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普法专项经费暂行办法财务计划部、法务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大力推动公司依法治理,增强公司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四个100”法治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确保普法经费有保障,特制定本办法。普法工作由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法务部具体实施。普法经费暂从法务部工作经费中支出,财务部门要确保在年度预算中为普法工作预留充足经费,为普法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咸宁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