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小分队管理办法为了落实好事故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措施,做到预有准备,一旦发生事故就能协同作战,迅速、有效的组织和实施救援,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损失。特成立氯碱厂应急救援小分队。第一条应急救援小分队的组建(一)按四班三运转模式组建四支分厂级应急救援小分队,由分厂调度任队长。(二)每支分厂级应急救援小分队内部按车间分为三个车间级应急救援小组。第一救援小组由一电解车间DCS主操任组长;第二救援小组由二电解车间DCS主操任组长;第三救援小组由检运车间充装班轮班长任组长。(三)增援小组由检运车间检修班班长任组长,受当班应急救援小分队队长(即分厂调度)调遣。(四)应急救援小分队成员的组成从全厂人员配备充裕、生产容易稳定控制的岗位,抽调部分责任心强、技术素质和身体素质好的同志组成。应急救援小分队成员名单见附表一。第二条职责(一)队长(即分厂调度)在事故初期,到现场观察和了解情况;事故升级后,负责调遣其他救援小组和增援小组的救援力量赶到现场,在上级指挥未赶到时或者被授权指挥事故的应急救援。(二)第一、二救援小组的组长应坚守DCS岗位,稳定生产装置;负责本小组范围内救援力量快速、合理的调遣,或者听从队长的调遣进行增援。(三)第三救援小组和增援小组的组长负责本小组范围内的应急救援,或者听从队长的调遣进行增援。(四)在岗位留守的非应急救援小分队成员,应加强本岗位巡检和精细操作,保证生产装置的稳定。(五)应急救援小分队成员相对固定,如其不在岗时,由其替班者承担相应救援任务。第三条应急救援小分队的任务(一)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在发现事故后,应快速、有序、高效的实施现场急救和安全转送伤员,必要时组织现场人员向上风方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域或可能产生危险的区域。(二)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造成危害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控制住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及时有效的进行救援。(三)转移危险化学品,防止引发二次事故。(四)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对事故外逸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污染。(五)配合事故调查。应急救援小分队应在事后及时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配合分析并查找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预防措施。第四条应急救援的响应(一)汇报。岗位员工发现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汇报本车间DCS主操(或分厂调度)和班长,DCS主操立即汇报分厂调度和车间领导,分厂调度应立刻赶到事故现场,并向安全科和厂部领导汇报。(二)救援力量按照“就近施救,分级响应”的原则进行调遣。事故岗位负责人在汇报的同时,应积极组织本岗位员工进行人员的抢救和事故的处置。事故岗位负责人发现本岗位救援力量不足时,可直接联系DCS主操(或分厂调度)要求增援;车间DCS主操接到岗位求援,或者意识到救援力量可能不足时,应立即就近调遣本车间其他救援力量。分厂调度在现场发现车间救援力量不足时,应立即向就近的其他救援小组和增援小组发出增援指令。(三)应急救援的指挥指挥权顺序:分厂领导、车间领导、分厂调度、班长、岗位负责人排在前位的具有优先指挥权,同时可以授权给其他人指挥。第五条各应急救援小分队的队长和组长应分别建立相应的队员到岗记录,每班记录,以便掌握本班应急救援小分队队员到岗情况。第六条各应急救援小分队的队长和队员要掌握应急救援器材的存放位置和完好情况。第七条分厂级应急救援小分队所有队员要熟悉全厂重点岗位情况,熟知所有应急救援预案,每月由各队长负责安排本班分队的培训,并组织各种形式的演练,建立好应急救援小分队的活动记录。第八条车间级应急救援小组每月按车间要求开展培训及各种形式的演练,建立好活动记录。第九条各分队培训演练等组织活动情况纳入厂部绩效考核,每月考评一次。由安全质量科根据分队活动情况(演练活动方案设立及组织实施效果、各队队员出勤情况、通讯费用等)提出考核意见并报厂部绩效考评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第十条各单位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时应充分考虑本办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