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软件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管理办法(暂行稿)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巩固和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随着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我院越来越多的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将在校外的企事业单位中,结合实际工程项目或就业前的培训工作来完成。这对于实现我院“面向产业需求,培养工程型、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学院鼓励本科学生到校外企事业单位采用校内教师和校外教师共同指导的方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为了加强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申请条件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方可申请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1、学生必须已取得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2、学生个人同校外单位签署实习协议,或学院(系)已经同校外单位签署了联合指导协议。3、接收单位必须指派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并能为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提供符合相应专业培养目标的专业技术、仪器设备、参考资料和时间保证。二、申请程序1、学生向学院(提交《赴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有用人单位接收公函(邀请函)、校外单位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学历、职称证明等材料,学院根据以上情况判定单位是否有具有承担学生毕业设计的资格。2、学生本人、用人单位及学院三方达成协议后,签署《软件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协议书由本人签字、用人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最后由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生效、备案。3、学生本人要提交《保证书》,并由家长签字。4、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报教务处审批。5、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三、毕业设计的选题恰当的选题是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前提,因此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直接来源于企事业单位实际的工程项目,具有明确的需求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结合软件项目、软件产品和软件项目过程管理、软件算法等进行选题。选题要考虑以下原则:1、选题必须从软件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出发并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体现软件工程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2、选题应有一定的先进性、题目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3、选题能体现综合运用软件工程的基础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要求。选题力求使学生能经过一个软件项目开发的完整的过程。4、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题目,若由若干同学组成的小组共同完成一个项目,对于每个小组成员,应有明确分工和各自工作的侧重点,保证各自主要部分分别由学生独立完成,使每个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5、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拟定,学院对企业或学生申报的设计(论文)题目及完成指标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题目退回或重新修订。6、毕业设计选题确定后,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变更。如果确实因具体情况的变化,需要变更题目的,要及时向学院提出申请,在获得批准后,按变更后的选题执行。擅自变更毕业设计选题者,取消毕业答辩资格。四、指导教师的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双导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1、具有宽广扎实的软件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2、熟悉所指导题目的研究开发内容;3、了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的目的、主要环节和要求;4、具有指导软件项目开发或毕业设计、论文写作的实践经验能力;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6、校外指导教师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当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初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以协助指导毕业设计工作。五、指导教师的职责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学院实行双导师进行指导。企业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在企业的具体业务指导、日常管理,并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各个环节的进展情况。校内指导教师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了解和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情况及质量,并协调有关问题。1、校内指导教师职责(1)需将毕业设计的内容、要求及论文撰写规范等毕业设计管理文件向学生交待清楚,全程指导学生论文开题及论文写作。(2)应积级与学生、并通过学生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督促实习单位按三方协议的要求,安排熟悉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学生的企业指导教师。并了解和掌握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课题情况、进度安排等情况。(3)应每周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至少指导一次,并经常与企业指导教师沟通,进行答疑和指导,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并做好阶段检查记录(填写《学生月度评核表》);具体检查指导方式,可以采取网络邮件或者面谈等。(4)在学生毕业设计中期检查时,要仔细检查学生在半年内论文的进展情况,提出建议和下半年内学习和工作的重点,同时做好检查结果的记录,本记录做为学生毕业答辩总成绩中的一项。(5)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认真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6)在毕业设计结束后应及时写出毕业设计总结,上交学院。并按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检查学生毕业设计工作完成情况;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预审。(7)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8)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并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按学校要求整理归档。2、校外指导教师职责(1)确定毕业设计题目,并提交给学院。(2)在接受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任务之后,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协调落实工作环境;给学生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布置具体的工作任务和提出相关的要求,填写任务书交学院。(3)按任务书的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每周至少一次,并做好记录,填写《学生月度评核表》),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4)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及时处理毕业设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与学院指导教师及时交流。(5)在毕业设计结束时,要填写《考核汇总表》,作为评定学生答辩成绩的参考依据。其中导师评语主要内容包括:毕业设计任务的选题背景,项目的难度、工作量及完成情况(具体写明学生完成了什么);学生在毕业设计过程中的态度与工作表现;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进行项目开发的能力;工作的创新性等.六、中期检查1、为督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计划完成,及时发现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第二学期开学由学院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期检查。2、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方式为:以小型的汇报会或现场抽查的形式进行。3、学生必须准备简要的书面汇报提纲,主要内容包括:(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名称、指导教师、应用背景、技术条件、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2)已完成了哪些工作?采用了什么方法?解决了哪些关键技术问题?(3)是否按计划进度进行?还有哪些技术问题需要解决?怎样解决?4、检查组根据学生汇报情况提出问题,由学生回答。对中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解决办法,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5、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结束后,所有学生的汇报提纲交学院备案、汇总,作为指导毕业设计后续工作的依据。同时与学生毕业答辩成绩挂钩。七、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之前,学生必须到学院(系)办理赴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批手续,手续不全的不予受理。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资格进行审查,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毕业设计(论文)。1、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时,回学校注册登记,并在第二学期回校注册的同时参加毕业设计中期检查(具体内容见上六),检查结果作为毕业答辩总成绩的一项。2、学生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要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接受单位的管理,听从指导教师的指挥。严禁在工作场所嬉戏打闹,上网玩游戏等;切实注重水、火、电等各方面的安全以及人身安全。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将给与严肃处理,并视违纪情况严重者将停止其实习,同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凡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承担完全责任。3、学生需每星期至少一次主动向学院指导教师当面汇报或书面报告(发邮件等方式)毕业设计的进展情况,同时了解学院(系)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在交流过程中记录好《学生月度评核表》,凡不和校内指导教师联系的学生,校内指导教师将有权扣减其毕业论文成绩。4、学生不得中途更改毕业设计(论文)单位。如确实需要更改需及时报学院审批,否则毕业设计按“不及格”处理。5、严格要求自己,勇于创新,独立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拷贝他人的成果,否则答辩成绩按不及格处理。6、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1-2天的短时间因事(病)请假,必须事先向单位指导教师请假,获批准后,通报学院指导教师;3天及以上的请假,应在获得单位指导教师批准后,报学院指导教师审批,只有在学院也批准后,方为有效;无故缺席以旷课论处。凡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4者,毕业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7、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撰写要在校内完成,按照校内指导教师的通知按时返校。8、学生在返校后要撰写一年来的毕业设计总结报告,报告的内容作为毕业答辩最终总成绩的一项。9、学生需将完成的论文交校内指导教师审阅,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预答辩和答辩。10、毕业设计结束后,学生必须向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归还所有文献资料、软件和设备。八、其它1、学生到校外完成毕业设计工作,学院在学校规定的毕业设计经费额度内,对确实需要由学院支付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付。2、为了加强学院与在校外做毕业设计学生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在同一单位的学生人数超过两人的,需选出主要负责人,该负责人要切实对同学们在这一年时间里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负起责任来,保证经常与学院老师联系并及时汇报出现的各种情况。3、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期间,如学校需要学生回校参加有关活动,由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及校外指导教师,请单位准予学生回校。4、为了督促并保证学生在校外更好的完成毕业设计,学院可随时派有关人员到学生毕业设计单位对学生的学习、工作进行检查。5、学生在单位做毕业设计期间,若单位要安排学生出差或离开所在市区,应事先报告学校,并获得学校批准,并对学生出差期间的安全负责。6、在毕业设计过程出现本管理办法中没有涉及的事项,由学院和单位协商解决。附件:附件一:《赴校外单位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二:《软件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附件三:《保证书》附件四:《学生月度评核表》一式两份附件五:《考核汇总表》一式一份注:以上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需一式三份。学校、单位、个人各一份。附件一:赴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学生姓名所在院系专业班级所赴单位名称毕业设计项目及其概述学历职称所赴单位指定指导教师姓名学历职称电子信箱邮编通信地址所赴单位指定指导教师联系方式方法联系电话学历职称所属院系指定指导教师姓名学历职称电子信箱邮编通信地址学生赴单位后通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接收单位意见院系意见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月日院长(主任):年月日附件二:软件学院本科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1、单位在指定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老师的同时,负责提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场所,并为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及相关试验(实验)提供方便。2、给予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待遇由单位与学生本人协商决定。3、校外指导教师定期与校指内指导教师联系,通报学生的工作表现及设计(论文)进展情况,以保证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4、单位负责学生在毕业设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证学生参加校内教学与指定活动的时间,如有冲突,服从学校安排。5、学院为学生提供相关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及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定。并对单位指定的导师及其课题进行审批。6、学院指定一名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