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用教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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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实验室规则1、学生在实验课前须按教师要求进行预习。2、保持良好的实验教学秩序,课前应预先分好实验小组,按编定的位置就座。3、学生要认真听取教师的实验指导、注意事项等。实验时要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4、细心观察、分析、思考实验现象,实事求是的完成实验报告。5、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所有仪器、药品和材料,未经实验教师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6、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并清点实验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齐,搞好清洁卫生,关好水源、电源等。7、学生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故意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的,应报请学校酌情处理。8、实行开放式管理,提倡学生利用教学仪器进行自主学习和科学探究。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二0一一年二月实验教师职责1.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2.遵照教材及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内容准备实验器材;协助教师指导学生实验。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3.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护、和材料、药品的回收、处理工作。4.负责实验室、仪器室的设备、设施及仪器的管理工作。每学期结束时,应对库存仪器进行清点,并提出下一年度实验器材、药品等物资的购置计划。5、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开放实验室,鼓励学生自主性学习,教育学生保持良好实验习惯。6.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改进和自制工作,努力提高实验室管理的业务水平。7.采取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8.做好实验各种账册的登录工作,准确完成各类报表,完善实验档案的积累和保存。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二0一一年二月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1、每学期初任课教师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安排表,并交实验教师。2、实验前,任课教师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交实验教师。3、实验教师按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并预先实验,确保其性能良好。借出时向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并由教师再次实验,成功后由教师签字领出。4、学生自主实验,提前填写“通知单”,由实验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安排。5、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进行登记。6、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校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归还时要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7、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逐一查对,将使用情况填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8、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组长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由实验教师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9、所有借用的仪器应及时归还,以保证仪器正常教学使用。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二0一一年二月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1、任课教师借用仪器如有损坏,应填写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注明损坏原因,实验教师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审批。2、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实验教师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领导进行审批。若有丢失或故意损坏仪器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3、对借出仪器若有丢失或故意损坏的,应由个人进行赔偿。4、外单位借用仪器若有丢失或损坏的,且无法修复使用的,按实价(实物)赔偿。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二0一一年二月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1、教学仪器是学校重要资产,实验教师要根据各种仪器的特点定期对各类仪器进行保养,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锈、防霉、防冻、防爆、防光、防毒、防震等工作,要对有关仪器定期采取开机、通电、充电等措施,确保仪器性能完好,并做好记录。2、归还仪器后,实验教师应对归还仪器进行检测、保养,存在问题及时维修,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记录。3、对精密贵重仪器要妥善保管,若出现故障,不得擅自拆修,对本校不能维修的仪器,经校领导批准后送专业部门维修。4、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要认真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仪器,及时维修故障仪器,确保实验顺利进行。实验完成后对每组仪器进行检修。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二0一一年二月教学仪器报损制度1、教学仪器若发生损坏,当事人要填写教学仪器损失报告单,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有关领导审批。2、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复的或修复费用过高的仪器,报请学校领导同意,可以申请报废。3、凡有修复价值的仪器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4、每学期末对教学仪器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审批表,经学校领导同意报上一级仪器管理和财务部门审批。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二0一一年二月教学仪器室规则1、教学仪器的购进或调拨应先验收,仪器按部颁编号进行分类、编号、入账。2.仪器要做到科学存放;按学科、类别、定室、定橱、定位存放,仪器的附件应与主件放在一起,同种仪器应集中存放;仪器和药品应分室存放。每橱应挂(贴)有仪器编号、名称、数量的卡片或清单(橱签),以便于查找。3、做好仪器防潮、防尘、防火、防盗、防毒、避光、避磁等管理工作,使仪器保持完好状态。4.仪器保管要做到四清:物清,即仪器的品种、数量、质量状况和存放地点清楚,并每学期核对一次;帐清,即及时登帐,帐帐、帐物相符,凭证完整无缺;资料清,即仪器说明书分学科存放,妥为保存;标志清,即橱号、橱卡、仪器编号等标志清楚。5.仪器保养要做到二保养。定期保养,每学期结束前普遍作一次除尘、防潮、防锈上油等工作,根据仪器特点进行通电、日晒、检查浸液、擦洗保养工作;用后保养,每次用毕仪器,应做好清洁工作,检查零附件,并做好保养工作,保证完好可使用。6、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7、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按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二0一一年二月微机教室多功能教室语音教室器材设备管理制度1.各功能教室要全面开放,为师生的教育教学和自主学习提供条件。2.各种设备器材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指导使用人员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3.使用前,管理人员要对设备器材进行检测试用;使用中要指导任课教师和学生使用设备,及时解决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使用后要及时清点设备的数量,检查设备有无损坏,如有损坏、丢失,要查明原因,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处理。4.爱护各种设备器材,每室的专用设备器材应相对固定,一般不互用、兼用。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设备带出教室,也不得改动设备或将一些设备和软件带入教室使用。保持室内安静。5.各室必须配备消防等安全设施,定期检查,加强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水、电。6.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器材的规格、性能、用途及保管知识,掌握设备维修的基本技能,会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做好设备的防潮、防尘、通电等常规工作,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如有变动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移交手续。7.各种设备器材要按规定分类编号、入帐、建卡,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8.各功能教室都要设有专用的使用和维护记录本,并认真详实记录。9.设备器材的其他管理要求按照《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教学仪器报损制度》执行。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二0一一年二月地理(历史)教室及文科器材管理制度1.做好仪器的放光、防尘、防潮、防火等管理工作2.地理(历史)教室要面向全体师生实行开放式管理。各种器材应满足学科教学和学生自主学习的需要。3.各种器材、模型等应按规定建帐、建卡,科学存放。定期对帐,做到帐物相符。3.地理(历史)教室应保持整洁,橱内陈列的模型、作品和墙上悬挂的图片、展牌要美观、和谐,为师生创造一个温馨的育人环境。4.学生进入教室,要保持安静,爱护器材,不得将器材带出教室。注意安全,并做好使用记录。5.各种器材的其他管理要求参照《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教学仪器报损制度》执行。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二0一一年二月艺术体育器材管理制度1.学校艺术体育器材面向师生开放,合理利用设备资源,充分发挥器材的使用率,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2.器材要分类、编号、建卡、入帐。定期对帐,做到帐物相符。3.要根据器材其特性合理存放、定位上架。保持室内干燥、整洁。4.借用人应填写借用记录单,按规定借用,课后及时如数归还。5.爱护器材,使用时轻拿轻放,避免损坏。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器材,要严格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6.器材的其他管理要求按照《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教学仪器报损制度》执行。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二0一一年二月卫生器械设备管理制度1.器械设备要建帐、建卡,做到帐物相符。2.器械设备应贴好标签,科学存放。定期进行保养及检修,保持完好状态。3.严格器械设备的管理,按规定对卫生器械进行消毒,确保师生的健康。4.定期对学生体检,提高各种卫生器械设备的使用效益。5.注意器械设备的防护和使用安全,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二0一一年二月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器材管理制度1.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器材是学生实践活动的重要条件保障,要全面向学生开放,满足师生教学及自主学习实践的需要。2.所有器材存放要科学、合理,存放要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实践活动。3.教师应在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教学课的前一周,向管理人员提供所需器材准备清单,管理人员要及时备好器材。4要根据要求,规范建帐、建卡。定期对账,做到帐、物、卡相符。5器材的其他管理要求按照《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教学仪器报损制度》执行。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二0一一年二月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实验室管理规则一、学生进入实验室,保持安静,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其它工具。二、实验课前,应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熟悉实验内容、方法步骤,了解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三、实验时,细心观察现象,认真记录数据,准确做出实验结论。四、爱护公物,严格按实验操作步骤进行实验。实验操作时注意安全。如遇突发事件,应按预案听从教师指挥。五、实验结束,学生要清点、整理仪器,填写活动记录,对实践中产生的废液、废物应放在指定的存放地点。关闭电源和门窗。六、实验室内的仪器、标本模型和其它工具设备,不得随意带出实验室。七.、器材的其他管理要求按照《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教学仪器报损制度》执行。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二0一一年二月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一、馆长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图书馆工作。做到计划、总结及时,工作认真踏实,管理科学、规范,选书采购保证质量,团结协调一致。二、工作人员1、主动协助馆长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认真做好本职工作。2、图书排架整齐科学,方便读者检索和借阅;开架借阅手续完备,认真解答咨询;积极开展阅读指导,举办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3、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图书馆(室)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学识水平。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图法》类分图书,按照《普通图书著录规则》著录。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学校,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运用计算机管理操作系统和操作技能,做好计算机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管理系统正常运行。严禁在服务器上拷贝、复制文件。5、认真做好防尘、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蛀、防光、防意外人身伤害等安全防范工作。6、对图书馆(室)工作人员的其他要求,均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和《青岛市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细则》执行。青岛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二0一一年二月图书借阅规则一、读者进入图书馆要安静有序,凭借书证借书。书库内实行开架借书,读者不准持包进入书库。二、教职工借书总量每人不超过10册,其中多卷书可借一套,但不得超过5册,两个月内归还,教学参考书学期末归还;学生每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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