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培训浙江理工大学计划财务处2020年5月CONTENTS目录PARTONE政策PARTTWO操作PARTTHREE法律责任政策:两大问题要不要报退税?补税?单纯的12万上申报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甲企业财务最近很困扰:有一个员工A去年一直在他们单位工作,也没有取得其他收入,但是发的工资已经超过12万了。多番劝说,该员工拒绝参加汇算清缴。你有什么好的建议?要不要报?一要不要报?一复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什么样的人需要申报?要不要报?一知识点: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什么样的人可免于申报?要不要报?一张某2019年税前工资收入11.2万,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3万元,专项附加扣除可以享受24000。本年度共取得劳务报酬1万。如果张某要汇算清缴补税500元,能否免于办理?收入与收入额的区别年度综合所得收入=112000+10000=122000元年综合所得收入额=112000+10000*(1-20%)=120000元《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要不要报?一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全部工资薪金税前收入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全部劳务报酬税前收入*(1-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全部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前收入*(1-20%)稿酬所得收入额=全部稿酬所得税前收入*(1-20%)*70%公式:复习:要不要报?一知识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什么样的人无需申报?要不要报?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就是“多退少补”。概括: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全年加总汇算后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补税?退税?二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补税?退税?工资薪金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7级累进税率表。二复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环节: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适用税率:劳务报酬所得-3级累进;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补税?退税?工资薪金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二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甲企业财务最近很困扰:有一个员工A去年一直在他们单位工作,也没有取得其他收入,但是发的工资已经超过12万了。多番劝说,该员工拒绝参加汇算清缴。员工A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补税?退税?二常见情形如下: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离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5.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退税: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补税?退税?二常见情形如下: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4.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补税: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政策篇1.下列收入中,不作为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的是:A.居民个人付某取得的境外稿酬B.居民个人叶某取得的董事费收入C.居民个人冯某取得的境外股息收入D.居民个人孙某退休后返聘取得的收入正确答案:C抢答:补税?退税?二2.如果员工A有多缴税金,是否可以放弃退税吗?正确答案:可以。申请退税是权利,可以放弃退税。如果放弃退税,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可以。但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申请退税。3.选择放弃退税后,是否可以再次申请退税吗?抢答:操作:两大问题申报?退补税?申报——准备一在办理年度汇算前,需要准备好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或资料,以备填报申报信息时使用。专项附加扣除减免税优惠收入捐赠一解决方法:1.向扣缴单位了解本人的收入申报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额等情况告知纳税人。2.您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本人2019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明细记录。3.办理年度汇算时,税务机关将为您提供预填报服务,系统将自动归集纳税年度的收入纳税数据(普通劳务报酬与稿酬所得需手动选填或查询导入),如果您对预填信息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您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豁免政策要求了。纳税人不记得自己全年收入,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补税还是退税申报——准备一1.我用手机选择预填服务办申报时,为什么我有劳务报酬但相应栏次却显示“0”?大多数人的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比较零散,来源不固定。为便于纳税人更好地理清并确认自己的收入,需要点击劳务报酬(或稿酬等),通过【新增】查询导入并确认本人实际取得的相关收入。申报——准备2.我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怎么预填的?1)如果全年综合所得和日常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加总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在适用简易方式申报时,税务机关在“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的预填服务中,包括了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纳的税款。2)如果全年综合所得和日常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加总后收入额超过了6万元,则需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并入综合所得计税,还是维持单独计税。通过网络方式申报的,税务机关提供的申报数据预填服务中,暂不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如纳税人选择将其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需在工资薪金栏次通过“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其并入。一申报——准备一解决方法:1.扣缴义务人属实,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2.扣缴义务人不真实:即从未取得过记录中的某一项,您可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申诉后该笔收入将不纳入您年度汇算。3.有收入,但是扣缴义务人未如实代扣代缴:可新增收入。收入:有异议申报——准备申报——准备一1.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申报扣除。(选择2019年)2.大病医疗在汇算清缴环节扣除:下载官方“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通过首页“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查询。其中,查询信息中显示的“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可扣除金额。(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金额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可据实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如:某纳税人查询本人“年度个人自付总金额”为20000万元,则“符合大病医疗个税抵扣政策金额”即为5000元(20000-15000)。申报——准备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要点:1.对象:通过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2.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的,按照规定执行。3.凭证:个人发生公益捐赠时及时取得捐赠票据;不能及时取得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时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扣除,并提供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90日内向扣缴义务人补充提供捐赠票据。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员工开展公益捐赠的,纳税人可以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扣除。捐赠:申报——准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税2019年第94号)二、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规定不一致的,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优惠:申报——准备一《关于浙江省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浙财税政〔2019〕9号)一、综合所得项目,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在6000元(含)以下的,减征100%;6000元以上的,定额减征6000元。二、经营所得项目,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在6000元(含)以下的,减征100%;6000元以上的,定额减征6000元。三、纳税人年度内存在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由纳税人选择一个所得类别享受减征税收优惠,两类所得不重复享受;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以上身份的,选择一种身份享受减征税收优惠,多重身份不重复享受。优惠:申报一1.时间: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特殊: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申报一2.方式:(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二)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