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美化管理条例为规范商场美化管理标准,并根据本店的需要和企划部的实际工作能力,经研究后,制定以下美工巡场管理条例:一、美工巡场管理职责:1、巡场美工于每周一早上协同商场客服部管理人员共同负责商场巡场任务;2、巡场美工必须依照《商场美化管理标准》进行巡场;3、巡场美工在巡场工作中遇到可以现场处理的问题,应与共同巡场的客服部管理人员协商解决;4、巡场美工在巡场工作中遇到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商场执行总值班经理或是店长室。寻求解决途径;5、巡场美工在巡场完毕后,须将在当天巡场中遇到的所有问题,以书面形式向部门管理人及店长室汇报情况;6、巡场美工在得到部门管理人或店长室批示后,需对问题的处理工作进行跟踪和进度汇报。二、商场美化管理标准:1、商场POP要求:a、文字清晰b、排版美观c、无错漏字d、无涂抹更改e、无污渍f、无补贴g、纸张平整商场内POP的使用期限为1个月。其间若不符合以上a~g规定的将一律没收,并由卖场部门重新申请制作。2、POP摆放要求:a、POP应放置于专柜前显眼处,不能挡住通道和消防栓;b、扶梯口的POP摆放应朝着顾客迎面方向,商场促销活动POP必须置于专柜促销活动POP之前的位子;c、大门POP摆放必须征得企划部同意方可摆放;专柜租用商场大门POP水牌费用为50元(含制作一张A0POP),摆放时间为一周(7天)。逾时加收50元(每7天50元,以此类推);d、商场POP水牌由企划部管理,专柜租用须向企划部提出申请,方可使用;当商场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企划部有权将正在使用的所有水牌收回用于商场促销活动的宣传。被征用的水牌未到期的将在商场促销活动结束后继续使用,直至使用期限结束;e、由厂家提供的任何宣传用品,包括POP、传单、喷绘等,需经过企划部检查核实内容后方可摆放。(其中宣传内容中不能包含不健康、不文明用语、厂家地址、供应商名字、联系电话、文字错漏等内容)否则一律没收。3、商场宣传用品摆放要求:a、在商场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各专柜必须摆放由企划部统一制作的宣传用品,并按规定摆在专柜显眼处;b、不参加商场促销活动的专柜应摆放印有“本专柜不参加此活动”字样的提示牌;商场促销活动结束时,各专柜应及时将促销活动宣传印刷品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