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和·第一城商铺经营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商铺编号区号建筑面积:㎡(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商铺业主联系地址商户名称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经营方式□购铺自营□合作经营□租赁商铺□其它商铺托管□是□否信息服务是否需要提供电子商务:□需要□不需要□暂不营业人数人车辆登记牌号:车型:车位编号:车辆种类:经营范围汽车装饰类:□美容装饰□汽车装具□配套配件□改装装修□汽车清洗□其它家居装饰类:□布艺沙发□家居窗帘□床上用品□工艺产品□生活用品□其它建筑材料类:□洁具卫浴□五金灯具□板材地板□墙地瓷砖□油漆涂料□其它配套产品类:□整体厨房□冰箱灶具□酒店用品□土杂产品□日用生活□其它配套服务类:□餐饮酒店□百货超市□旅馆宾馆□装潢公司□配套服务□其它提供材料经营场所证明:□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或□《商铺租赁合同》□商铺业主与经营公司签订的《物业经营管理服务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企业代码证、□国税和□地税登记证等原件□个体工商户本人及合伙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经营手续。□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明;卫生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如在3C认证范围内,需提供3C认证证书);□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代理证件或委托证书(原件);□专利产品需提供有效专利证书及有效年缴费证明;□经营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证明、海关报关单和缴费证明。经营年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开业日期年月日诚信活动是否参加“先行赔付”诚信经营活动:□是□否申请人意见:自愿申请入城经营,并遵纪守法、遵守商城各项管理制度开展经营活动。申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审核意见:潍坊怡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盖章)审核人签字:年月日怡和·第一城经营资格申请管理办法一、根据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经营商户入城经营须在商城内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在商城以外已经注册的法人营业机构须在商城内办理分支营业机构手续;未办理工商营业手续的须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解决。二、经营商户在商城内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向经营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商铺经营申请表》,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方可办理入城经营手续。1、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经营场所的购买合同或房产证或经营商户与商铺业主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商铺业主与经营公司签订的《物业经营管理服务合同》等。2、经营商户证明材料:1)法人营业机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企业代码证、国税和地税登记证等原件。2)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本人及合伙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经营手续。3、代理商品的资信证明:为确保商城诚信经营的品牌效应,经营商户应向经营公司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1)生产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明;卫生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2)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如在3C认证范围内,需提供3C认证证书);3)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代理证件或委托证书(原件);4)专利产品需提供有效专利证书及有效年缴费证明;5)经营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证明、海关报关单和缴费证明。三、对合作经营、自主招商经营的商铺业主应向经营公司提供双方的《合作经营合同》或《商铺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办理入城经营手续。解释权归潍坊怡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怡和·第一城商铺装修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商铺编号区号建筑面积:㎡(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商铺业主工程质量保证金元联系电话商户名称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施工单位联系电话负责人联系电话人员数量领施工证个施工保证金元退还数额元(退还后填)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施工时间点至点装修内容文字材料□设计方案□效果图□工程施工图□配电图纸□施工队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商铺业主验收意见经营商户验收意见经营公司验收意见装修工程结算通知单业主确认意见:业主签字(盖章):年月日装修合同造价元业主已付工程款元实际应结金额元装修违约扣款元实际追加金额元工程应结保证金元实际减少金额元业主应结保证金元申请人签字(盖章):怡和·第一城商铺装修管理规定一、商铺业主根据经营商品的业态、品牌和店名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内外装修时,须提前填写《商铺装修申请表》向经营公司提出申请,并将经营场所的装修设计方案、效果图、工程施工图、配电图纸、施工队资质证明及营业执照报经营公司审核。二、商铺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对不符合《装修管理规定》标准要求的,经营公司有权要求其停工并令其改正,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商铺业主拒不配合的,经营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损失,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由此对商铺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经营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施工队须提前3天到商城备案,办理施工进场登记手续,交纳施工保证金每人100元(含证件押金50元),领取《入场施工证》。施工需在施工期限内完成,如超出规定的施工时间,每天每证收取10元管理费(该费用不再返还)。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戴证件,并在指定区域内活动,同时,须接受经营公司的监督、检查。四、为确保全体经营业户的整体利益,商铺业主在进场装修前须按经营场所建筑面积的20元/㎡向经营公司交纳装修工程“质量保证金”,经营公司在收取质量保证金时应向商铺业主开具同等数额的收款收据,商铺业主施工人员凭“质量保证金”收款收据与经营公司结算工程验收款。五、为确保商铺业主的装修质量,商铺业主物业装修工程结束时,商铺业主交纳的“质量保证金”将转为装修质量验收款,经营公司凭商铺业主的“验收意见”及“结算通知单”向施工人员支付装修工程验收款,剩余部分无息退还商铺业主,不足部分由商铺业主补足。六、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工程队到经营公司办理退还《入场施工证》手续和结算“质量保证金”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经营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装修标准要求。七、装修要求1、商铺装修尽量以场外制作为主(特殊情况除外),隔断、吊顶、铺装地面等可现场施工。2、现场制作时间须在商城限定期限内完成,施工前做好现场维护,以免影响周围环境,施工完毕必须将现场的垃圾清理到指定地点。3、施工人员要保护好商城的设施及财物,若造成损坏,根据损坏的实际情况进行赔偿,对造城较大损失的,根据情况加收违约金。4、施工队必须严格按早报批复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改动,若有改动须事先与经营公司工作人员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实施。5、装修所需材料必须为正规厂家产品并有合格证。6、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建筑装饰施工规范。7、特别说明:施工现场使用的易燃物品(如:稀释剂、油漆)必须由专人使用,完工后马上带离商城。8、验收步骤:初检(隐蔽验收)、抽检(单项验收)、终检(全面验收)。由经营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水、电、消防、外观效果等项目进行验收。八、商铺业主的装饰、装修、装潢等与建筑物不可分割物品归商铺产权所有人所有,商铺业主不得私自拆卸。如涉及到侵权或其他必须拆卸的情况,需向经营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拆卸。对建筑物和经营场所造成形象和质量破坏的装修物,商铺业主必须进行拆除、修复、复员后方可办理“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解释权归潍坊怡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怡和·第一城宣传活动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商铺编号区号商铺业主联系电话商户名称负责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宣传方式□发放传单□赠送产品□文艺演出□文体活动□有奖竞猜□其它:组织形式□厂家宣传□区域代理宣传□商户宣传□促销宣传□让利宣传活动地点□商城门口□商城广场□商城周边□商铺周边□其它:活动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共计:天。宣传品牌□厂家品牌:□商铺品牌:产品类别活动押金元。活动结束后,无违约情况全额无息退还。退还金额元。扣款原因:怡和·第一城宣传促销活动管理办法为确保商城内经营商户之间公平竞争的良性循环发展环境,如发现经营商户违反下述规定,造成经营公司和其他经营商户经济和声誉损失,将按5000元/次的标准向经营公司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对经营公司和其他经营商户的全部经济和声誉损失。一、未经经营公司审查批准,经营商户不得擅自在商城内进行任何散发宣传材料、促销宣传、赠送宣传物品等促销活动;严禁进行诋毁和有损经营公司和其他经营商户的任何宣传促销传活动。二、经营商户在经营场所进行任何产品宣传、演示、促销活动时,应提前15天填写《宣传促销活动申请表》申请,并征得经营公司书面同意,在遵守相关规定条件下开展宣传促销活动。三、因经营商户擅自举行宣传促销活动,引起其他经营商户的不满,或因此造成其他商户的经济和名誉损失,擅自举办宣传促销活动的经营商户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四、经营商户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在商城内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宣传活动和有损经营公司、其他经营商户声誉的不当宣传活动。五、经营商户需按宣传促销活动申请规定的场地、场所、时间、范围、形式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间和改变活动形式。六、经营商户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应立即将宣传活动场地及所涉及到的周边环境卫生清扫干净,并将活动用品、用具清理干净,恢复原样。解释权归潍坊怡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审核意见:潍坊怡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