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各校的固定资产管理的操作更加规范有序,使学校总务部门严格把好财产的进出关,并能认真地指导和监督财产在申购、验收、记帐、使用、统计、维护直至报废等方面的管理环节,现拟定《实施细则》如下:一、学校国有资产管理1、设立专兼职的财产管理员。财产管理员在总务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物资的申购验收、打印帐卡标签、学校内部部门之间的财产调整、办理报损报废的手续、上报统计报表等财产电算化管理工作。财产管理员必须通过ETE培训合格后,取得财产管理员上岗证书。财产管理员调动需办理帐物清点核对和财产电算化操作技术的移交手续,校舍设备管理站参与监交工作,继任财产管理员须经考核后发给合格证持证上岗。2、学校财产管理员协助总务主任把好财产进出关,负责每月向财务或财务核算中心报《学校物资器材分类期度增减变动情况表》及《固定资产月报表》,使财务账的固定基金与财产账的固定资产总额与ETE固定资产总额相符。每年将学校物资器材的统计报表和数据文件,在一个统计公历自然年度结束后的下一年1月10日前上报教育局校舍设备管理站。3、原则上各校单位每年暑期对财产清查一次,清点出盘盈、盘亏物资,并于每年的9月上报《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特殊情况可中途报废。二、学校固定资产的计价记帐1、固定资产单价为一般设备500元以上(含500元)、专业设备800元以上(含800),低值耐久品单价为500元以下,材料及易耗品单价不限(指在使用中一次性消耗或转为其他形式物品的物资器材:包括装潢建筑材料、玻璃仪器和器皿、各种元器件和零配件、实验用小动物、劳动保护用品及光盘、软件(500元以下的)、软盘、投影片、幻灯片、录像带、录音带等)。2、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大批同类的件数是≥2)。3、学校的各种软件(500元以上包含500元)和信息网络。4、学校的土地按实际入帐(无土地价格的,可不记帐)。5、新建、扩建学校的房屋、建筑物和操场场地的入帐,还应加上基建的前期(三通一平等)中期(监理)和后期(审计等)费用。6、新建、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依据其造价、购入价或调拨价入帐。7、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入帐。8、无偿调入、赠送或清查盘盈的固定资产,价格不明的按同期市场价进行估价并办理入帐手续(需单位领导审批同意)。9、房屋和建筑物扩建、拆除应分别增减其原值。10、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包装费、杂费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附加费(除汽车外)也不计入固定资产原值。11、图书馆的图书应记入固定资产。12、教育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按现行财务制度不计提折旧。13、固定资产的调出(限本系统内)、报损报废、盘亏和变价处理。只有在办妥手续后当月按帐面数向单位财务或局财务核算中心销帐。报废处置的残值必须交学校财务部门作为收入入账。14、学校在修理修缮、装潢中所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及杂费不记入固定资产(不增加固定资产原值)。但在其修理修缮、装潢中购置的设备必须记入固定资产。15、成套设备增加附件或毁损、拆除其中一部分时,应增加或减少其相应部分的原值。16、固定资产如因使用时间过久或维修费超过原价值或无法修复的,应按审批权限的规定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审批后方能处置,并在审批当月报单位财务或局财务核算中心销帐。17、报废、调拨申请单的格式严格按校舍设备管理站的通知样式填写。三、国有资产的使用检查1、部份学校将易耗物品做到固定资产中,如:软件(500元下的)、光盘、光碟、投影片、幻灯片、录像带、录音带等、装璜建筑材料等,请各单位、学校及时在固定资产中将其划转出来,按报废程序填置报废申请单后报局校舍设备管理站国资管理部办理。2、部份学校是账务处理错误的,如:重复记账,物资价值登记错误等,请各单位、学校自己找出错误的原始凭证并说明原因,经各学校、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报财务或“财务核算中心”销账。3、局校舍设备管理站将不定期的对学校财产管理进行抽查,对未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的财产管理人员追究管理责任。4、手工账将继续与“ETE”电脑账平行一至二年的时间,局校舍设备管理站将按此次检查的情况在未来一至二年内陆续对学校进行ETE电算化财产管理验收,通过的学校、单位在一个适当的时间内可取消手工账录入。以上《实施细则》希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附件:1、《学校财产管理员财产管理流程图》(表一)2、《固定资产月报表》(表二)嘉定区教育局校舍设备管理站2006.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