口述更多无实际根据的宣传,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有权进行中止发放行为,并酌情处罚。5.4发放要求(1)宣传品内容首先遵守国家相关法规,杜绝虚假宣传。不得采用彩胶纸等劣档纸品印制,且发放前须拿样品到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服务部备案、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发放。(2)不能在宣传内容上与卖场内部商户利益上形成矛盾冲突。(3)必须严格按照指定位置、时间及人数发放宣传品,不得随意增加人数,不得随意走动发放,宣传品发放证过期后自觉终止发放。(4)宣传品发放人员要着店服或职业正装,服从经营区域/商场管理人员及保卫部人员的管理。(5)商户发放宣传品时有违纪现象,对其由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直接处罚,如其不服从处罚,从抵押金中扣除。如无违纪现象,保证金可与宣传品发放结束次日返还。(6)不得乱扔乱放宣传品。(7)不得大声喧哗,制造噪音。(8)不得额外夹杂别样的没有得到事先允许的宣传。(9)不得干扰商场其他业户正常经营。(10)不得引起顾客反感。6、监督与检查商户的宣传单发放,由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做日常和常规监督。7、罚则(1)对于商户发放宣传品过程中干扰商场其他商户正常经营情况,可根据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罚款。(2)对于商户发放宣传品过程中额外夹杂其他宣传品,可根据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罚款。(3)对于商户发放宣传品过程中由于大声叫喊而引起的卖场氛围质量不好情况,可根据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罚款。(4)对于商户发放宣传品过程中由于乱扔而引起的卫生质量不好情况(发放区域周围三米内不允许出现因发放不当掉落的宣传品),可根据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罚款。(5)未经批准发放宣传品的单位,任何部门/商场工作人员有权立即终止其发放行为,并通知保卫本部清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对每人次处以20元罚款。并进行备案,如放发单位拒不交款,物业管理服务公司今后对其不予办理场内宣传品发放许可证件。(6)未按指定区域、位置、时间进行发放,对发放单位/个人每次每证(每人)处以20元罚款。(7)私自涂改《宣传品发放许可证》的,对发放单位/个人每次处以20元罚款。(8)发放宣传品与备案至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样品不符,对发放单位/个人处以每证(每人)20元罚款。(9)发放单位/个人未按要求着店服或职业正装,每证(每人)罚款20元。8、附则8.1本制度由新天地物业管理服务公司客服本部负责解释。8.2本制度自2009年月日起执行9、附件:《宣传品发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