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育培训实施的宗旨与目的如下:1、为加强人事管理,重视教育训练、提高员工的素质,培养员工掌握丰富的知识与技能,同时养成高尚的品德。2、使员工深切认同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使其能够充实自己不断努力工作,为公司发展奠定基础。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公司。第三条本制度的教育培训形式包括员工职前培训、业务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储备干部培训、岗位轮换培训、出国教育培训等。第四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单位所属员工均应接受本制度所定的教育,不得故意规避。第二章培训经费第五条集团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单位根据以下比例申报培训费用预算:1、下属各控股单位:上年度营业额的1%~1.5%;2、集团公司:上年度工资总支出的1.5~3%第六条审批程序1、各单位在每年12月中旬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和费用预算。2、下属各控股单位经本单位领导审批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超出预算范围由集团总裁审批。3、集团公司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超出预算范围由集团总裁审批。第七条培训经费包括实施培训所需之一切费用:场地租用费、仪器设备购买或租用费、交通费、低值易耗品费、教材资料费、打印复印费、教师授课费、外聘培训专家费、接待费、差旅费、食宿费、饮水费、录音录像费、参观费等。第八条培训费用,专款专用,只用于员工教育培训活动中,不得挪作他用。第三章培训内容第九条企业概况:创业历史、企业文化、企业现状以及在行业中的地位、组织结构、各下属控股单位以及集团公司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人员结构、薪资福利政策、考核培训制度等。第十条员工守则:企业规章制度、奖惩条例、行为规范等。第十一条职业技能:业务基本素质、专业技能等。第十二条管理能力:管理意识、管理基础知识与技能、管理手段与技巧、团队建设等。第十三条专题研讨: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饿突出问题人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解决的办法。第十四条经营发展战略:企业经营发展战略案例分析、研究、探讨。第四章培训相关部门及其职责第十五条集团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集团整体培训工作。1、集团长期及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费用总预算的编制及培训费用的使用控制。2、制定集团中高管理层员工的培训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3、定期督促各控股单位实施新员工入职培训并跟进和监控新员工在岗指导培训计划的实施和进度。4、定期督促各控股单位实施管理制度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及行为规范培训。5、计划实施晋职培训及储备干部管理技能培训。6、计划实施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培训。7、计划实施培训讲师的选拔和培训。8、组织实施绩效考核管理及绩效评估技巧培训。9、员工学历教育的审核与管理。10、外聘培训专家的审核与选择。11、指导、督促、监察各部门在职培训项目的实施并提供服务和支持。12、组织汇编培训教材,并督促各部门编写相关的《岗位工作指导手册》。13、汇总、评估培训效果,收集培训建议和意见,调整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14、负责培训相关资料(培训反馈评估表、培训考勤表、培训试卷、员工培训日志及总结等)的归档。15、员工外派培训的审查、办理。第十六条各下属控股单位职责:配合集团人力资源部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并结合本单位业务需要独立开展专业培训。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与预算及各种培训制度的拟定和修改。2、本单位培训费用的预算、上报、使用和控制。3、计划实施本单位各部门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培训及相关管理培训。4、计划实施新员工在岗指导培训并将培训进度和结果及时反馈集团人力资源部。5、对集团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给予支持和配合,并对培训结果进行有效跟进和反馈。6、广泛收集培训需求,及时向集团人力资源部反馈相关信息。7、相关培训资料及教材的收集、整理、汇编,并编撰《岗位工作指导手册》;8、新员工上岗指导老师的推荐、选择。9、外派进修人员的推荐、选拔。10、部门内培训结果的总结、汇报。第五章培训工作流程第十七条确定集团培训策略:集团人力资源部在了解企业发展战略、企业业务目标基础上,对集团公司及各控股单位员工的培训需求实施调研,分析员工年终业绩考核情况,制定新一年的培训方向和计划。第十八条制定具体培训计划: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集团通用性培训计划,各下属控股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培训计划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统筹。2、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种类、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内容和方法、培训教师及教材、培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协助部门相关负责人、费用预算、考核培训效果的方式和考核指标九项内容。3、培训计划应在每一个新财政年度开始前制定。第十九条实施培训:相关部门应在各培训项目实施前一周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报所属单位备案,并作好经费、人员、场地、时间等各项准备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以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二十条培训考核评估:1、各培训项目完成后,主办部门应于培训结束当日对学员进行反馈调查,并通过各种形式的考核、测验,考查受训者接受培训的效果。2、主办部门收集整理的各类培训反馈资料应在三日内报所属单位,后者将通过一系列的观察测试手段考查受训者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和技巧的应用以及其业绩行为的改善情况,综合、统计、分析培训为企业业务成长带来的影响和回报的大小,以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目标。3、集团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考评,及时调整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深入进行培训需求的调查和分析,为调整下一年度培训策略提供依据。第六章培训教师资格第二十一条内部培训教师由企业讲师团成员或指定公司各相关部门具备授课能力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担任。第二十二条外聘教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教学内容及授课要求甄选著名专家、企业家或高校资深讲师、教授以及在某一领域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第二十三条部门培训指导教师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资深员工担任。第七章培训教师工作守则第二十四条培训部门按培训科目及内容的要求,认真准备各相应基础课程及专业课程教案或讲稿,并按要求填写所讲科目的《教学课程大纲表》,然后进行汇总、整理、修订(结合科目要求),以便及时为学员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第二十五条课前作好充分准备,不得迟到或缺席。如有要事不能按原定时间讲课,需提前一天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或相关负责人,以便及时调整课程。第二十六条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实施课堂讲授,做到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并准确控制授课时间。第二十七条态仪表端庄,穿职业装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第二十八条要求讲普通话,声音宏亮,语调适中,吐字清晰,语言生动。第二十九条通过适当板书、提问、解答问题、案例分析、演练等方式,积极调动学员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学员的参预意识。第三十条掌控课堂秩序,如遇各种原因致使课堂教学不能顺利进行,应及时与人力资源与知识管理部或课程负责人联系,协调配合排除障碍,确保培训质量。第三十一条培训结束后,在参阅《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教师信息反馈表》,总结教学经验及教学效果,并交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考核评估归档。第三十二条将使用完的教案或讲稿及相关影像、图片、参考教材、资料等提前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八章培训学员守则第三十三条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按旷工处理。第三十四条一般情况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原因,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填写请假条送培训项目负责人备案。第三十五条尊敬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不看与培训内容无关的书籍、报刊;提问题应举手,回答问题应起立;不打瞌睡或擅自离开培训教室。第三十六条移动电话、寻呼机应关机或置于震动档。第三十七条保持教室环境卫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第三十八条认真作好课堂笔记,及时完成教师布置的讨论题及培训日志,遵守考场纪律。第三十九条认真填写《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积极参预改进教学效果。第九章附则第四十条各种形式的培训参照《员工职前培训办法细则》、《员工学历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员工出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岗位轮换管理暂行办法》、《储备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等执行。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起草、修订,自2002年11月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