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考勤和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员工的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日常工作及对外业务拓展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公司的实际制订本制度。经公司全体过半数以上职工表决同意,该规章制度作为公司处理职工的法律依据,已向全体劳动者公示,本制度不构成劳动合同的附件,公司依法有权单方变更本制度的相关内容。一、上下班时间规定:基准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员工上班时间(含超时累计)超出国家规定的每周40小时的,公司将安排轮休。哺乳期工作人员,以及儿女岁数在13岁以下的职工需要对小孩上学、放学进行接送的,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上班可较基准时间推迟20分钟打卡,下班可较基准时间提早20分钟打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上述时间上下班,若遇评标,业务部员工至少应于项目所载明的评标时间前半小时上班,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当天若评标结束时间延迟,则下班时间同步推迟。二、出勤考核及其处理:1、公司员工每日上下班实行考勤机考核(法人代表除外),每月统计一次。2、员工上下班应随手打卡,员工间不得出现替代打卡的现象,发现者将予以严肃处理。发现第一次,将对有关人员处以扣除工资50元的处罚;第二次发现的,将对有关人员处以扣除工资150元的处罚;第三次发现的,将对有关人员处以扣除工资350元的处罚;第四次发现的,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处理,中止劳动合同,对有关人员予以辞退,并不发给当月工资及相关费用。员工赴采购办抽选评标专家以及下班时忘记打卡的,应及时进行登记或返回打卡。3、员工当日打卡时出现有上班时间而无下班时间,或有下班时间而无上班时间的,未能合理说明缘由的,均按旷工处理。4、上班时间开始后1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2者,按旷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论处。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不超过三次者不扣工资,超过的则每次扣工资10元。同时,若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5次的,则每5次再行扣除月标准工资和各类津补贴的1/22。按旷工论处的,则旷工时间将按基准的上班及下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为准进行累计,公司将按其旷工时间的200%按小时计算其所应扣除的工资额和各类津补贴。5、上班时间(上午或下午)员工未经同意离开上班地点的视作脱岗。脱岗30分钟内,扣除当月工资10元。;脱岗30分钟至1个小时的,扣除当月工资20元。脱岗1个小时至2个小时的,扣除当月工资40元。脱岗时间超出2个小时的,扣除当月工资80元。6、以下事项均按旷工处理:辞职未被批准期间擅自离职者;请假、出差等逾期擅自未归者;以公务外出名义办理私事者。7、员工旷工按旷工期间其应得的日(或小时)平均工资和岗位津贴等的200%予以扣除,并予记过。旷工一天取消当月奖金;旷工五天取消半年奖金,并予以降级和通报批评,旷工十天取消当年奖金。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本制度中所提及的扣除工资和岗位津贴的时间标准为:月平均工作天数22天或月工作时间167小时计。每月满勤者,给予满勤奖100元。三、外出登记:1、因公外出:公司员工因公外出,需及时在当天的《外出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注明外出事由、外出开始时间、返回公司的时间等,并由相应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或法人签批;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外出,需经法人签批。未予签批或未补签批的视为脱岗。2、因私外出:公司员工因私外出,需及时在当天的《外出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由副总经理或法人代表签批。日外出时间在半小时以内的,不予扣除工资;但若每月的外出时间累计超过6个小时的,则每4个小时,扣除一天的日平均工资、岗位津贴,以此类推。四、请假、续假、销假手续:1、请假: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并附有关证明。请病假需附县级3以上医院疾病证明,请事假应附有关证明或说明理由,其他假期,也应有相应证明或说明事由,经法人代表批准,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应电话请示法人代表,上班后补齐相关手续。员工在请假时应以公司大局为重,服从公司的需要;当工作需在员工请假期间完成而他人又无法接手时,员工不得请假。员工请病、事假、应至少提前一天申请,如果遇到公司业务繁忙情况,应至少提前三天申请,以便安排。员工属突发原因请病假的,应在上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员工请假期间,不能保证本人电话联络畅通时,应留下紧急联络人的姓名、地址及联络电话等。2、续假:凡假期已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公司仍须续假者。必须在最后一天假期前办理续假手续。本地应亲自到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外地则可电话续假,但回公司当天应及时补办手续并写明续假理由,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续假,一般不得超过3天。3、销假:请假假期已满或假期未满提前上班,应在返公司后办理销假手续。无故拖延或不办销假,均按超假论处。4、员工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如未经请假、准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未经批准续假而超假者,均按旷工论处。5、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工作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150%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200%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天数×基数×300%五、假期及计薪标准1、婚丧假:4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负责人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2、产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将不享受以下政策):(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二)、剖腹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三)、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十五天至三十天。怀孕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产假四十二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本假期每个女职工仅能享受一次。(四)、女职工哺育婴儿期间,每天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五)、女职工哺育婴儿期间,确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六)、女职工产假期满,因病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疗保险部门证明后,其继续休息期间的待遇,按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七)、各单位每两年应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检查,其费用本公司负担,检查时间按公假处理。对患有妇科病者,应组织治疗,其治疗费用按现行劳动保险医疗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细则闽政(1989)7号)(八)、施行节育手术的休假时间:(1)、人工流产休假十天;(2)、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休假十三天;5(3)、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假二十天;(4)、中期引产,休假二十天;(5)、中期引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假三十天;(6)、女性输卵管结扎(刀扎)休假十天;(7)、男性输精管结扎(刀扎)休假十天;(8)、上节育环休假三天。5、病假:(1)员工因病或因伤不能正常工作时,可以向公司申请病假。(2).病假以半天为单位。员工在当日上班期间因急病需要外出就诊2个小时内,应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征得同意,同时报备行政部,在《员工去向登记表》上予以注明,不作为病假考核;超过2小时的,即应按病假进行管理。(3).员工申请病假应提前半天填写《请假审批表》,逐级报有权人审批。(4).员工申请病假可以优先使用本人的年休假代替病假,病假连续天数跨越法定节假日时,病假按连续天数计算。(5).员工申请病假,应提供县/区级以上正规医院的病历原件及复印件。(6).员工因急病或突发性受伤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时,应在事发的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公司负责人,并于假后上班时当即补办请假手续。(7).员工病假发生未经批准或未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的情况,发生编造病情、未能提供有效病历或提供虚假证明等情况,均视同旷工,按有关规定处罚。(8).员工因病或因伤住院治疗时,公司将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前往探望和慰问。(9).员工发生病假当月累计3天以内,为带薪病假;累计3.5天至10天,按病假天数扣发工资及1个月满勤奖;累计10.5天至15天,按病假天数扣发2倍工资和2个月满勤奖;累计15天以上,不予批准并劝其辞职。(10).员工发生病假全年累计8天以内,为带薪病假。在员工申请事假或病假过程中涉及个人隐私时,所有当事人均负有保护个人隐私的义务和责任。员工请假管理由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6、事假:(1).员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或必须亲自处理的私人事务导致不能上班时,可以向公司申请事假。6(2).事假以1天为单位。员工在当日上班期间因临时处理私人紧急事务需要外出2个小时内,应向公司负责报告并征得同意,同时报备行政部,在《员工去向登记表》上予以注明,不作为事假考核;超过2小时的,即应按事假进行管理。(3).员工申请事假应提前半天填写《请假审批表》,逐级报有权人审批。(4).员工申请事假应优先使用本人的年休假代替事假,事假连续天数跨越法定节假日时,事假按连续天数计算。(5).员工申请事假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时,应在事发的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公司负责人,并于假后上班时当即补办请假手续。7、工伤假:员工的工伤假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工伤假最长不超过24个月。其医疗或休养期间的标准工资和福利照发。8、年休假: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根据不同岗位享受带薪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当年休假时间不足的,不得在次年累积休假。休假时间不得与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相冲突。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由于工作关系,员工年休假未休,按三倍工资进行补偿。六、行为规范(一)、基本原则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74、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