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义务教育阶段。第三条适龄儿童少年必须依法入学,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政府、社会、家庭、学校的共同责任。第四条学校负责控制辍学的组织实施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落实控制辍学的具体任务。第二章宣传教育第五条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是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意识,明确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在全社会形成控制中小学学生辍学的良好环境。第六条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法律法规,义务教育的概念和意义,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各自的法律责任,中小学学生辍学的危害,违反《义务教育法》的处罚规定等。第七条宣传教育以面向学生和学生家庭为主,通过思想品德课、政治课、课外活动向学生宣传,通过家长会、义务教育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家长宣传。组织师生开展社会宣传。第八条每年的3月、9月份集中开展“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九条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学年初,学校、班主任及学生家长共同签订“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书。每学期初,对目标落实情况自下而上进行汇报,自上而下进行检查。第十条严格学籍管理制度。新生入学后,要及时建档并报县教育局备案。认真执行《中学学籍管理细则》,对学生转出转入等流动情况要如实填入义务教育档案和有关表册,严禁弄虚作假。第十一条完善义务教育证书制度。学生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由学校如实填写县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并盖章,加强对义务教育证书的管理,严格补发手续。第十二条建立动员辍学生复学制度。学生无正当理由一周内不到校,学校要派人说服动员其返校,对经多次说服教育仍不返校的学生,由乡政府向辍学生或其家长(监护人)发出《学校返校通知书》,限期返校。第十三条严格辍学生报告制度。对在校生辍学情况,学校每学期初必须向教育局、乡政府办书面报告。学校每年3月份、9月份如实填写“辍学生情况登记表”,报县教育局督学室。第十四条建立救助贫困生长效机制。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采取救助措施。通过多种渠道筹措义务教育救助资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就学保障。学校要大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增加收入,并积极争取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资助学。救助资金主要用于经济特困学生的书费、杂费等支出。第十五条建立班主任、任课教师控辍责任制度。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经常进行家访,对已辍学或有辍学意向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向学校报告,并采取措施,耐心说服学生家长,动员学生复学。对因学校或教师教育思想不端正或教育行为不当造成学生辍学的,要追究学校和当事人的责任。第十六条实行“控辍”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学校校长和教师“控辍”工作不力,在评优评先活动和年终考核中一票否决。第四章实施保障第十七条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控辍”的组织实施工作,并落实责任人。第十八条端正办学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不举办快慢班及各种名目的辅导班。学校和教师不得按考试分数给学生排队。认真贯彻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禁把增加作业量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保证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第二十条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能力。各科教学应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注重因材施教,优化教学过程,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养成正确的学习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第二十一条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坚持正面教育,不准粗暴压服学生,不准侮辱学生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第二十二条切实加强对“学困生”的教育和辅导。通过个别辅导、建立帮学对子等形式,帮助其克服学习困难,树立学习信心,消除厌学情绪。学校和老师不得歧视“学困生”,不得以种种理由不准“学困生”参加毕业考试和中考。第二十三条有计划地推行“绿色证书”教育,使初中学生在学好文化课的同时,学习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知识和本领。第二十四条因地制宜,安排好学生食宿。防止因走读不便造成学生辍学。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私自设立收费项目,不乱收费,坚决防止因乱收费导致学生辍学。第二十六条学生家长对控制中小学学生辍学负有直接责任。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依法送子女按时入学并保证其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家长不得以家庭困难为由擅自中断子女学业,更不得强迫子女退学外出打工或经商。第二十七条社会用工用人单位,不准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做工或经商。第五章罚则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人民政府或教育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一)因工作失职未能完成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巩固率指标的;(二)无法定事由拒绝本地区适龄儿童少年不准毕业生参加毕业考试的;(三)因办学思想不端正,造成学生辍学的;(四)对学生辍学未采取必要解决措施的;(五)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辍学的;(六)其他原因造成学生辍学的。(七)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学生辍学的。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还来不及享受美丽的锦瑟华年,就已经到了白发迟暮,一生匆匆而过。生命,就是这样匆匆,还来不及细细品味,就只剩下了回忆。生命匆匆,累了就选择放下,别让自己煎熬痛苦,别让自己不堪重负。放下该放下的,心才会释放重负,人生才能安然自如。人生就是一个口袋,里面装的东西越多,前行的脚步就越沉重。总觉得该得到的还没有得到,该拥有的却已经失去,苦苦追寻的依然渺茫无踪。心累,有时候是为了生存,有时候是为了攀比。只有放下羁绊前行脚步的重担,放下阴霾缭绕的负面情绪,才能感受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豁然开朗,领悟到“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超然物外。人生太匆匆,累了,就放一放吧,何苦要执拗于一时的成败得失!很多时候,我们用汗水滋养梦想,可是,梦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每个人都渴望成功的鲜花围绕自己,可是,谁都不是常胜将军,都会猝不及防地遭遇人生的滑铁卢。唉声叹气只会让自己裹足不前,一蹶不振只能让自己沉沦堕落。如果真的不能承受其重,就放一放,重新审视前方的道路,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方向。有些东西,本就如同天上的浮云,即使竭尽全力,也未必能揽之入怀。或者即使得到,也未必能提高幸福指数。所以与其为得不到的东西惶惶终日,不如选择放下,为心减负,轻松前行。一人难如百人愿,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欣赏和喜欢自己。所以,我们不必曲意逢迎他人的目光,不用祈求得到所有人的温柔以待。真正在意你的人,不会对你无情无义,不在意你的人,你不过是轻若鸿毛的可有可无。做最好的自己,静静地守着一江春水的日子,让心云淡风轻,怡然自若。人生本过客,何必千千结。不是所有的相识都能地久天长,不是所有的情谊都能地老天荒。有些人终究是走着走着就散了,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爱过,恨过,都会装点我们原本苍白的人生,感谢曾经在我们生命中出现过的人。如果无缘继续红尘相伴,就选择放下吧,给自己和对方都留一段美好的回忆和前行的空间。鱼总是自由自在地在水中快乐游弋,是因为鱼只有七秒钟的记忆,只在一瞬间,鱼便忘记了所有的不愉快。所以,忘记所有的不愉快,才能为美好的情绪留出空间,才能让心情灿然绽放。林清玄说:一尘不染不是不再有尘埃,而是尘埃让它飞扬,我自做我的阳光。是呀,世事喧嚣纷扰,放下纷扰,做一个阳光快乐的人,做自己快乐的主人!还来不及享受美丽的锦瑟华年,就已经到了白发迟暮,一生匆匆而过。生命,就是这样匆匆,还来不及细细品味,就只剩下了回忆。生命匆匆,累了就选择放下,别让自己煎熬痛苦,别让自己不堪重负。放下该放下的,心才会释放重负,人生才能安然自如。人生就是一个口袋,里面装的东西越多,前行的脚步就越沉重。总觉得该得到的还没有得到,该拥有的却已经失去,苦苦追寻的依然渺茫无踪。心累,有时候是为了生存,有时候是为了攀比。只有放下羁绊前行脚步的重担,放下阴霾缭绕的负面情绪,才能感受到“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豁然开朗,领悟到“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超然物外。人生太匆匆,累了,就放一放吧,何苦要执拗于一时的成败得失!很多时候,我们用汗水滋养梦想,可是,梦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每个人都渴望成功的鲜花围绕自己,可是,谁都不是常胜将军,都会猝不及防地遭遇人生的滑铁卢。唉声叹气只会让自己裹足不前,一蹶不振只能让自己沉沦堕落。如果真的不能承受其重,就放一放,重新审视前方的道路,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方向。有些东西,本就如同天上的浮云,即使竭尽全力,也未必能揽之入怀。或者即使得到,也未必能提高幸福指数。所以与其为得不到的东西惶惶终日,不如选择放下,为心减负,轻松前行。一人难如百人愿,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欣赏和喜欢自己。所以,我们不必曲意逢迎他人的目光,不用祈求得到所有人的温柔以待。真正在意你的人,不会对你无情无义,不在意你的人,你不过是轻若鸿毛的可有可无。做最好的自己,静静地守着一江春水的日子,让心云淡风轻,怡然自若。人生本过客,何必千千结。不是所有的相识都能地久天长,不是所有的情谊都能地老天荒。有些人终究是走着走着就散了,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爱过,恨过,都会装点我们原本苍白的人生,感谢曾经在我们生命中出现过的人。如果无缘继续红尘相伴,就选择放下吧,给自己和对方都留一段美好的回忆和前行的空间。鱼总是自由自在地在水中快乐游弋,是因为鱼只有七秒钟的记忆,只在一瞬间,鱼便忘记了所有的不愉快。所以,忘记所有的不愉快,才能为美好的情绪留出空间,才能让心情灿然绽放。林清玄说:一尘不染不是不再有尘埃,而是尘埃让它飞扬,我自做我的阳光。是呀,世事喧嚣纷扰,放下纷扰,做一个阳光快乐的人,做自己快乐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