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材料杨胜明2011年9月7日一、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职能、任务(一)纪检监察机关的性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的职能机关。即: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的“执法”机关,是党内的监督机关,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的职能机关,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机关,是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机关。《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根据这一规定,行政监察机关隶属于各级人民政府,是各级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是管理行政监察事务的行政机关。(二)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纪检机关的基本职能是“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基本职能。教育职能,指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挥党的优良作风,增强反腐蚀的能力的职能。监督职能,指监督党的各级组织特别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的职能。保护职能,指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的职能。惩处职能,指惩处违反党纪的党员,消除党内腐败分子的职能。2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是“纠偏、惩处、教育、保护”四项基本职能。纠偏职能是指监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责,纠正监察对象在行政决策、行政执行、遵纪守法、廉政勤政等方面偏差的功能。惩处职能是指监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责而发挥的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行为的惩处功能。教育职能是指监察机关通过履行职责而对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发挥的教育作用。保护职能是指监察机关在保护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利益,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等方面所发挥的功能。(三)纪检监察机关的任务《党章》规定纪检机关有三项基本任务。(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这一项任务是党章规定的纪检机关的三项重要任务之一,也是纪检机关的一项最基本的任务。它贯穿于纪检工作始终,是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任务。(2)“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这是党章规定纪检机关的又一项主要任务。纪检机关作为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专门机关,要完成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任务,必须全力以赴地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工作,只有党风抓好了,才能有效地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3)“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这项任务,就是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并处理检查对象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行为。行政监察机关的基本任务是:维护政府廉洁,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勤政高效。3二、学习党纪法规和政纪法规(一)学习《党章》,重点学习第七章(党的纪律)和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二)学习好六个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条例》(三)学习好两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三、掌握监督的范围(一)党员的监督范围:本级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党员(二)行政监察对象:一是行政机关,二是国家公务员,三是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四、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工作(一)信访举报工作主要职责: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调查了解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有普遍性的信访信息;协助指导下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办理的信访案件及其他事项。1.做好来信来访举报的登记和处理工作,包括上级转办的信访件;2.认真阅读信访的内容并认真分析,是否有可查性,是4否受理。若受理,填写《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违纪线索或材料登记表》和《初步核实呈批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领导汇报或直接初核;3.明确初核人员(两人以上),制定初核方案或提纲,然后进行初核;4.初核结束后,明确人员撰写初查报告;初查报告的格式:(1)标题,(2)主送,(3)导语,(4)内容,(5)提出意见建议(失实的作信访了结处理;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纪律责任的,作批评教育,打招呼,诫勉谈话处理;有违纪事实,需追究纪律责任的,建议立案调查),(6)调查人签名和时间,(7)立卷归档。5.提交会议讨论6.立卷归档,移送。(二)案件检查工作案件检查,负责承办全县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员和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及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乡镇和县直工作部门的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准则和党内法规,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立案的条件:一是党纪立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条例》第十六条“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者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二是政纪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5第三十条“监察机关按照下列程序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立案:第(一)项,对需要调查处理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反行政纪律的事实,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予以立案;”。1.初查报告(通过信访初查结果,对被反映人错误事实的认定,是否有本人调查笔录和其他材料来作为证据。根据错误事实违反了什么规定。初查报告格式分为案件的来源、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错误事实、依据什么条款提出建议对其进行党政纪立案)。2.立案报告(1)主要依据;(2)现场勘查情况;(3)调查情况;(4)案件分析;(5)调查计划。3.立案审批(1)立案呈批报告(主要送分管领导)(2)填写相关审批表党纪案件填写《立案呈批报告》,政纪案件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送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4.制作立案决定书,立案通知书。党纪立案决定书格式:××党委(党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规定,经××会议研究决定,对××同志的××问题予以立案。党纪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格式:××党委(党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经××会议研究决定,对××同志××的问题立案调查。政纪案件:政纪案件只有监察通知书,其格式为:×6×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主要是第三十条),本监察机关对××同志××问题进行立案调查。5.案件调查(一)调查准备阶段(1)组织调查组:选好调查人员,确定调查组的组织形式(自派或联合);(2)熟悉案情;(3)拟定调查方案:指导思想(通过何途径,达到什么目的),采取的步骤、方法(先易后难还是先难后易,先从人到事还是从事到人),预计完成时间,办案人员的分工及注意事项。(4)拟定调查提纲:列出已收集、掌握的案件线索,确定调查对象。(二)调查实施阶段(1)宣布立案决定,提出要求:一、自觉接受组织的调查,如实说明情况,主动交代问题,认真检查错误,配合组织尽快查清问题;二、不得与同案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盟,不得对抗调查或进行反调查;三、不得对举报控告、证人及上述人员家属进行报复。(2)收集证据:包括书证、物证等(做好调查笔录)(3)案件调查的终止和时限的延长:党纪案件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1个月;政纪案件的时限: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最长不超过一年。(三)调查终结阶段7(1)综合分析案情,审核案件材料,鉴别证据。(2)认定错误事实,证据是否充分,被调查人应负什么责任。(3)错误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材料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二是主要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不要把调查组的处理意见写在上面,留一些空格让当事人签字,当事人签字的内容“写以上材料本人看过,属实”的字体,写日期、签名盖手印)(4)提出定性处理意见:定性意见的依据,处理意见的依据(5)本人检查(6)单位处理意见:由办案人员将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送单位,根据错误事实,召开相关会议,提出处理意见(党支部作出处理决定,党委拿出处理意见)(7)撰写调查报告(8)移送审理(三)案件审理工作1.职责案件审理负责受理涉及党纪、政纪和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申诉控告的复查、复核及移送纪检监察的案件;负责对上年度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回访教育工作,负责指导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的审理业务工作。2.审理基本程序(1)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进行审理。8(2)对案件卷宗进行阅卷(所有材料是否完善,是否还需补充证据材料),若对案件材料、定性等把握不准的,要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协审。(3)撰写审理报告(标题:关于某某违纪案件的审理报告,包含违纪人员基本情况、认定违纪事实、定性及处理意见。)(4)与违纪人员见面:主要定性和处分档次与本人见面,听取其意见建议。(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会议研究(党委会、乡镇长办公会)。关于违纪党员处分报批问题,根据贵州省纪委(黔纪发〔1999〕11号)关于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一是给予乡镇所属机关中股长、副股长和站、所、院长党内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由乡镇党委批准,报县纪委备案;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由县纪委批准,报县委备案。二是给予村民党员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由乡镇党委批准,报县纪委备案;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纪委批准,报县委备案。凡涉及报批的党纪案件,要向批准单位请示。关于对行政监察对象处分报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监察机关对被监察人员作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监察决定,按照下列规定进行:(一)对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领导人员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9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人民政府领导人员,拟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监察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处分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监察机关下达监察决定;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先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下级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罢免职务,或者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免去职务或者撤销职务后,由监察机关下达监察决定。(二)对本级人民政府任命的人员,拟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由监察机关直接作出监察决定,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拟给予撤职、开除处分的,监察机关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处分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监察机关下达监察决定。(三)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任命的人员,拟给予行政处分的,由监察机关直接作出监察决定。其中,县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给予被监察人员开除处分的,应当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6)履行下列手续文件号:如榕纪处〔2011〕8号,榕监处〔2011〕9号标题:关于给予某某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关于给予某某行政记过处分的决定正文:一是违纪党员个人基本情况二是主要错误事实三是定性和处分档次四是写明生效时间党纪案件:本决定从××年××月××日起生效。生效10时间是指批准机关会议研究时间或者纪委会议研究时间。政纪案件:本监察决定自××年××月××日起生效(生效时间与党纪案件形式一样)。若对监察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监察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向本机关申请复审。落款单位:中共××纪委××县监察局时间:是指纪委书记签发文件的时间主题词,党纪案件:党纪处分警告某某决定政纪案件:监察记过某某决定主送:指被处分人员单位及本人抄送: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印发时间:指领导签批时间或签发之后的时间(7)回访教育:指对上一年被处分人员的回访综上所述,一个案件基本材料的构成:(1)立案的依据和条件(2)初查报告和立案报告(3)立案呈批报告(4)立案审批表(5)立案决定书、立案通知书(6)所有证据材料(7)本人见面材料(8)本人检查(9)定性和处理依据(10)单位处理意见(决定)(11)调查报告11(12)审理报告(13)党委意见、政府意见(纪要)(14)上级部门批复文件(15)处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