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课件(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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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行政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课件(完整版)第一部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解读一、基本情况新修订后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6日以财政部令第71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6日首次发布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于2013年1月1日废止。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的三大原则1、坚持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2、反映财政改革成果,体现财政改革方向。3、保持原有框架体系,充实完善相关内容。三、新《规则》的主要变化1、首次建立行政单位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对行政单位财务分析的内容和指标做出新的规定,财务报告和各项财务分析的指标更为细化,包括支出增长率、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人员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人车比例,新增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人均开支、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人均办公使用面积。三、新《规则》的主要变化2、首次提出负债的概念,第43条规定: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应缴款项”、“暂存款项”、“应付款项”。但《规则》中所说的负债不等于企业中的债务。3、首次引入绩效管理概念,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三、新《规则》的主要变化4、首次体现内部控制观念,删除了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的内容,明确了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规范了行政单位支出分类,行政单位的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类。基本支出是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支出。三、新《规则》的主要变化5、对行政单位的资产管理提出更细化的规定。第40条规定,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行政单位不得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借、出租。第39条规定,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对于未与行政单位脱钩的经济实体,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行政单位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在资产分类中增加了“零余额用款额度”、“应收及暂付款项”、“存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分类项目。三、新《规则》的主要变化6、明确规定行政单位不得举借债务。7、完善行政单位的结转结余管理,将“结余留用”改为“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第二部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解读一、基本情况新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经财政部部务会议通过,2012年2月7日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1996年10月5日发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同时废止。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修订的三大原则1、全面反映各项财政改革成果,创新和充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和手段。2、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3、注重解决当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和保障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三、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主要变化1、重新界定了收入支出的定义及范畴。(1)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定义,即财政补助收入为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不仅包括事业费、还包括基建费、社会保障经费、住房改革收入等。(2)将事业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3)增加了其他支出,核算与其他收入相当的内容,如捐赠支出、利息支出等。三、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主要变化2、将基建纳入事业单位大账,要求在资产类增加“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事业单位未完工基建所形成的资产。三、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主要变化3、充分借鉴企业财务改革的经验:(1)引入绩效管理的概念。(2)规定部分事业单位的部分业务引入权责发生制核算。(3)明确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单位,可以实行固定资产折旧核算,不计提修购基金,专用基金中取消了医疗基金,删除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的规定。三、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主要变化4.突出预算管理和决算管理的要求。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引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项目,增加“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分析指标,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三、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主要变化5、在负债和对外投资方面引入内控制度:(1)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2)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三、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主要变化6、巩固国有资产管理成果:(1)适度提高了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标准,把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从500元提高到1000元,专用设备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2)事业单位出借、出租资产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三、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主要变化7、强化净资产管理:(1)要求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其中财政拨款结余不得用于结余分配。(2)遵循收支平衡原则,统筹安排,支出不得超过基金规模。三、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主要变化8、完善财务报表,细化财务情况说明书。在原来“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两张主表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和“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两张主表。将“收支情况表”改为“收入支出表”,细化了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增加说明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考评等情况。第三部分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讲解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修订简况《事业单位会计准则》2012年12月5日经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2012年12月6日以财政部令第72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分为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财务会计报告、附则共9章49条。1997年5月28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予以废止。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户分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户分为“类”、“款”、“项”、“目”4级。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政府收入类分为“类”、“款”、“项”、“目”4级,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3级,支出按经济分类,分为“类”、“款”两级。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再细分为总账账户、二级账户和明细账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修订变化一、作为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制定发挥统驭作用(相当于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基本准则)。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下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现已出台《高校会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修订变化二、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套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符合中国国情特点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和若干具体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出台为建立政府会计具体准则体系积累经验。三、会计核算基础中,规定“部分行业可在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采用权责发生制”。四、在资产的后续计量中,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要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修订变化五、在会计要素中,增加了“费用”要素,费用一般分为业务服务成本、管理费用等;在净资产预算管理中,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等项目;在财务报告的构成中,增加了“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等报表,并规定部分事业单位应根据所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现金流量表”。六、财政部现在正在制定“行政单位会计准则”和修订“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四部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订简况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2012年将1997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修订,以(2012)22号文件颁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1、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2、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核算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讲解内容一、资产二、负债三、收入四、支出五、净资产六、财务报表一、资产新制度资产类会计科目17个:1、库存现金;2、银行存款;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短期投资;5财政应返还额度;6、应收票据;7、应收账款;8、预付账款;9、其他应收款;10存货;11、长期投资;12、固定资产;13、累计折旧;14在建工程;15、无形资产;16、累计摊销;17;待处置资产损溢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1、“库存现金”中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处理发生变化: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例如:某单位在现金清查中发现溢余现金500元,经核实属于应支付给某结算人员。借:库存现金500贷:其他应付款500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例如:某事业单位在现金清查中发现溢余现金300元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后为:借:库存现金300贷:其他收入300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例如:某事业单位在现金清查中短缺现金200元,经批准应由出纳员刘某赔偿:借:其他应收款200贷:库存现金200现金短缺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他支出”科目。例如:某事业单位在现金清查中短缺600元,无法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借:其他支出600贷:库存现金600温馨提示:原“现金”科目现在改为“库存现金”科目,核算中基本无变化。2、“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主要处理:(1)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根据通知书所列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例如:某事业单位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收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是64000元。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64000贷:财政补助收入64000(2)按规定支用额度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例如:某事业单位支付职工工资、津贴和补贴等薪酬43000元。借:应付职工薪酬43000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3000(3)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决算前)、“财政补助结余”(决算后)、“存货”等有关科目;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存货”等有关科目。(4)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零余额用款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贷:财政补助收入下年初,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末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时。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3、短期投资新制度中将原来的“对外投资”科目改为“短期投资”科目和“长期投资”科目,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在“短期投资”科目中核算。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股权和债券投资在“长期投资”科目中核算。“短期投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1)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例如:某事业单位进行一项短期投资,投资成本为100万元,每年末收取利息。借:短期投资1000000贷:银行存款1000000(2)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投资收益”科目。依上例,年末收到短期投资利息5000元,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5000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50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