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牌使用管理办法1、员工工作牌、座位牌由公司人资行政部统一制作、发放与管理。所有员工的工作牌、座位牌的发放与回收,均需填写《员工工牌领用登记表》。2、公司员工在上班时间一律须佩戴好工作牌,桌面上摆放好座位牌,工作牌套内不得装其他卡片;员工工作牌佩戴在胸前位置处,不得佩戴在其它位置。3、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人资行政部、各部门直接上级可随时对员工佩戴情况进行检查。如出现未佩戴工作牌的,予以每人每次5元处罚,直接上级未督导到位,连带责任予以每人每次2元处罚。4、各员工均须妥善保管好个人工作牌、座位牌,谨防丢失、损坏,保持工作牌、座位牌的清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公司人资行政部办理补办手续。5、员工工作牌仅限本人佩戴,不得擅自借与他人或非本公司人员使用,一经发现将通告批评。6、工作牌、座位牌的补办:①补办工作牌,制作工本费10元/个(含卡套、挂绳、卡片)。②补办座位牌,制作工本费16元/个(含座位牌制作费、卡片)。在1个工作日内至公司财务部交费,持交费收据至公司行政人资部进行补办。7、员工离职时,应将工作牌、座位牌交回人资行政部,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正式离职。若未能交回工作牌、座位牌的,须交纳相应的工本费(工作牌:10元/个,座位牌:16元/个),由人资行政部统一从离职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8、新入职员工,经考核通过转正方可办理工作牌、座位牌。9、公司员工未依照规定配戴工作牌,处罚金由人资行政部从违规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