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会议制度1、院周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各科负责人及其他中层骨干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等工作情况,小结上周工作,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2、护理工作例会:由护士长主持,全体护士参加。每月一次,总结上月护理工作,布置本月护理工作。3、门诊例会:由业务院长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人员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4、晨会:由住院部主任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2二、首问负责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职工的作风建设,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结合乡镇卫生院管理活动的实际制定本制度。2、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受理病人或家属咨询的本院职工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解答、引领、处理病人或家属在医院范围内提出的医疗服务项目、办事程序以及寻医问药等各类问题,为病人提供优质的服务。3、适用于全体职工(含工勤人员)。4、凡是接待来院就诊人员及陪护人员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5、首问责任人对询问者要热情接待,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服务忌语。6、对咨询和所办事宜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认真解答,做到一次性解释清楚,对能及时办理的,应当及时办妥;对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7、对咨询和所办事宜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告知并引其到其他工作人员解答办理,并尽自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8、严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置之不理的的现象发生。对制度不落实、病人意见大的,甚至引发医疗服务纠纷的,每人次罚款50元。3三、请示报告制度凡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县卫生局请示或报告: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员时;2、凡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新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3、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仪器设备,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4、危急病员需要手术而病员所在单位的领导和亲属不在时;5、收治涉及政策法律和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6、发生政治问题,各种匿名信、匿名电话和行凶破坏迹象时;7、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议时;8、职工外出进修学习时;9、门诊有关科室停诊时;10、病人住院期间自行走失或出现逃帐,有关科室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11、调整或提高某些项目收费标准时;12、职工请、休假时;13、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时;14、其他未尽事宜需请示报告时。4四、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一、院长对全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全面责任。业务副院长要开展经常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和医疗护理工作检查,督导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二、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各项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医务人员与科主任、科主任与院长分别签订医疗安全责任状,主管副院长(院委会委员)追究连带责任。三、科室负责人对本科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教育并指导本科医务人员严格履行医疗护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及时查处和纠正违章行为,坚持管理从严、教育从严的原则,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四、不定期地检查督促各项医疗安全制度的落实,研究预防医疗事故和有效措施,教育医务人员以德治院。五、各类各级医务人员对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差错事故承担直接责任。要严格履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六、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因下列过失引起医疗纠纷本人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不遵守劳动纪律、脱岗、串岗或在工作场所从事非医疗活动;2、服务态度恶劣、接待不热情、解释不耐心;3、不履行本岗位所规定的责任,不执行医疗规章制度违反技术操作规程;54、不执行医疗质量特别是环节控制的规定;5、对危重、重症病人不按急诊程序规定处理,不就地抢救,不及时体格检查,不及时出具准确的报告;6、拒收、推诿延误病人抢救治疗及转移病人造成不良后果;7、多收、乱收、私收病人现金造成不良影响;8、向患者或家属索、拿、卡、要,影响医院声誉;9、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到院外从事会诊、手术、体检、检查、化验等各种医疗活动。10、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安全差错直接或间接影响医疗工作。6五、职工在职继续教育制度为了提高卫生院人员业务素质,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对在职教育作如下规定:1、参加上级学术活动短期学术活动,参与者必须发表市级以上论文,经业务院长同意报院长审批。根据需要,医院可选派人员参加重要学术活动,凡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回院后必须进行院内讲课。费用按医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专业进修实行各科人员轮流进修制度,每年度由医院统一计划,确定科目,并由医院与接收单位联系。进修培训人员按规定接受上级医院的业务培训与考试,回院后适时进行院内讲课。进修费用学习费用按医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3、在职继续医学教育鼓励职工参加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取得医学文凭并按规定完成院内讲课。学习费用按医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4、根据不同内容和条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办法,开展以短期业余学习为主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经考核认可授予学分。5、建立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对本单位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7六、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一、将领取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记录存档,还要将签发出去的医学证明按规定统一登记,并有新生儿父母的领证签名。二、报废的出生医学证明,不能自行销毁,应定期交回发证单位,做到证、孩相符。三、应将领发时间、数量、证件编号等逐一登记,领发人均应签名,做到手续清楚。四、专用章管理均应由法人指定的、院办主管业务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如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不善而导致严重后果,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单位法人及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8七、健康教育与卫生宣传1、健教工作要做到年有计划、季有安排、每月有各种宣传、年度有总结。2、门诊坚持诊前教育,墙上卫生宣传资料经常更换,卫生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并做到有资料可查。3、病房每月更换一期卫生板报,并留底备查。4、经常组织读报活动。5、根据不同的季节,不同的节日下村进行议诊健教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卫生院在老百姓认同感。9八、病房管理制度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医生应积极协助。2、做好病人及家属思想、生活管理工作,每月召开工作会一次,征求病人意见,进一步改变工作。3、保持病室清洁、严肃、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四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禁止吸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定期检查。做好消毒隔离,避免院内感染。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搬动。5、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6、护士长全面负责病房财产管理,指派专人分工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办好交接手续。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7、注意保护医疗文书制度,做好医疗文书保管,外人不得随便翻阅,更不得遗失。8、病室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定期召开病室工作人员碰头会,改进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