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机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三、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且记录在册,有防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四、工地的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点要安全,严格办理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废弃易燃物要及时清出现场。五、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爆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六、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材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灵敏有效。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八、在建工程内做临设,须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在建工程不得住人)。严禁使用电炉、大功率灯泡、电热器和私拉乱接电线等违规用电行为。十一、以上如有违反,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处理。消防领导小组职责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规章制度的完善及监督实施,加强各片区负责人及消防监察人员的消防安全指导与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及相关消防常识。二、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工作,每日对各片区消防监督员报送的巡查记录进行审核及指导。三、对日常巡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下达给隐患所在片区的消防监督员进行整改和完善,必要时集中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勒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处罚。防火监督小组成员职责一、服从并配合好消防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安排。对消防领导小组下达的整改措施及意见积极配合并及时督办执行二、认真学习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日常消防巡查工作,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巡查时必须佩戴好袖章及安全帽,并做好消防安全巡查记录,每日晚6点前送安全部进行审核。三、定期对所在管辖片区的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消防知识的宣传与指导。四、检查内容:1、现场消防器材必须配备齐全并安放于正确位置,做好定期检查,对损坏及缺失的消防器材及时进行修复及更换。2、做好对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的防火措施,严禁电线乱搭乱设,电箱内的接线必须按JGJ46—2005标准规范执行,临建设施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照明。3、动火处必须在现场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附紧急电话:火警119匪警110交警112急救120中建四局宜昌万达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