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胜利石化管道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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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胜利石油化工总厂管道和罐区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根据集团公司和油田“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三年攻坚战暨厂际管道和罐区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动员会”要求,结合石化总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重要意义总厂生产管道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是总厂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生产局面的迫切要求。目前总厂管道占压隐患治理工作虽然已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隐患成因复杂、涉及面广,协调整治难度非常大,尚未实现彻底消除所有隐患的目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是履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推进依法治企的重大责任。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不彻底排查隐患、对隐患未采取应急防控措施、未及时组织隐患整治,导致事故发生的生产经营单位,不仅要停输、停产,而且要受到严厉的法律责任追究”。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二、总体目标根据《胜利油田管道和罐区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胜油局发[2014]172号)通知要求,用3年时间完成厂外全部管道隐患整治工作,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厂内管线及罐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杜绝恶性事故发生。(一)厂外管道隐患整治工作目标1、2015年12月底前,完成管道隐患治理总工作量的30%,累计治理进度达到管道隐患治理总工作量的60%。2、具体时间进度安排:1月10日前,完成总厂外部管线三年治理总体计划编制及责任分工安排;1月底前,完成厂外管道安全隐患分级评估核查确认工作及相关数据库建设,编报《2015年度管道隐患整治计划》,并上报油田相关部门;3月底前,编报《2016年-2017年9月管道隐患整治计划》,力争2014年获批隐患治理项目全部开工。3、2016年12月底前,累计治理进度达到管道隐患治理总工作量的90%。4、2017年9月底前,完成管道隐患整治全部工作量。(二)厂内管线及罐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目标1、2015年2月8日前完成对总厂厂内油、气、水管线及罐区隐患自查报表并上报采油处;3月底前,完成厂内管线及罐区安全隐患排查和分级评估工作。9月底前,完成罐区隐患治理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编制并下达罐区隐患整治计划。2、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罐区隐患整治工作量。3、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罐区隐患整治全部工作量。三、工作原则(一)统一部署,分批实施,限期完成。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由总厂统一部署,各部门实施攻坚,限期完成。(二)先急后缓,先重后轻,易难并治。根据隐患危害程度、整治紧迫程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优先立项、优先安排资金、优先整治。(三)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一般、较大、重大3个级别进行分类管理,分级落实整治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四)隐患排查、应急防控和隐患整治同步进行。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在整治完成前同步落实应急防控措施。四、组织领导成立总厂管道和罐区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总厂领导小组)。组长:宋宜四李自力副组长:邢少伟陶连平罗京广王茂明成员:谷月刚王苏华詹德新罗人武化彦林丛波景郑安江赵经江贾庆令张维东王国峰李龙黄子军徐国庆张爱国总厂领导小组统筹部署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各项工作,按季度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考核各单位、各部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厂综治办,由陶连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经江、贾庆令为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石培勇万永政李文博焦卫海范建平苏燕李延喜王强负责总厂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考核和有关会议组织,与地方政府相关情况沟通联络,各类信息上传下达以及各种报表、报告的报送等。各有关部门要于1月9日前上报一名联络员给办公室。联系人:苏燕,电话:8596360,邮箱:suyan.slyt@sinopec.com五、责任分工(一)综治办:负责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治理进度等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上报,按月组织召开总厂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单位)协调会和与地方政府的联席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按季度向总厂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二)综治办、原油管理中心:按照对新的管道占压(指2013年11月22日以后产生的管道占压)隐患零容忍的要求,对新的管道占压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整治。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和各部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牵头组织核实验收隐患排查整治项目效果。(三)计划规划科:负责新上两条原油进厂管线的规划及可研报批;负责投资类隐患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下达投资计划并落实资金,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四)生产管理中心:负责管道和罐区隐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牵头组织总厂智能化管道管理系统建设和管道隐患检测工作(重点检测运行十年以上、目测不清的管道,并按照轻重缓急分两次上报工作量和费用初步测算给油田采油处)。(五)党委宣传科:负责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报道。(六)纪委监察科: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廉政建设情况,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七)安全环保科:负责管道和罐区隐患的分级评估确认,应急方案制定、审核和演练的督导落实,隐患整治项目安评、环评及隐患排查整治全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八)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隐患整治项目成本计划并落实资金。(九)工农办:负责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工农关系的协调;负责与地方政府规划部门对接、协调隐患整治过程中油地建设规划。(十)基建管理中心、机动设备科:根据油田隐患整治项目投资计划和成本计划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负责厂内油、气、水等管线及罐区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制定并落实项目实施进度(排查范围包括各类高温高压、有害有毒介质、穿越人口稠密区等管线;罐区站库布局、各类罐体本体和配套设施锈蚀情况、消防及防雷设施完好情况等)。负责隐患整治项目发包管理和实施的合规性审查,重点隐患整治项目图纸、施工方案、专项方案的审查,项目实施阶段质量、进度、投资、HSE控制管理,交工及竣工验收管理。(十一)技术监督中心:负责为隐患整治提供技术标准规范支持,修订完善企业技术标准;协助生产管理中心做好管道隐患检测工作。(十二)经营管理科: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为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十三)信息中心:负责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专题网站建设;完善隐患数据标准并纳入数据中心统一管理,形成数据更新的常态化维护机制,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及时更新各类隐患数据;结合智能化管道管理系统和生产指挥系统建设,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实施隐患评价、治理方案、治理进度、治理结果等内容的全过程管理,为隐患整治、生产运行、应急处置提供信息化支持。(十四)物资供应科:负责隐患整治项目的物资供应保障。六、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总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细化优化实施方案,逐级明确责任,依法依规进行管道隐患核查和罐区隐患排查,开展管道和罐区风险评估。要制定所有隐患的防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做到“一线一方案、一点一方案”;要落实整治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完善管道、罐区专项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要按要求及时报告隐患排查整治进度,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油田综治办;及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报备隐患信息和整治进度,文本化沟通协调相关事项。(二)看板管理,全程监控1、实行看板管理根据局综治办2014年12月18日下发的《管道占压隐患评估分级和进度统计表》,编制隐患项目整治网络进度表,用图表、展板展示隐患排查时间、管道和罐区信息、隐患整治措施、隐患立项时间、整治开始和完成时间、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等信息数据,实行看板管理,即时更新,直到所有隐患整治完毕。2、完善隐患档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原油管理中心要在前期建档的基础上,力争所有隐患都要留存治理前、治理过程中和治理完成后的基础资料,做到决策有依据、过程有写实、成效有凭证,逐项完善以排查时间、隐患描述、成因、危害性分析、形成时间、分类分级、应急防控措施、立项与整治方案、整治过程、效果评估与验收等为主要内容的隐患排查整治档案。厂外管道隐患整治现有档案,于2015年1月25日前报综治办备案,且每月至少更新备案1次;厂内管线和罐区隐患排查整治档案由生产管理中心于2015年3月25日前报综治办备案(联系人:苏燕,联系电话:8596360,邮箱:suyan.slyt@sinopec.com)。3、加强油地协调要与所在地县区政府全面对接整治困难的重大隐患,列出隐患项目、整治难点、单位协调联络人、地方政府协调部门和协调人,编制油地协调专项清单,并于2015年3月底前报局综治办备案。工农办每月要与所在地县区政府至少沟通协调1次,保存协调记录,并由参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对管道保护范围内的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乱建乱挖乱钻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发现、立即制止,在第一时间报所在地县区政府主管部门,并报综治办备案;对建设规划冲突造成的整治问题,要及时与所在地县区政府协调;对罐区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报生产管理中心备案。4、实施全程监控总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部门负责对隐患排查、隐患立项、隐患整治、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1)管道隐患核查执行国家安监总局《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隐患分级参考标准》等相关安全规范,罐区隐患排查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和《石油天然气设计防火规范》等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环保科要对隐患评估分级情况认真审核并确认。(2)隐患治理项目方案要依法合规。对2015年批复的可研能完成的要尽量完成,难以完成的要达到可研批复完毕条件。对计量站以上管线要按科研项目列入投资计划;计量站以下和占压物拆迁列入成本类,其中占压物拆迁计划经总厂主要领导批准后单列预算,由财务管理中心下达预算计划,拆迁完成后由原油管理中心、综治办组织验收,并提交财务管理中心核销(按照《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管理规定》执行)。(3)隐患治理实行项目管理。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在隐患整治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原油管理中心、综治办报备厂外管道隐患整治情况,向生产管理中心报备厂内管线及罐区隐患整治情况。一般隐患和较大隐患由安全环保科评估整治效果,提交验收报告并进行隐患销项,总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查;重大隐患整治完成后,总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评估、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各部门配合做好隐患销项工作。(三)完善制度,严格考核1、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信息周报制度。综治办要在执行好现行管道占压治理工作周报制度的基础上,完善规范每周信息报送内容和标准,每周四下午整理完成报送总厂领导小组,并上报局综治办。2、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月度通报制度。综治办要在执行好现行管道占压治理情况制度的基础上,补充完善月度通报内容,除通报各部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进度外,对隐患整治好做法、好典型及成效突出的部门给予表扬,对隐患整治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问责。3、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月度例会制度。综治办每月至少组织总厂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召开1次工作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商讨重点、难点问题的应对措施,形成会议纪要;每月至少与地方政府召开1次联席会议,通报隐患治理进度和存在的困难,寻求支持,形成整治合力。4、完善督导检查制度。综治办每半年牵头组织1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导检查;总厂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检查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治工作。5、建立并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考核制度。总厂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年度HSE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对单位排查整治进度实行季度考核兑现。安全环保科要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四)天宇公司所属管线及罐区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由天宇公司参照总厂要求具体实施。相关资料报总厂生产管理中心和综治办备案。七、工作要求(一)总厂全体干部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学懂、学透,带头执行好、落实好新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用法律指导、规范、约束工作行为。(二)总厂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集团公司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三年攻坚战暨厂际管道和罐区隐患排查整治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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