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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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20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汇总与梳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以下整理了相关的考点给大家作为参考。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重点】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复习建议】政治部分是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必考,占分最高,这一部分要重点练习和记忆,特别是中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部分,是重点,同时有一定难度,这部分的题目要多做几遍,把握命题的规律。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重点】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复习建议】经济常识在近几年分值逐渐加大,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重点】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复习建议】法律部分的知识点非常多,记忆有难度,但是题目较简单,容易得分。特别注意的是:法律部分的出题重复度非常高,所以这部分的题库是复习重点,会有非常多的原题出现。虽然最近一两年法律部分的占分在降低,但是相对于其他模块而言仍然是占分比重较大的模块,仍然要重点备考。管理:该科目主要测查应试者对管理、决策、组织、领导、控制、创新、管理方法与管理工具、管理绩效、战略管理等各方面知识的理解和运用。1、管理原理(1)管理的概念、研究对象及意义(2)系统原理的含义、特征、内容(3)人本原理的含义、实质、内容(4)责任原理的含义及内容(5)效益原理的含义、内容2、管理功能(1)管理功能的概念及分类(2)决策的概念及特征(3)科学决策的原则和程序、方法(4)组织工作的概念、特点3、管理方法(1)现代管理方法应具备的思想方法(2)经济方法的概念、特点、作用【重点】决策、组织、领导。【复习建议】管理模块包含管理学常识和行政管理知识,难度不算大,考点比较集中。公文写作: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公文和常用事务文书相关知识的了解与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熟悉公文的含义、特点、作用、分类以及公文的行文规范、语言规范、处理规范及其它相关知识;把握常用法定公文的含义、特点、种类及写作要求;把握常用事务文书的含义、特点及写作要求。【重点】一般公文的格式、规范及写作。【复习建议】公文部分在区县级的事业单位考试中经常考察,知识点比较集中。科技生活:1.信息技术2.生物技术3.新材料技术4.能源技术5.空间技术6.农业高科技技术测试内容包括:上述高新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重点】今年国家取得的最新科技成就,或科技方面的奖项。【复习建议】科技生活部分在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中出题较多,在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中相对较少,知识点非常零碎,但是仍然很重要。人文历史:【复习建议】人文历史的知识点比较杂,包含了文化常识、历史常识、文学常识等内容,但是从小学一直就在学习,所以平时积累很重要。道德: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公民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认识理解,考查应试者的基本道德素质及修养。主要包括:了解道德的含义、特征及作用,理解把握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主要内容,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含义、特点及其主要内容。【复习建议】职业道德部分不是所有地方都考,如果你所报考的考试大纲中有说明考的话,这里要重点看,其他没有特殊规定的可以简单了解即可。国情省情市情: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我国和我省及各市的地理历史、人文社会、政治经济等基本概况的了解。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地理位置、历史沿革(2)民族文化、行政区划及人口(3)地形地貌、气候条件、自然资源(4)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时事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对社会和事物的观察、思考和知识积累的程度。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包括政治、军事、外交、文化、科技等诸多方面。【复习建议】时事政治是必考内容,非常重要,一般占5-10分,总结近一年的各地考试情况,分值不断增长,其中重要会议及重要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尤其重要,要特别注意。事业单位知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认识了解。【复习建议】事业单位知识包含事业单位改革的内容,不是所有地方都考,如果您所报考的考试大纲中有说明考的话,这里要重点看,其他没有特殊规定的可以简单了解即可。国家机构相关知识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一个必考的考点。国家机构一直以来都是宪法的常考点,所以考生对此应认真对待。华图教育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资深专家对此做出分析指导。一、国家机构的概念、组织和活动原则(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国家机构是一定社会的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它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等等。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机构由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行政机关、国家军事领导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六大机关组成。(二)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2.社会主义法治原则3.责任制原则4.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5.精简和效率原则二、国家权力机关(一)最高国家权力机关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部分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组成部分,隶属于全国人大,受全国人大的领导和监督,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大有权改变或撤销它的不适当的决议;它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全国人大罢免。(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1.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市、县、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2.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本级人大的常设机关,是经常性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三)人民代表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三、国家主席国家元首是一国的最高代表,在国际上代表本国,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元首职权,是世界各国元首共同的重要特征。这些职权包括公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统率武装力量权、任免官吏权、外交权、赦免权、荣典权等。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主席主要有以下职权:第一,公布法律、发布命令。第二,人事任免权。第三,外交权。第四,荣典权。四、国家行政机关(一)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我国的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五、中央军事机关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这表明中央军事委员会作为全国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是最高国家军事机关,是中央国家机关体系中的一个独立机构。它从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央军委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六、司法机关(一)人民法院1.人民法院的性质根据我国宪法和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2.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与审级制度我国的各级人民法院基本上是以国家行政区为基础设置的,其系统是: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森林法院等。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和审判监督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设高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按地区设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法院。审理民事、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人民检察院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2.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3.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主要有以下几项职权:(1)法纪监督。(2)侦查监督。(3)公诉和审判监督。(4)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行政法是法律中必考的部分,且理解起来难度系数又是非常高,在最后的这几天冲刺时间中,考生一定要对行政法常考的考点进行系统巩固,以便做到全面复习。华图教育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资深专家就事业单位考试行政法考点进行汇总。一、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法仅次于宪法。这反映了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相对于刑法和民法而言,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更为密切。(二)行政法是个独立的部门法。它不依附于其他部门法,同时也不包含其他部门法。二、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1.调整范围不同。抽象行政行为一般调整不特定的多数人和事,但是具体行政行为仅仅针对特定的人和事。2.能否反复适用不同。抽象行政行为一般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规范性文件不仅适用一次,在同样条件下,会反复适用,即规范性文件在其效力期间内,一直有约束力;但是具体行政行为仅仅对于本次事项的处理有效,对于其他事项则不适用。3.行为程序不同。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遵循不同的程序和规则,受不同程序规则的约束。抽象行政行为程序接近于立法程序,一般要求有征求意见程序以及公布程序;具体行政行为则强调调查程序以及听证程序,程序要求上有所不同。三、行政法规的制定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管理和领导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法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主管部门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一些经济特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四、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国家矫正违法行为的一种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于惩罚违法者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做了统一的规定,有以下几种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6.执照,7.行政拘留,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五、行政复议(一)原则1.合法原则;2.公正原则;3.公开原则;4.及时原则;5.便民原则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