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模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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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准备阶段。1、书记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法庭布置)。2、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查验当事人身份证、代理人委托书、身份证,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证明,检查并收回当事人及代理人的传票、出庭通知书)。3、书记员(起立)宣布: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庭。4、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及需要离开诉讼席位,应当经审判长许可。(2)旁听人员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3)新闻记者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或者摄影。(4)通讯工具关闭。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5、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或合议庭成员入庭。6、书记员:报告审判长,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开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7、审判长宣布:请坐,(根据民诉法第157、123条)首先核对当事人身分。?上诉人向法庭报告身份(含诉讼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被上诉人对对方身份情况(诉讼主体资格)有无异议??被上诉人向法庭报告身份。?上诉人对对方身份情况(诉讼主体资格)有无异议??核对其他原审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并询问其他当事人对其身份的意见。8、审判长宣布:经审查,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9、(删除)10、审判长:(敲击法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123、152、157条之规定,辽宁省辽河油田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今天公开(不公开、不公开理由)开庭审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原审××,××纠纷原审认定的案由一案,上诉人不服辽宁省辽河油田法院的一审判决,上诉至本院,现在宣布开庭。11、被上诉人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157条的规定,审判长可以宣布缺席审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12、审判长:(民诉法第157、123条)本庭由本院(助理)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助理)审判员(陪审员)××、(助理)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主审,书记员为××,速录员××负责法庭记录。13、审判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条、45条、46条、50条、51条、5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下列权利和义务:(1)、有申请回避权。如果当事人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回避。(2)、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申请执行。(3)、经法庭许可,可以向对方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4)、经法庭允许,当事人可以查阅并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5)、上诉人可以撤诉。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6)、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7)、当事人有听从法庭指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遵守诉讼秩序、如实陈述、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的义务。14、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对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名单、诉讼权利与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询问的顺序按照:①上诉人②被上诉人③原审原告、原审被告、第三人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不成立的,由审判长在重新开庭时宣布予以驳回,记入笔录;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理由成立,决定回避的,由审判长宣布延期审理。当事人对驳回回避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不影响案件的开庭,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也可以在开庭时当庭做出复议决定并告知复议申请人。15、审判长: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如有,请证人退出法庭等候传唤。16、法庭准备阶段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调查。二、法庭调查。1、审判长宣布:下面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主要由主审法官主持。2、首先宣读原审判决书。3、上诉人××,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现当庭陈述上诉请求及事实理由。(可以宣读上诉状)4、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事实理由进行答辩。5、原审××针对上诉和答辩进行陈述。6、询问没有争议的事实或上诉没有涉及的事实,征求双方意见后,对于××事实,本庭直接认定,不再进行调查。7、同时总结本案争议焦点如下:1、2……。8、征求各方当事人对争议焦点的意见,确定最终的争议焦点。9、下面交代证据规则:依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举证、质证应围绕争议焦点,按下列顺序进行:(1)首先由上诉人出示证据,出示证据时,然后由被上诉人(原审当事人、第三人)出示证据。出示证据时,应向法庭说明该份证据的名称、制作日期、证据来源、证明对象,有文字内容的应当庭宣读(宣读困难的,可交由法庭代为宣读)。(2)经法庭许可,对方当事人、原审当事人、进行质证。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3)证据应逐一出示、质证,但证明同一问题的内容大致相同的数份证据,可以一并出示、质证。(4)质证完毕后,将证据提交法庭,进行认定。各方当事人在陈述或发言时,应注意语气情绪和行为举止,按顺序进行,听从法庭指挥,一方发言时另一方不得随意打断或插话,不应使用过激的或污辱性的语言。?询问各方当事人对法庭交代的事项是否清楚。?首先调查第一个争议焦点。10、首先由上诉人举证或陈述。出示证据时,应向法庭说明该份证据的名称、制作日期、证据来源、证明对象、出具人及其与当事人的关系,有文字内容的应当庭宣读(宣读困难的,可交由法庭代为宣读)。书证、书面证人证言的,应询问该证据的出具人或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被上诉人质证。?上诉人对该证据有无补充说明。?其他当事人质证或发表意见。?将证据提交法庭。简单评议后作出是否认证的决定。?另一方出示证据、质证、认证。11、上诉人是否有新的证据提供?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对于是否新的证据,双方有争议的,应将对方意见记录在卷。?被上诉人是否有新证据提供。12、有证人出庭作证的。按下列顺序进行。?传证人×××到庭。?证人,向法庭报告身份。?证人,你与本案双方当事人是何关系。?根据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2)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证人不得宣读事先准备的书面证言。(3)证人应当如实作证,并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询问,作伪证,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有要求阅读证言笔录和提出修改的权利。无阅读能力的证人,有要求向他如实宣读证言笔录的权利。(5)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不得与当事人和其他证人交换意见。(6)证人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因作证而遭侮辱、诽谤、殴打或者其他方法被打击报复时,有权要求法律给予保护。证人有要求补偿因作证所花费用的权利。?证人,对以上交代事项是否听清。?就本案,你能证明什么。?询问各方当事人对证人有无发问。询问证人、鉴定人、勘验人不得使用威胁、侮辱及不适当引导证人的言语和方式。?当事人进行发问。?发问结束,审判长宣布证人退庭,休庭后核对证言笔录。?询问双方对证人证言的意见。?简单评议后,对证人证言进行认证。13、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双方有无补充陈述或举证。14、(每一个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就事实问题向对方进行发问。发问应围绕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进行,当事人要珍惜发问的机会,不要问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要听从法庭的指挥,按顺序提问和回答,提问要明确简洁,回答要如实直接,不要进行辩论,没有问题可以不问。?询问各方有无问题向对方发问。?法庭进行询问。15、依上述顺序调查第二、三个等争议焦点。16、法庭调查阶段结束,未当庭认定的证据,待合议庭评议时综合进行认定。三、法庭辩论。1、下面进行法庭辩论,辩论发言应围绕争议焦点(具体内容)进行,依据事实和法律阐述己方的观点,本庭已经认证的事实以及双方无争议的事实不再进行辩论。法庭辩论要按顺序进行,一方发言时,另一方不得打断、插话,发言注意情绪,不得互相争吵,内容不要重复。2、首先由上诉人发言,被上诉人答辩,原审被告原告第三人发表意见。3、询问上诉人有无补充意见。4、鉴于各方当事人的观点已经阐述清楚,法庭辩论结束。5、按照上诉人、被上诉人、原审××的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四、调解。1、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本案的基本事实已经清楚,(责任大致已经明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在本庭主持下进行调解。?上诉人?被上诉人2、经过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一、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确认其效力。3、核对笔录。由当事人阅读开庭笔录,当事人阅读有困难的,可以由书记员宣读笔录,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庭审后五日内阅读笔录。庭审笔录经宣读或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笔录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申请补正的,允许在笔录后面或者另页补正。庭审笔录由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签名。4、当事人10日内等候通知领取调解书。审判长宣布闭庭,敲法槌5、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调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不再调解,宣告调解阶段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法槌),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退庭。五、合议庭评议。六、宣判。1、合议庭评议后,书记员宣布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入庭,全体起立,宣布请合议庭成员入庭。2、审判长宣布请坐,(法槌)继续开庭并宣读裁判。3、宣判时,由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当起立。宣判的内容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结果和理由、诉讼费用的负担、告知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宣判完毕后,由审判长宣布:请坐。4、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送达判决书。5、不能当庭宣判的,审判长应当告知休庭后,7日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听通知,复庭宣判。核对开庭笔录。宣布休庭。敲法槌。七、闭庭。1、当庭宣判的案件应宣布闭庭。审判长宣布闭庭。敲法槌。2、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退庭。3、合议庭成员退庭后,书记员宣布: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旁听人员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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