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激发全体员工的创新意识、爱岗敬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室、子公司。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法和措施,包括管理制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带有改进、创新因素的办法和措施具有可行性。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生产管理部是公司合理化建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定及实施过程的管理及公司级合理化建议台帐的建立、评审、考核、建议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核实等工作。第五条各子公司负责依据公司管理要求收集整理本部门的合理化建议,并做好初审工作,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合理化建议的立项、申报、实施、效益测算、内部奖励及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按生产管理部要求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专业审核及本部门合理化建议的申报、实施工作。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七条凡涉及到以下专业内容的,均可申报合理化建议:(一)改进工艺流程、工艺参数或工艺操作法。(二)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量;有效利用原材料,节能降耗,修旧利废和综合利用。(三)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工机具改进和设备维护、保养方法的改进。(四)自动化、计量等领域推广应用或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应用。2(五)新产品、新方法、新工具的开发;新工艺的开发、引进、应用。(六)对安全、环境保护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改进,提出各类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及各项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七)经营管理思路、机制、工作流程、管理方法方面的改进;(八)企业文化建设和职业化培训方面的改进改良。(九)其它方面改进合理化建议。第八条评审要求及奖励分类(一)合理化建议奖的评价等级按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方案措施的合理化度、建议完善程度、提出难易度、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可实施程度、效果的可持续性、受益单位评价、社会效益以及达到的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二)合理化建议评审奖励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进行,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干涉。(三)合理化的评审需从专业技术角度对建议的真实性、可行性、先进性及产生效益进行核实,结合公司实际及行业先进技术,对提出的建议补充和完善,进行专业评价,提出奖励意见。(四)具体奖励分类要求如下:1、鼓励奖: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经评定具有积极性、参考性或实施价值的建议,未实施或正在实施的,经评审后可给予鼓励奖,依据技术评定确定奖励金额。鼓励奖共分为六等(具体附件1)。2、成果奖:是指已实施三个月以上的项目,经评审通过后可获得该项奖励;根据实施成果状况具体分为效益奖和水平奖。A、效益奖是指是指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的,且经济效益可计算出的,经评定可量化成果的合理化建议;效益奖根据计奖效益和技术评分确定奖励系数,获取奖励。3B、水平奖是指已实施且取得良好效果,但成果不可量化的,依据运行情况及效果进行对比,据技术评分直接获得奖励(具体附件2)。第九条合理化建议分级(一)集团公司合理化建议分为车间级、子公司(部门)级和公司级三级。1、车间级合理化建议,是指已经取得或者将要取得较小效益,通过内部评审技术分数18分以下。2、子公司(部门)级合理化建议,是已经指取得或者将要取得较好效益,车间评审技术分数在18分以上报子公司(部门)且通过子公司级内部评审达到申报水平的建议。3、公司级合理化建议,是已经指取得或者将要取得较大效益,子公司(部门)评审技术评分达到25分以上的建议。第九条合理化建议审批程序及要求(一)公司各部门从事技术管理的专业人员每年需提出2条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也可多人联合提出,但不得超出3人;各子公司班组参照《班组建设文件汇编》执行。(二)各部门人员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项目,均需填写《合理化建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3),建议应尽可能全面详实,可附附件(包括建议内容、实施方案、资源需求、风险估计、效益评估及其他),必要时应附图和有关资料说明。第十条各子公司(部门)内部成立合理化建议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做好合理化建议评审工作。第十一条各子公司(部门)需建立《合理化建议收集台帐》附件6,各子公司合理化建议管理人员收到员工建议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逐级申报,由车间负责对本部门的所有通过合理化建议进行登记建账;由子公司(部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对子公司4(部门)合理化建议进行登记建账;由公司各生产主管部室负责对公司合理化建议进行登记建账。第十二条各子公司对通过部门初审、有较好效益的建议项目,填写《合理化建议技术评分表》(见附件4),并将《合理化建议立项申请表》、已实施的须附《合理化建议实施小结》于每月末前提交至生产管理部。第十三条各职能部门对通过部门领导审核后的建议填写《合理化建议立项申请表》直接提交生产管理部。第十四条生产管理部将各部门申报的建议及时录入台帐,并按专业分类整理后分别报送各专业部门进行评审。第十五条各专业部门在收到建议的十日内组织专业成员,按评审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填写《合理化建议技术评分表》。对于产生可计算效益的,要认真核对计奖效益,提出奖励意见;同时,综合行业先进技术对提出的建议补充和完善,并将评审结果返回至生产管理部。第十六条生产管理部据合理化建议的数量对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汇总,分为两类:1、对于一般项目(取得效益在50万元/年以下),按各专家组评审意见执行。2、对于项目的计奖效益超过50万元或评审分数超过37分,或还未实施需立项的较大项目,需由生产管理部对效益进行审核确认,效益特别突出的组织专家会议进行终评和奖励。第十七条合理化建议的实施(一)合理化建议(未实施的)经专业人员评审通过,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由实施部门对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对所达到的效果、创造的效益,可量化的提供科学的理论数据,不可量化的,对实施前后效果进行对比,以《合理化建议实施小结》的形式交生产管理部备案。(二)较重大项目的合理化建议(计奖效益超过100万元或5技术评分超过40分)由提出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可通过专项、技改、技措大修等形式完成),生产管理部对过程进行监督。(三)凡被采纳的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应及时列入部门工作实施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并在资金、材料、人力、工时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于一般性建议必须在三月内实施完成,较大建议在半年内实施完成,特殊条件未能实施需在台帐说明原因。第四章奖惩管理要求第十八条凡对安全、环境、产品质量其中一项有负面影响的,该建议不予奖励。第十九条各部门及时分配奖励金额,按照贡献大小发放奖励。合理化建议鼓励奖、成果奖的奖金分配,应以建议者和主要实施者为主,对于参加者、协作者可按其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各部门及时将内部奖励发放情况和相关资料报生产管理部备案。第二十条各部门依据本办法要求开展合理化建议工作,未能按要求开展工作的部门,依据生产管理部下发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6附件1鼓励奖评分等级表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五等奖六等奖技术评分值50-4645-3635-3130-2625-21≤20奖励金额5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30元附表2成果奖评分奖励标准效益奖水平奖等级计奖效益评分奖励系数(%)金额等级评分金额(元)(万元)(分)(元)(分)一等50-452-1.5计奖效益×奖励系数一等50-4512000-8000>30044-361.4-0.6447000≤350.5436000二等≥402二等425000100-30039-261.9-0.6414000≤250.5403000三等≥352三等39250030-10034-211.9-0.6382000≤200.5371500四等≥301500四等3610005-3029-20100元/分35900≤1950034800五等≥2550033700≤524-17↑50元/分32600≤1650315001、申请成果的项目,均要进行技术评分(评分内容见附表3)。五等304002、水平奖:评分结果直接对应等级、奖励。293003、效益奖:根据评分值、计奖效益确定等级、系数或奖励。2820027100≤26507附件3编号:新疆中泰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理化建议立项申请表项目名称项目分类申请单位申请人说明一、《合理化建议立项申请表》作为立项、实施、评价的重要依据,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此表。二、申请人在填写此表时,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活动的内容、方式、工作程序和评价标准,依据“干什么、提什么”8的原则,提出合理化建议。三、《合理化建议立项申请表》的填写要求:1、项目名称:简要表述合理化建议的主题内容。2、项目分类:只填写类别(如一类、二类或三类)。一类是:生产、安全、环保、节能、质量、成本、技术、项目建设方面的;二类是:国际化经营、市场营销、物资供应管理方面的;三类是:企业改革发展、资产管理、员工培训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3、实施地点或范围:填写该建议要在什么地点或范围内实施。4、现状分析:简要叙述存在的问题。5、立项理由:简要叙述立项的重大意义。6、实施方案或措施:本页不够,可另加附件,(如图纸等资料)。7、效益测算实行分类评价计算方法:一类按照合理化建议按实施成果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价:属于增加产量的按公司的每月生产计划,超出部分×销售价格;属于降低消耗的按公司年度消耗指标,降低部分×原材料进厂价;属于项目建设的以减少投资或减少损失为标准计算;属于科技进步和技术改造的以显现的部分,按实际情况计价。二类按照合理化建议实施成果的毛利润进行评价。毛利润=销售价格--工厂成本。三类按照合理化建议实施成果的管理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价,以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综合评价为准。四、对立项的审核、评价、批准以及奖励标准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制度》执行。五、编号由生产管理部以类别按顺序编号。9申请立项内容项目名称申请时间实施地点或范围现状分析立项理由实施方案措施效益测算此项建议:尚未实施正在实施实施完毕车间审核意见:负责人:子公司审核意见:负责人:公司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负责人:10经济效益(管理效益)评价项目申请人对实施效果自述评价:申请人:车间审查验证:负责人:部门审查验证:负责人:公司主管部门审核确认:负责人:公司专业部门批准奖励额度和意见:负责人:11附件4合理化建议技术评分表评审项目名称:年月日内容评分基准分部门专家说明:建议完善程度有内容、实施方案、图纸51、凡申请成果的项目(水平型、效益型)均要进行评分。2、水平项目:根据评分结果直接与等级、奖励额相对应。五等水平项目评分值如低于26分,其奖励为50元。3、效益项目:按计奖效益、项目评分来确定相应等级、系数、奖励。a、四、五等奖的评审先根据该项目的计奖效益确定奖励等级(≤10万元),然后按评分值确定奖励额。四等奖:评分大于19分,每增加1分,奖励增加100元,最高1500元。五等奖:评分小于16分,最低不得低于50元。评分大于16分,每增加1分,奖励增加50元,最高498元。b、一、二、三等奖的评审先根据该项目的计奖效益确定奖励等级(10万元),然后按评分值确定奖励系数。三等奖:评分大于20分,每增加1分,系数增加0.1%。二等奖:评分大于26分,每增加1分,系数增加0.1%。一等奖:评分大于36分,每增加1分,系数增加0.1%。c、若评分值超过相应等级的评分值上限,也可按水平型项目评审给奖。d、低于各等级对应的下限评分值,则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项目等级。有内容、有实施方案、要求3仅有建议内容1提出难易度很大5较大3一般1方案措施创新度新颖独特4有创意3新技术应用2模仿1解决问题的重要性重大3重要2一般1可实施程度可实施、效益大7--8(包括实施难度、实施范围、参与人数等方面)可实施、效益较大5--6可实施、效益不太大3--4无法实施1--2无意义0效果的可持续性持续产生4--6一次性1--3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