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赞助合同书甲方: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促进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与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双方达到共赢目的,甲方乙方本着规范操作、互惠互利的宗旨,遵守《合同法》,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各项协议。一、宣传授权1、甲方因乙方需要,承担对乙方在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南岗校区)进行品牌宣传。2、乙方需缴纳品牌宣传金元。二、合作方式作为合作方,在甲方校园范围内,甲方承担对乙方品牌和活动的整个宣传,甲方将采取的宣传方式如下:1.张贴条幅。在学校人多地点(篮球场、餐厅、宿舍楼前等)张贴大型条幅,直观的对赞助商的商品进行宣传。2.广发传单。安排人员在各个教室,宿舍发传单,进行直接宣传;可借助学生会自身优势在校外宣传乙方品牌。3.活动过程由校学生会宣传部跟踪采访,把赞助信息发布学校贴吧。三、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义务在活动期间内对乙方做好品牌宣传,以及各种相关的促销活动;2、甲方需维护乙方的品牌形象,维护双方的利益;3、甲方在协议期间内,不得与乙方联系中断超过三天;4、甲方有义务改进或改正乙方提出的建议;5、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非正常手段宣传;6、甲方有义务对活动过程进行记录;7、在协议期间内,甲方不得与该商家所类似或与商家有竞争关系的的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四、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制作条幅、宣传彩页的义务;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宣传、宣传是否规范,并提出改进意见;3、乙方须严格遵守事先商议好的宣传内容以及有关优惠政策;4、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只能由甲方进行品牌宣传;5、乙方如发现甲方违规操作、作假行为,提供相关证据,可以取消本协议,且本协议终止。五、结算方式、约定1、乙方遵守现款原则;2、乙方提出与活动无关的宣传费用均由乙方另行支付;3、乙方须保证提供的优惠政策、宣传材料的真实性。六、合同的解除和变更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可以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如有违反本协议规定行为,双方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2、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3、对本合同规定和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七、违约责任1、如遇双方都不可预知的情况而导致本次活动意外取消或者中断,甲方退返乙方相关费用,协议且自动终止,双方都不承担责任;2、如乙方单方面不给付资金,甲方有权利进行赔偿;3、如甲方不按照合同协定进行宣传,乙方有权利不支付资金。八、附则1、本协议的合作时间为2011年10月13日~2011年10月27日;2、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再做补充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3、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在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切争论、异议和纠纷均双方可协商解决;4、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5、本协议共三页,签字时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手印)后生效;七、本协议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代表: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乙方代表:学生会签名:签名:盖章:盖章: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