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调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资源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涉及公司人事调任的基本原则、人事调任审批权限、人事调任具体办法,以及人事调任过程中用到的表格。第二章人事调任原则第三条公司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第四条公司重视每个员工的价值,在人事调任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做法。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敬业、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发展的机会。第六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最重要的职责之一是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员工。第七条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将合适的员工及时调整到合适的工作岗位。第三章人事调动审批权限第八条公司一线、一般勤务人员的调任,由部门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第九条公司一般管理岗位员工,由部门经理提名,主管副总核准,人力资源部批准。第十条公司中层管理岗位,由分管副总提名,人事副总核准,总经理批准。第十一条高层管理岗位,由总经理批准。第四章人事调任办法第十二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和服务地点,被调动员工如无正当理由借口推迟,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待岗处理,严重者将做辞退处理。第十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主管以上人员应与5日内,主管以下人员应与3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第十四条被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之前,其所谴职务可由其直属领导暂代理。第十五条由员工本人提出调动的,需先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提出调动方案后,经调出部门经理和调入部门经理签字同意,而后按审批权限逐级报批。(如下图)调职员工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调入部门提出申请提出方案审批不通过通过调动通知工作交接人事调动交接表报到员工调动审批表人事调动通知开始结束调出部门审核审核不通过不通过人事调动通知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员工调动申请表申请人职务申请调离部门申请调入部门调动理由调离部门意见调入部门意见人力资源部核实审批原部门经理原部门分管副总新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行政人事副总总经理人事调动交接单员工姓名调动生效日期年月日原任部门调任部门职位职位工作内容工作内容工资级别工资级别调动原因调动交接手续原部门工作移交内容1.2.3.4.5.6.7.8.9.10.新部门工作接收内容1.2.3.4.5.6.7.8.9.10.原任部门确认调任部门确认总经理签字(或盖章)人力资源部门员工签名(或盖章)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