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序号GMP指南条款检查要点检查结论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1第5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1、查看企业在质量目标制定和分解的过程中,是否体现对药品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充分执行;2、查看企业制定的质量目标清晰明确、可度量并可实现3、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否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批准并经批准后以受权文件形式发放至相关部门或人员2第6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质量目标所涉及的各部门、层级人员应充分参与,应包括供应商和经销商的必要配合;考察质量目标的落实过程,是否包括各相关部门、相关层级人员的参与。3第7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均应关注企业是否配备了恰当的人员支持和硬件支持,这是实现企业质量目标的最基本的要求。第二节-质量保证4第8条:质量保证是质量体系的一部分。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进行。1、查看企业是否建立有质量保证系统;是否涵盖了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中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因素;2、查看企业的文件系统后是否完整;是否能使企业的各项质量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3、通过现场检查,考查企业所建立的质量保证系统是否能有效运行。25第9条: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三)管理职责明确;(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六)确认、验证的实施;(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八)每批产品经质量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1、查阅企业质量保证系统相关文件(如质量手册、质量保证组织图等),了解该系统是否涵盖了企业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可关注企业产品的设计与研发阶段、产品技术转移过程是否在质量保证体系内,但不作为检查重点2、结合总体检查情况,综合评价企业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无交叉、无空项3、通过查看文件总目录和抽查相关管理规程方式,考查企业文件体系是否涵盖上述要求4、结合具体检查情况,考查企业质量保证系统是否在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中有效发挥作用。6第10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一)制定生产工艺,系统的回顾并证明其可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二)生产工艺及其重大变更均经过验证;(三)配备所需的资源,至少包括:1、具有适当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2、足够的厂房和空间;3、使用的设备和维修保障;4、正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标签;5、经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6、适当的贮运条件通过现场检查和查看相关管理文件,确认企业的生产质量管理是否涵盖本条款要求。3(四)应当使用准确、易懂的语言制定操作规程;(五)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能够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六)生产全过程应当有记录,偏差均经过调查并记录;(七)批记录和发运记录应当能追溯批产品的完整历史,并妥善保存、便于查阅;(八)降低药品发运过程中的质量风险;(九)建立药品召回系统,确保能够召回任何一批已发运销售的产品;(十)调查导致药品投诉和质量缺陷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质量缺陷再次发生第三节-质量控制7第11条:质量控制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1、查看企业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图,组织机构图中应注明人员名称,确认是否包含所有岗位,且有足够的人员保证质量检验工作的完成;2、查看质量控制的文件是否完整,如质量控制的管理文件、质量标准,操作文件和记录3、结合对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检查,考查是否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质量是否符合要求。8第12条: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一)应当配备适当的设施、设备、仪器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有效、可靠地完成所有质量控制的相关活动;(二)应当有批准的操作规程,用于原辅1、查看企业质量控制部门的组织机构图和岗位职责,确认是否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质量控制项目;2、查看质量控制部门的设施、设备、仪器,确认是否满足所有必要的质量控制需要(如:查看质量控制实验室平面图、仪器设备一览表等);4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取样、检查、检验以及产品的稳定性考察,必要时进行环境监测,以确保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三)由经授权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取样;(四)检验方法应当经过验证或确认;(五)取样、检查、检验应当有记录,偏差应当经过调查并记录;(六)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查或检验;除最终包装容器过大的成品外,成品的留样包装应当与最终包装相同。3、结合对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检查,考查质量控制部门的管理规程、操作规程和记录是否涵盖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取样检查、检验、留样以及产品稳定性考察等方面;4、结合对质量控制实验室的检查,查看检验方法是否经过必要的验证或确认。第四节-质量风险管理9第13条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过程。1.查看企业是否按照上述要求制定了质量风险管理规程2.查看企业是否在供应商管理、变更控制、偏差处理等过程中运用风险管理的原则,对关键的要素进行评估3.抽查一个以上的质量风险管理实例,确认企业是否初步理解,应用了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管理的方法10第14条应当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以保证产品质量1.查看企业制定的风险管理规程是否明确应根据科学知识和经验进行风险评估2.抽查一个以上的质量风险管理实例,考察是否基于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11第15条质量风险管理过程所采用的方法、措施、形式及形成的文件应当与存在风险的级别相适应1.查看企业是否在质量风险管理规程中明确风险级别、采用的方法、措施、形式及形成的文件要求2.抽查企业供应商管理、变更控制、偏差处理等的程序文件及记录,确认是否符合本条款要求5第三章-机构与人员第一节-原则12第16条:企业应当建立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质量管理部门可以分别设立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1、查看企业组织机构图1.1确认是否为受控文件,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1.2确认是否包括所有GMP相关部门(如生产、质量、物料、设备、销售及人力资源等)及部门负责人;应特别关注关键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在组织机构图中的位置;1.3查看各个部门设置是否合理,与企业的规模、质量目标、职责分配、人员素质、经营和管理方式相适应,隶属关系是否明确。2、查看企业是否设立了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2.1确认是否制定了质量管理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的职责2.2确认所制定的职责是否能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能,是否能对企业各个部门执行GMP进行监督和制约;2.3确认质量管理部门各个具体岗位是否均有其相应的岗位职责2.4通过询问了解质量管理部门及部门是否能够独立行使职权中药制剂应考虑是否满足“中药制剂”附录第5条相关要求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应当有专人负责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613第17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负责审核所有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质量管理部门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1、查看质量管理部门及人员的职责是否包含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工作。如涉及到研发工作,可以结合第九条的要求,适当关注质量部门在技术转移过程中的职责与作用;2、查看文件管理规程是否明确规定了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所有与GMP有关的文件;3、抽查部门文件,如培训管理文件、设备管理文件、生产工艺规程等,确认是否经过质量管理部门审核;4、查看是否存在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人员的情形。14第18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含学历、培训和实践经验)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岗位职责不得遗漏,交叉的职责应当有明确规定。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当过多。所有人员应当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要求,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1.查看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资质,确认是否能满足岗位职责要求1.1管理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QA和QC负责人等1.2操作人员包括:生产车间岗位操作人员、实验室操作人员等1.3查看的内容包括:所在岗位、所学专业、学历、从事制药行业年限、培训和实践经验等情况2、查看组织机构图和人员花名册等,结合实际生产和质量管理情况,确认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满足需要3、查看各部门及岗位职责,确认规定是否明确、无交叉、无遗漏4、查看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生物制品应同时考虑是否满足“生物制品”附录第11条的相关要求从事生产操作的人员应当与动物饲养人员分开,不得兼任是否制定有相应的管理规程;查看生产操作人员和动物饲养员名单,看是否有兼任的情况;看现场人员是否有兼任情况7中药制剂1.专职负责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当至少具备以下条件1.1具有中药学、生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至少有三年从事中药生产、质量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或具有专职从事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鉴别工作八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1.2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1.3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际能力;1.4根据所生产品种的需要,熟悉相关毒性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管理与处理要求2.专职负责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主要从事以下工作2.1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取样2.2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鉴别、质量评价与放行2.3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包括毒性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专业知识的培训2.4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标本的收集、制作和管理15第19条:职责通常不得委托给他人。确需委托的,其职责可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人员现场检查请结合第十七条项下的检查指南内容进行检查。1、查看关于职责委托的相关规程,规程中是否明确上述要求。规程中可包括对委托范围、委托程序和委托书等规定2、查看职责的实际委托情况是否与规程要求一致第二节-关键人员16第20条: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1、了解企业的关键人员是否为全职人员,关注是否可以有效履职;2、查看关键人员的任命书、相关的职责文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确认是否互相兼任;8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应当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3、查看质量受权人的相关操作规程,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确认是否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生物制品应考虑是否满足“生物制品”附录第6条相关要求: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微生物学、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化学、生物制品学等),并能够在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职责查看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负责人及质量受权人的资质是否符合本条款要求查看其职责是否涵盖其所规定的管理职责查看现场和相关记录是否能胜任17第21条: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1、查看企业负责人的职责文件,是否明确其在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