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栾圣吉高级讲师2前言修订的目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以来,对于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危化品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频发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扭转,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特别是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安全问题较为突出。如表1-1所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在加强执法的同时,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坚决把危化品事故总量降下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3近年来各类危化品事故统计情况:(表1-1)时间各类危化品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事故数目死亡人数事故数目事故数目死亡人数死亡人数2004200520062008200720092010257305218311420111062772315860092210077189215716197352921831491422224811135181379229典型事故案例举例:4案例一:广西维尼纶集团发生严重爆炸事故2008年8月26日早上6时45分,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车间发生严重爆炸事故,爆炸引发的火灾导致车间内装有甲醇、乙炔、醋酸乙烯、液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罐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60人受伤,周边3公里约1.15万居民紧急疏散。56789案例二:南京“7·28”爆炸事故事故经过:2010年7月28日上午,位于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的南京塑料四厂地块拆除工地发生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共造成22人死亡,122人住院治疗,其中11人重伤,爆燃点周边部分建(构)筑物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784万元。造成了严重损失和重大的社会影响。事故原因:施工安全管理缺失,鸿运公司组织的施工队伍盲目施工,挖穿地下丙烯管道,造成管道内存有的液态丙烯泄漏,泄漏的丙烯蒸发扩散后,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到明火引发大范围空间爆炸,同时在管道泄漏点引发大火。10111213141516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学习591号令,领会各条款的真正含义。591号令于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条款也由原来的74条增加至102条。新《条例》从职能部门职责到化学品生产、进口、经营、运输和使用企业的义务都有更为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加大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与行政处罚力度。新增了:1710项制度:1、危险化学品的限制制度(使用、运输和数量等);2、危化品的安全使用许可制度;3、危化品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4、化学品危险性鉴定制度;5、易制爆危化品管理制度;6、安全条件审查与论证制度;7、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警示制度;8、危险化学品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189、重点环境管理的危化品环境释放信息报告制度;10、对铺设管道的管理内容。9项重大调整:1、危险化学品的重新定义(基于GHS);2、下放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层级(下放到县级安监部门);3、增加了剧毒化学品的购买管理;4、完善了剧毒化学品的运输;19注:GHS---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内容包括:(1)按照物理危害性,健康危害性和环境危害性对化学物质和混合物进行分类的标准;(2)危险性公示要素,包括对包装标签和安全数据说明的要求。目前GHS共设有27个危险性分类,包括16个物理危害性分类种类,10个健康危害性分类种类以及1个环境危害性分类种类。205、调整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登记(生产和进口企业);6、对危险化学品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增加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7、安评年次的调整:将每2年1次或每年1次的安全评价统一调整为每3年1次;8、调整和完善了生产许可制度(两个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业许可证);9、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力度。21取消3项制度1、取消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设立审批;2、取消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环节的管理条款;3、取消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制度。其他亮点1、新条例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职能部门的职责作了调整和充实;222、对农药的安全管理给出了更为科学的限定,即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的安全管理同样适用本《条例》,从《条例》第三条的内容来看,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将由农业部门确认;3、大量充实了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事项。23新《条例》修订内容较多,主要修订内容有:扩大《条例》管理范围;增加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制度;调整剧毒化学品运输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鉴定管理;下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和加大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扩大《条例》管理范围根据《条例》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原《条例》管理范围主要为危险货物,而新《条例》采用GHS定义,这意味着所有有危害分类的化学品(包括新化学品和现有化学品)都将纳入监管范围。新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也将从原来的3800多种增加至7000多种,并将逐年增加。首批《危险化学品目录》约4000种危险化学品即将公布。24增加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制度根据新《条例》二十九条规定,首次确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制度。新《条例》生效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在使用该危险化学品之前,应当按《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调整剧毒化学品运输制度放宽剧毒化学品在内河的运输条件,但是国家明令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化学品不得通过内河运输,相关禁止内河运输化学品由国家运输主管部门依据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和水环境的危害程度以及消除危害后果的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并公布。25加强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鉴定管理根据新《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进口企业应当向国家安监局危化中心(NRCC)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这意味着未来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也将同化学品生产企业一样需要为其进口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在原来基础上也增加了化学品的物理危害、健康危害和环境危害等危害特性信息。下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依据新《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从事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26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由过去的省级和市级安监部门下放到市级和县级安监部门。加大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新《条例》第七章中对各种违规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行政处罚,如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新《条例》除以上修订以外,还对其他各条款进行了修订,如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对本企业的安全条件每两年修订为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需增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合格的安全设施;明确规定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依据GHS国标制作并向下游传递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标签。修订后的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原条例实施以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实践经验,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作了全面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在制度设计上有许多新的亮点。28修订后的条例,共8章102条。对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共7章74条。2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一年三月二日30第一章总则1~10第二章生产储存安全11~27第三章使用安全28~32第四章经营安全33~42第五章运输安全43~65第六章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66~74第七章法律责任75~96第八章附则97~102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2危险化学品事故定义:是指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上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重大财产损失,致使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严重的还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危害环境和生态安全。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范畴。根据2007年4月9日国务院公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33(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34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1969年,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在印度中央邦博帕尔市北郊建立了联合碳化物(印度)有限公司,专门生产滴灭威、西维因等杀虫剂。这些产品的化学原料是一种叫异氰酸甲酯(MIC)的剧毒气体。1984年12月3日凌晨,这家工厂储存液态异氰酸甲酯的钢罐发生爆炸,40吨毒气很快泄漏,引发了20世纪最著名的一场灾难。大灾难造成了2.5万人直接致死,55万人间接致死,另外有20多万人永久残废的人间惨剧。由于这次事件,世界各国化学集团改变了拒绝与社区通报的态度,亦加强了安全措施。这次事件也导致了许多环保人士以及民众,都强烈反对将化工厂设于邻近民居的地区。351984年12月2日午夜到12月3日凌晨,美国一家跨国联合碳化物公司在印度博帕尔市郊开设了一家尤尼昂·卡尔德公司农药厂。农药厂有一个储气罐,内装有45吨液态剧毒性异氰酸甲酯(MIC),是制造西维因和涕灭威农药的原料,由于储气罐阀门失灵,液态剧毒性异氰酸甲酯泄漏出来,以气体形态迅速向外界扩散。异氰酸甲酯与德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使用的“弗基恩”毒气统称为两大杀人毒气。事件的头一征兆发生于12月2日晚11时,一名在岗工作的工人发现贮有45吨的异氰酸甲酯的储槽压力上升。午夜过后,3日零时56分,这种液态物质以气态从一个出现漏缝的安全阀溢36出,迅速向外扩散,在将近1小时之内,这些毒气形成浓密的夺命烟雾,悄悄袭向博帕尔市区。大地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人们还沉浸在美好的梦乡里。没有任何警告,没有任何征兆,一片“雾气”在博帕尔市上空蔓延。很快,方圆40平方公里以内50万人的居住区已整个儿被“雾气”形成的云雾笼罩了。人们睡梦中惊醒并开始咳嗽,呼吸困难,眼睛被灼伤。许多人在奔跑逃命时倒地身亡,还有一些人死在医院里,众多的受害者挤满了医院,医生却对有毒物质的性质一无所知。37根据印度政府公布的数字,在毒气泄漏后的头3天,当地有3500人死亡。不过,印度医学研究委员会的独立数据显示,死亡人数在前3天其实已经达到8000至1万之间,此后多年里又有2.5万人因为毒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