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员工培训是公司培训人才,开发人力资源的主要途径。通过培训建设一支高品质的员工队伍,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科研生产能力。为了规范员工培训工作,提高培训的管理水平和质量,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使员工培训工作与公司不断发展相适应,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应我公司员工培训工作。(一)根据国家《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议》、《工人技术考核暂行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二)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及员工队伍构成实际情况。第二章培训内容及要求第三条根据我公司生产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员工培训应抓好下列几方面工作,并形成制度。(一)班组长培训1、培训内容(1)班组生产技术管理。(2)班组质量安全管理。(3)班组劳动竞岗及合理化建议。(4)班组设备、工具及现场管理。2、要求:(1)公司根据需要定期组织全公司班组长培训。(2)当主生产、辅助生产岗位班组长发生人事变动时,所在单位应及时通知企管部,并根据变动量确定有公司统一培训或委托单位培训,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培训,考试均由公司统一进行。(3)班组长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否则不能当班组长及享受相应待遇。(二)基础教育培训制度1、培训内容:(1)新员工入司教育:徒工及转岗人员专业基础理论培训。(2)生产岗位工人技能培训。(3)员工思想文化素质教育。2、要求:(1)新录用员工分配前要进行公司纪律、规章制度、安全保密、公司发展成长历史、爱岗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入厂教育,时间为3-5天。(2)徒工、转岗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本岗专业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培训,培训形式可根据参训人数,灵活掌握。可统一组织,也可由本单位组织,考试由企管处负责。(3)积极与社会大专院校挂钩,选送有培养前途的青年员工去学校深造;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函大”、“电大”等培训,自学成材。(4)对员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品质教育。(三)凭证上岗制度1、培训内容:(1)生产工人岗位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培训。(2)部门一般管理人员,质量检验人员,物质采购、保管等人员业务理论培训。(3)特种作业人员,原则上送外部培训、考试或验证。(四)工程技术人员复训1、培训内容:(1)专业理论的巩固及更新。(2)围绕公司生产科研的急需,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3)跟随技术进步与发展步伐,加强相关知识培训,拓宽知识面,培养复合型人才。2、要求:(1)工程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含业余时间培训);(2)结合工程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明确培训的主要科目,可集中培训,也可自学,年终统一组织考试,不合格者可降职或降薪。工程技术人员具体培训安排,由技术部总监组织实施,报企管部备案。第三章培训计划第四条企管部于每年元月底前负责制定出本年度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第五条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制定的主要依据和范围:(一)公司经营目标要求必须进行的培训(内培或外培)。(二)生产部、管理部的年培培训计划。(三)各单位的自培计划。(四)培训中要让员工及时了解生产或管理工作的新技术、新经验、新材料、新方法。(五)科研生产或管理工作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及突出问题。(六)员工的素质培训。每年要有所侧重,重点抓好工程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和一线技工的操作技能培训。第六条培训计划要与当年公司的生产任务情况相适应,妥善安排切实可行。计划中的培训安排,内容及有关事项等要求具体明确,以便实施和检查。、第七条因公司生产任务紧张或其他客观条件的限制,培训计划需要调整或变更时,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八条企管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实施及培训管理工作。在举办各类培训班前,应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下发正式通知,明确培训目的、内容、授课时间、培训人员等事宜,不断提高培训管理水平,保证培训质量。第九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特点及人员构成实际情况,培训形式或授课方法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从实际出发,力求实效。第十条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员工培训的安排及规定,积极支持协助培训主管部门搞好各项培训工作。各单位自行组织的培训,在结业考核时应事先通知企管处考试形式、时间、命题方法等,届时企管部派员监督、指导。考试成绩存入本人培训档案。第十一条公司各类专业人员应积极承担对年轻同志的技术指导及培训授课任务。受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确有困难不能参加培训的要事先与企管部请假。第十二条公司统一举办的培训班、讲座等,由企管部负责培训考勤,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培训记录。第五章奖惩第十三条为了鼓励在员工培训中的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对于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一)严格员工培训制度,积极落实完成培训计划,取得显著成效的。(二)通过培训,解决生产技术难题或企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的。(三)在办学过程中能够积极承担授课或辅导任务、备课认真、讲课方法灵活、教学、辅导成绩突出者。(四)在公司统一组织的较大规模培训中,考试考核名列前茅者。第十四条为严格执行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在职工培训中发现违纪现象给予适当的处罚。(一)无故没能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单位,视情提出批评或扣效益工资考核分1-5分。(二)在培训考试考核过程中,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对主要责任者给予批评或扣效益工资考核分1-5分。(三)员工在考试中,由严重违反考场纪律,不听劝阻的,取消考试资格,成绩记零分,视情扣效益工资考核分1-5分。(四)由公司统一组织的培训、讲座,考勤由办学单位负责。无故缺勤、迟到、早退者,按劳动管理办法执行。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扣发培训期间的效益工资。(五)学徒工转正定级考试,考试一科成绩不合格延期三个月转正定级,到期补考仍不及格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六章外培第十五条为适应经济形势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公司积极创造条件,向大专院校及培训单位选送外培人员,为公司培养科研生产和企业管理人才。第十六条外部培训,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外部提供的客观条件,由企管部负责制定计划,组织联系,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学员学习结束后,必须回公司,否则培训费用一律自负,并给以一定的经济处罚。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