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售楼现场规章制度一、仪容仪表1.仪容仪表为销售部人员专业性的外在体现。销售部人员进入销售现场应穿着公司规定的统一制服,佩带工号牌,保持整齐、清洁。精神要求饱满热情,随时保持良好状态。新进员工定制服装未到时,应穿着与公司服装接近或相仿的服装。2.所有人员一律穿黑色或棕色皮鞋,鞋面随时保持干净无尘。3.男士打领带,女士略施淡妆,换服装和化妆必须在正式上班前完成。4.夏季女职员留长发的,需梳理成马尾辫。5.接待客户态度热情、诚恳,服务周到、细致。二、现场清洁卫生1.售楼现场为接待客户,日常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2.整个售楼现场要时刻注意保持地面、桌椅、柜台、电话和销售道具的一尘不染,无污垢、杂物;玻璃要求明亮清澈;休息室内桌面、地面等随时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3.现场清洁卫生的保持分组负责。遇有不清洁的现象,及时通知清洁人员处理干净。三、接听电话1.销售现场柜台设专门接听电话区域,各销售组可以就近或排出顺序接听电话。2.电话铃声响起三声必须有人接听,根据就近原则,由当值小组长根据案场具体情况,2安排人员接听。3.接听客户初次来电的业务人员,必须填写来电登记表。4.来人来电统计由各组组长于每天下午16∶30收来齐后交给销售主管。并放置空白来电登记表于接听区域(空白来电登记表需注明日期)。5.每张来电登记表填满后,由来人来电统计负责人(每小组负责一周)放置于专门档案夹内,并补充空白来电表于接听区域,注明日期。6.来电登记表填写要注意规范,并保持表格的洁净,表中各项均需切实填写,以反映来电情况,评估媒体效果。7.敏感话题宜采用婉转态度拒绝、电话中解决或约时间邀来电者到现场。8.来电客户如果已由其它业务员接待过,则请该业务员接听电话。如果该业务员不在现场,则回答必须谨慎,尽量请其留电话由该业务员亲自回答。9.来电尽量留电话以便追踪。四、接待来人1.现场指定销售桌,由各组轮流派人在此值班,并排出名单顺序表。2.站柜者应站姿端正,不可高声喧哗或与同事聊天或打闹,不可抽烟,也不宜频繁走动。3.站柜者需随时保证销售桌物品摆放整齐,除个人用文件夹外不能有其它杂物。4.轮到站柜的组,每次指定两名组员在销售桌值班,两名组员在电脑桌1和电脑桌23值班。当班销售员不得无故擅离岗位。若确实有事,要离开站柜,其组内应有其它销售员及时替补站柜。5.如站柜无人值班达两分钟以上,则现场任何一名销售员都有权站柜接待来人。其后仍按原定顺序接待。6.每天上午,站柜桌首先由昨晚最后站柜的组值班。如正式上班时间超过两分钟以上,仍无人站柜,则按上一条所述规定处理。7.站柜值班人员接到客户,开始介绍时,下一组的销售员应至站柜值班。如原值班人员的客户未能坐下洽谈时,下一组值班人员应自动撤离岗位,仍由原值班人员站柜。8.如站柜值班人员接到自己的预约客户,则站柜由组内另派人员值班。9.对来现场客户,要先询问是否已与案场哪位销售员有过联络或约定。如有,则找此业务员来接待,自己重返站柜。10.客户落座后,同组人员或其它同仁应予配合,拿印刷品及倒茶水。11.销售员的文件夹随身携带,不得给客户造成随意翻动的机会;尽量不让客户抄写多户的价格;严禁让客户把价目表带离现场。12.客户离开现场,销售员需送至接待中心大门外,并目送其离去。13.送走来人后需整理桌面,桌椅归位,并填写来场登记表,表格填写需切实准确,来人资料留档详细填后放入指定档案夹中。14.来人来电统计与第四条相关规定相同。4五、案场作业1.案场为严肃区域,每位同仁在案场内需随时注意自身形象。2.案场内禁止吃东西,抽烟、化妆、下棋、做游戏、看任何书报杂志或嬉笑打闹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3.在电脑桌区域,严禁扎堆、聊天、讨论问题等(如有确有问题要讨论请到休息室内讨论)。4.案场内音乐必须轻柔,禁止放流行音乐。5.休息室内要随时保持清洁、整齐、非销售用品不得放于桌面。自用资料除文件夹放于资料夹外其余物品不得留于桌面上。6.维护休息室内自己座位周围的地面卫生,随时将地面上的废纸和杂物入垃圾桶,清扫干净。7.下班前要将自用资料和个人用品收好,锁进抽屉。下班后,柜台桌面上除电话和水杯外,不应有任何其它物品。8.销控专用抽屉和销控表,仅经理、副经理、主管可查看,严禁其它人员翻动。9.非经理、副经理、主管同意,不得翻阅任何销售报表、文件、营业日报表、周报表、已购未购客户资料等)如案场人员未能遵守以上关于案场作业相关规定,则处以10元/人/次罚款。六、售楼现场出勤、排休、外出及相关制度51.严格遵守售楼现场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5:00。2.每天的值班人员为两名,在前一天下班前将具体人员名单报给主管。值班人员除负责原有的职责外,另外还需随时整理售楼处卫生。(主要指客户走后桌椅、水杯、烟灰缸的整理等)如遇值班人员正在接待客户,则由当值组长指定人员整理。3.每周售楼现场排休,应于上周日之前决定,并由经理、副经理、主管、组长协调统一安排后填入下周排休表,并报公司行政部。4.周一至周四临时调假,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报告经理、副经理、主管。5.案场人员在上班和加班时间内未经经理、副经理、主管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凡擅离岗位外出者以旷职一天论处。6.案场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因故必须外出者,需填写外出登记,写明外出事由、外出时间等并需要得到主管签字同意。外出回来后,必须在外出登记上写明回到案场时间,外出而未填写外出登记者,以旷工一天论处。7.如非工作需要,案场人员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外出。如有急事,必须外出,则外出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8.因工作需要而外出者,应注意控制时间。外理完公事后,立即返回案场,不得以办理公事为借口,在外逛街或处理其它个人私事。9.案场午休时间为11∶30~13∶30。午休时间为售楼现场人员午餐和休息时间,业务人员可自由外出或在休息室休息、午睡,外出需报组长或主管。如遇销售繁忙期间6则视情况而定。10.午休时间,至少留两个人在柜台或销售区值班,随时接待来人和接听来电10、一般情况下,工作时间销售部人员须在销售区和柜台工作。如非工作需要,不得较长时间停留于休息室内。11、销售部人员的早餐必须在正式上班时间之前用毕,上班时间到后不得以用早餐为由外出或占用正常工作时间。七、请假制度1.病假:如若身体不适,需于早晨9∶00前打电话向经理、副经理、主管请示批准,并委托职务代理人代为填写请假单。如果由于代理人疏忽遗忘造成未及时将病假申请报备给公司管理部门,则按事假处理,但不追究代理人责任。病假者需向管理部门出示医院证明。每月请病假次数至多不超过三回,超过者按事假论处。2.事假:需提早一天向经理、副经理、主管报备,并填写事假单,批复后将假单传真至公司行政部,假单上需注明岗位代理人。案场人员未能遵守以上相关规定,则处以10元/人/次罚款。八、其它1.接听私人电话,不宜超过三分钟,不可过于频繁。2.因公使用现场长途电话,必须先登记并征得主管签字同意。使用时,应注意节约原7则,尽量缩短通话时间。3.严禁使用柜台电话拨打私人长途。4.爱护现场公物,节约使用水、电、纸、笔等日常消耗用品。现场提供的复印纸应尽可能节约使用,一般纸张应双面使用,提高利用率,减少浪费。5.水杯等日常用品应自备、不得使用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一次性水杯等用品。6.公司领导来现场,出于礼貌奉水一杯并随时注意添加。7.现场音乐由值班小组安排负责控制,其它人不得干涉。8.非经经理、副经理、主管同意,不得印价目表。9.开会时请将BP机、手机调至震动档,以免影响、干扰会议日程。10.所有案场人员,有责任维护现场的秩序与整洁,提高现场敏感度,加强现场荣誉感。案场人员未能遵守以上相关规定,则处以100元/人/次以上罚款,注:销售部设立”快乐基金”专门帐户,所有罚款均存入该账户,专人管理,由销售部经理负责批准使用。此帐户内所有资金均用于销售部组织的集体活动,以及对优秀员工的奖励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