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学术研究的学术性与商业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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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学术研究的学术性与商业化倾向随着现今科学技术与社会形态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任何一样新技术与新成果从科研实验室到走进家家户户,为普通人所用所需经历的流程不断在缩短,学术研究不再是让人仰望的象牙塔,而今正在越来越贴近普通人家的普通生活。人们接受新事物的速度与开放程度也越来越快,甚至对于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有了一种近乎迷信的狂热,为了迎合普通人群这一观念,近来“喝酒有益健康”“喝酒能够保肝护肝”……诸如此类的“健康”概念,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被一些知名白酒企业频繁抛出,而支撑这些概念的,竟是堂而皇之的“科研课题”。然而上海中医药大学王教授进行了一年多的研究,其实验数据表明,一些白酒厂家宣称的可以“保肝护肝”的效果并没有出现,反而是白酒对肝的损伤再次被验证。对此在日前召开的全国第13次中西医结合肝病学术会议上,上海一些知名专家呼吁,要警惕学术研究的“商业化”倾向。我国国家教育部对学术研究的定义是:“科学研究是指为了增进知识包括关于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利用这些知识去发明新的技术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工作。”科学研究是指发现、探索和解释自然现象,深化对自然的理解寻求其规律,容不得半点主观。这就是求真。1商业化是有明确目的的表现被设计对象的主体的,符合最基本的大众审美观——版式,颜色,元素,统一这些美学基础,商业主要是让大众能接受并明白。2学术的真谛是求真,商业的目的在于获利,看似不相关的两者,实则在市场化的经济中却息息相关。商业为获利,首在其使用价值,当其使用价值为普遍消费者所需,则其可转化为价值,最终为商者获利。这其中有一条为大家所普遍接受的,同时也是暗藏其中的前提条件,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为真,如若其为假,即使短期可以获利,长久下去必被市场所抛弃。市场环境下,“无奸不商”早已深入人心,那么如何让普遍大众从“无奸不商”中相信其“童叟无欺”,就需要一个普遍为大家为接受的第三方来充当这个“和事佬”,那么以“求真”为真谛的科学学术研究就很好的满足了以上条件。近年来,一种学术研究“商业化”倾向在蔓延:有的专家学者接受企业赞助后,就根据企业的要求进行倾向性研究,在实验结果上做文章,甚至在没有科学实验数据的基础上也能得出对企业有利的结论。至于企业进行的商业推广活动邀请专家到场,拿专家当“托儿”的事,更是屡见不鲜。譬如在一些保健品推广活动中,经常有专家学者进行“科学介绍”,专家们有意无意地充当了产品“推销员”的角色。甚至是国内的“专家”宣传效果不够强,一些企业专门找来金发碧眼的国外临时“专家”来充数。学术研究应该保持科学严谨的态度,一是一,二是二,来不得半点含糊。这是学术的秉性,也是其权威与公信力之源。学术研究一旦掺杂了商业促销目的,学术的严谨性与商业行为的牟利性往往会产生冲突,而在以商业为主导下,往往是“利”大于“真”,这不仅会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危害,到头来受到损害的同样包括学术研究领域。而学术界一旦失去社会公信力,要想重新寻回,不知道要花多少倍的代价。现如今网络上的流行语“砖家”已很好的警示着我们一味追求商业化的“学术研究”已损害到了学术研究的权威与公信力。但是如同不能因噎废食一样,科研与产业相结合确应提倡,产业发展需要科研的技术支撑,科学研究的发明成果最终也需要到企业这个载体中进行产业化,才能发挥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只是,这一切都必须建立在严肃、科学的态度之上,耍不得半点花枪。那种将学术研究委身于金钱的做法,不仅是学术的变调,对企业的基业常青、对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无益,对社会的价值标准与评价体系更是一种戕害。如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所做过的一项针对美国196个具有研究性质机构的1569名研究人员所做的调查研究表明虽然各类研究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同的研究价值取向,但在一定的文化氛围中科学研究的学术性与商业化是可以归入统一的研究方向中的,只是缺少一种沟通机制。3如果存在着一种有效的合作方式,崇尚学术自由的氛围和对学术价值的信仰并不影响其经济利益。正确的审视科学研究的价值与商业化的关系,很好的衔接这两种关系,是实现学术研究与商业相融合的基本前提。从学术研究与商业化的冲突来看:首先学术研究因只在其自身的规则中所演化,商业化过多的投入到学术研究中,甚至是占据主导地位,将对学术研究的成果带去方向性的影响,这就违反了学术研究的开放性与自由性。同时商业化的参加,为了追求经济上的利益,往往会将尚未成熟的研究成果推向市场,而为己之利扩大其词,伤害了学术研究的权威性。其次,学术研究者过多的参与商业化活动,势必将占用研究者的研究、学习时间,而商业化的活动根本不可能照顾研究者的时间表,商业活动强调的是活动的按时完成性,对于合作来讲,时间就是金钱,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其根本的属性。那么如何才能规范学术研究与商业化之间的关系,甚至是让两者很好的融合在一起?从以上来看两者最大的障碍在价值认知的取向。其实在学术研究中,不同的领域所存在倾向也是不同的。如同德国大学的科学研究者更注重学术的自由性和严谨性,而美国大学的科学研究者更强调学术又不放弃商业的所需。研究性、社会服务性和商业化已是当今社会学术研究的普遍方向。坚持学术研究的操守是学术领域内所必须遵从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去摈弃商业化的利益,背离社会化的需求而固守自己的象牙塔。我们也应该看到一整套能推进学术研究与商业化相结合的社会制度能更好的推动学术研究的发展,单纯的学术研究,不讲究经济利益的学术研究会导致学术研究成果的发聩与研究人员的期望值产生较大的反差,从而打击研究人员的积极性。此外学术研究与商业化的摩擦不论是组织上的,还是时间上的,归根到底都是两者内在性质差异所导致的。要化解这些矛盾,首先可以设置相应的中间转化机构如研发推广部门来吸收和转化,接着还是应该在学术研究与商业化之间的硬软件条件上下手,如建立规章制度来规范学术研究的使用条件和方式以及研究者在研究与活动中投入的精力与时间安排,同时学术研究机构和商业化较强的应用机构之间建立沟通机制,如从事学术研究和商业化研究的人之间相互特约参加研究活动,在研究中处理双方的矛盾。从某个角度上看,在自身研究领域取得积极成果的研究者,也会在其平时的研究中受益,同时参加具有一定经济性质的研究活动的人动力较为旺盛,其研究成果也往往较为创新和丰富。4总之随着社会的发展,学术研究的学术性与商业化将会越来越多的融入到一起,展现在我们眼前,学术人也会一步步的走出自己的象牙塔,将一些社会中迫切需求的或者实践性较强的课题带入研究中,同时商业化活动也将带入一部分学术研究的严谨性,不再一味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将学术研究的成果切实的转化为商品,为普通大众所用。1摘自百度百科词条“科学研究”。2摘自百度百科词条“商业化”。3[美]米尔顿弗里德曼《元科学的发展之路》杨达里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44-151页。4[加]奥凯范梅南:《科学研究与学术》王士一译,北京:科学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79-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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