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卫发〔2009〕151号南江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江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级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改善农村就医条件,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运行,我局制定了《南江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成立相关组织,制定有关制度,抓好宣传发动、核资、聘用、管理等工作,把我县农村卫生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特此通知二○○九年六月十二日抄送:巴中市卫生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常委、宣传部杨秀华部长,县政府陈俊副县长,各乡镇人民政府。2南江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改善农村就医条件,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运行,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指导,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机构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诊疗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巩固农村卫生网络,促进农村卫生工作的发展。二、组织领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在县卫生局的统一领导、管理和指导下,各中心卫生院牵头、各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实施。各乡镇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镇卫生院,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本乡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确保该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整合乡村卫生资源,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农村医药市场秩序,理顺村卫生室管理体制,健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提高村卫生室综合服务能力,3为开展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提供保障。实现医药价格统一,看病有登记,取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票据由各乡镇卫生院统一到县财政局领取),进药有凭证,收支有账目的目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四、管理方式及内容坚持自愿加入,全乡统筹,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在各乡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自愿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合理区域卫生规划、布局,重新设置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对其实行垂直“五统一”管理,即统一管理领导、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调配、统一药品购销、统一财务管理及工资分配方案。(一)统一管理领导。自愿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为乡镇卫生院管辖的独立卫生机构,由乡镇卫生院进行行政、业务领导,重新聘任卫生室室长和乡村医生,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档案管理,下达各项工作任务,并切实加强对日常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二)统一机构设置。1、重新规范设置村卫生室。本着既方便群众、又便于管理的原则,对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重新规范设立村卫生室,集中经营和管理。设置地点应选择本村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点(如学校、村委会所在地),各乡镇街道一律不得设置村卫生室。人口多、符合设置原则、有2名或2名以上有执业资格乡村医生的村,首先进行规范和试点,纳入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人口少、距离较近、仅有1名或无乡村医生(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的村逐步纳入一体化管理或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相对较多的可派驻人员到村卫生4室工作,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行。2、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基础设施由乡镇卫生院牵头、争取政府投资或村委会筹资、乡村医生集资等方式建办,达到甲级村卫生室标准。严禁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再擅自、私自设点办医。3、村卫生室坚持由乡镇卫生院举办、村委会协办、多种方式筹资建立的原则。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其资产属国家所有,按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乡卫生院或村委会资金不足的,首次开办经费由被聘用的乡村医生共同筹资承担。其筹资方式可以以有效期内的药品、完好的医疗器械、设备等折价投资或现金借资,确保卫生室正常运转。个人借资、筹资部分,待卫生室正常运转后逐步偿还。(三)统一人员调配。1、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行室长负责制、人员聘用制、全乡统筹调配制。各村卫生室的医务人员由乡镇卫生院在本乡现有医务人员中本着就近、择优聘用原则重新进行聘用。人员聘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合理调配的原则,村医人数已超出规划的村,人员实行全乡统筹、只减不增、内部消化,确保队伍稳定。乡镇卫生院要与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统一到县人事部门购买)。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2名以上乡村医生。2、聘用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卫生工作,思想进步,作风正派;(2)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优先);(3)身体健康,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符合上述条件者由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报乡镇卫生院审查,中心卫生院复审批准,相关资料由乡镇卫生院存档。3、在聘用中,以本村、就近为主兼顾全乡统筹安排,原则上不允许父子、夫妻、兄弟姐妹等家族式卫生室出现。5(四)统一药品购销。由各卫生室每月按需上报购药计划,乡镇卫生院统一采购配送,统一销售价格。村卫生室不得自行采购药品和器械。(五)统一财务管理及工资分配方案。1、村卫生室财务实行由乡卫生院管理制。其财务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分村建账,分村核算,自负盈亏,业务收入建立现金日记账和收入月报表,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必须将上月财务收支情况报表报乡镇卫生院财会室建账;2、各卫生室均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接受财政等部门的检查、监督;3、工资分配坚持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五、机构及人员性质(一)机构性质。纳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坚持乡镇卫生院举办、村委会协办的原则,基本卫生职能不变,属独立的法人机构,独立开展卫生服务等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人员性质。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其乡村医生身份不变,其医疗、养老等保险参照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执行,单位负担比例部分由村卫生室缴纳,个人部分自行缴纳,由各乡镇卫生院统一到县社险局等部门代为办理。六、实施步骤按照自愿加入,全乡统筹,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各乡镇先选择2-3个村(人口多、有2名以上乡村医生)进行试点,不断完善和总结,进一步规范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推开。七、监督管理6乡镇卫生院根据村卫生室的职责和任务,指导制定村卫生室工作制度、预防保健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药品进购及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作息值班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每年与各村卫生室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抓好日常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定期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中心卫生院及县卫生局。县卫生局、中心卫生院不定期对各乡镇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完善不足,推动一体化管理工作健康发展。附件:1、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报名申请审核表;2、南江县甲级村卫生室基本标准(暂行);3、村卫生室工作制度、预防保健工作制度、药品进购及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7南江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报名申请审核表填表日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身份证号乡村医生执业证号个人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申请加入的卫生室名称是否服从全乡调配申请人签字:年月日乡镇卫生院意见(盖章)负责人:年月日中心卫生院复核意见(盖章)负责人:年月日提交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附原件);2、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复印件(附原件)。8南江县甲级村卫生室基本标准(暂行)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规范上墙悬挂,有规范的村卫生室门牌。2、有诊断、药品、治疗、观察等房屋四至间以上,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3、有两名以上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均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具有医师执业证书。4、有基本的设备(诊断桌、椅、检查床、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输液架、治疗盘、敷料罐、洗胃管、氧气包、清创缝合包、无菌柜、吸痰器、简易呼吸器、生物显微镜、开口器、压舌板、止血带、便携式高压消毒锅、有盖污物桶、儿童体检用具、一般妇科检查器械、地站灯、手电筒、应急照明设施、冷藏包(箱)、出诊箱、担架、处置台、健康档案柜、健康宣传黑板等)。5、有120种以上常用药品,配备有中、西药柜、调剂台、中西药衡器具。6、有规范的门诊登记日志、处方、药品购销登记、一次性医疗用品登记、传染病管理登记、计免接种登记、防疫妇幼、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基本资料。7、有规范上墙的村卫生室管理制度、药品购销及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预防保健工作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各岗位工作职责。9村卫生室工作制度1、在村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卫生法律法规,依法依章开展工作。2、加强职工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3、规范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确保安全、可靠。4、严格执行作息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5、强化医疗质量管理、预防保健、计划免疫等工作,努力提高当地群众健康水平。6、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注重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7、规范建立各项登记、记录及各类资料,加强健康宣传、健康促进和心理咨询等工作,规范档案管理。8、认真开展中医药工作,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9、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收费标准,实行按劳分配制度。10、实行室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一岗双责制。村卫生室预防保健工作制度一、在村委会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本村预防保健等工作。二、明确预防保健人员分工及职责,制定预防保健工作管理方案。三、制定预防保健人员职责及防保工作相关制度;主要职责、制度、图表及登记簿(册)规范张贴(挂)上墙;资料档案化管理。四、对本村预防保健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分工、分片负责制;村卫生室负责人对本室乡村医生防保工作实行定期检查、督促和考评制度,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五、从事防保工作的乡村医生,要安排足够的时间深入村民组及村民户进行预防保健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六、按要求做好预防保健等工作情况收集、统计、报告和归档立卷。10七、按时参加上级公共卫生工作会议。八、从事预防保健工作的乡村医生,必须努力学习、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预防保健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村卫生室药品进购及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药事管理。2、实行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统一管理制度。3、严格中、西药品的预算、采购、保管和出入库登记。4、认真执行市、县统一药品价格标准,不乱收费、高收费。5、严把药品购进质量关,杜绝假、劣药品进入。6、随时开展药品自查,发现过期、变质等药品及时报告和处理。7、规范毒、麻、放射、精神药品和贵重药品登记、使用和管理。8、加强药剂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四查十对”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1、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立健全财务账册,做好药品、物资、现金、银行和往来账记录。由所属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财务人员进行指导和审核,并建立财务账。2、有兼职出纳和会计人员,出纳、会计分设,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不管钱和物资的原则。3、定期核对账目,做到现金、银行日记账日清月结。每半月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财务报表。4、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按要求公示,药品收费明码标价,收费有发票。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接受新农合中心、站和群众监督。6、严格财务手续,报销凭证内容完整,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7、科学制定内部分配方案,报所属乡镇卫生院审批后执行。118、及时完善财务档案,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