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聘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聘用管理,提高公司员工聘用效率,实现人员需求与招聘的合理配置,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试用转正及劳动合同签订管理。三、工作职责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录用、试用转正及劳动合同签订的统一管理。1.行政部负责员工招聘计划的制定及经批准后的实施。2.各用工部门负责本部门用工需求申报。3.总经理负责招聘计划及新增岗位人员招聘的审批。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试用员工的确认。5.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薪酬提出意见和建议,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用工部门和人事部共同协商,对人员薪酬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经理批准。6.各用工部门负责本部门试用期员工的试用考核及转正申报。7.行政部负责员工试用转正的审核。四、招聘原则:1.德才兼备原则:行政部及各用人部门在招聘人员时,尽量选拔有志于公司发展、忠于企业的“德才兼备”人员,同等条件下,以德为先。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人事部在有人员需求时,要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在选拔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3.人岗匹配原则:人事部在进行人员筛选时,要量才录用,尽量选择适用型人才,避免能力过剩或能力不足造成的不良影响。4.亲属回避原则:人事部及用人部门进行筛选时,应尽量避免亲属在直接管辖的工作岗位任职。5.先批后招原则:人员招聘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由人事部进行统一招聘,不允许用工部门私自招聘和录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以录用:1)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2)有政治、经济问题者;3)不满《劳动法》规定年龄者;4)公安机关追捕或通辑的犯罪嫌疑人及有刑事犯罪记录者;5)所填简历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者。如学历要求、年龄要求、工作经历、个人资历等。6)与原单位或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尚未解除。五、招聘程序1.用人需求与招聘申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及内容,明确本部门人员编制。当新增工作任务、员工离职空缺等原因产生的人力需求,报人事部负责人,人事报总经理批准。2.用人需求审核:人事部按需求组织各部门编制下年度人力编制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行政部审核部门人力需求的标准。如为编制外招聘、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须以呈批表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如果为新增加岗位,用人部门必须编写岗位职责说明书,经公司例会讨论通过后进行招聘。3.制定招聘计划:人事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人力需求表,编制人力需求汇总表,并在明确用人需求后3个工作日内拟订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包括拟招的人数、职位名称、任职资格要求,应聘人员的考核方案,招聘的截止日期,确定入职的员工上岗时间;招聘资料费、摊位费、广告费,以及招聘工作时间表等。六、招聘活动1.选择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行政部根据需求岗位特点、任职资格要求、人力市场情况等因素,慎重选择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渠道选择及信息发布在完成招聘计划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目前,公司主要依靠以下渠道:1)报纸招聘:本地发行量较大,读者群较多的报纸。2)网络招聘:目前主要通过钢铁英才网、智联招聘网等直接发布职位。以后视招聘工作需求,再寻求新的招聘网站合作。3)各种现场招聘会:参加各种大型招聘会。4)校园招聘:与大、中专院校保持联系,定期输送毕业生,接收学生进行实习,并从中挑选合适人员留任。5)内部推荐:鼓励公司员工推荐。6)政府就业中心:搜集人才信息,或参加现场招聘会。7)职业介绍所、个人中介:工商注册或个人从事的中介服务。8)个人中介及其它可行的招聘渠道。其中,当地报纸、内部推荐、政府就业中心和职介所及为普工、熟练工招聘的主要渠道,网络招聘、校园招聘、内部推荐为技工、工程师、管理人员的主要渠道。2.行政部初试对于资料筛选合格者,行政部及时通过电话约谈或面试的方式组织初试。电话约谈适用于外地且不方便近期到来的应聘者,行政部面试人员需记录约谈结果;应聘者来公司面试,需填写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行政部面试人员填写面试评估表的初试部分。面试内容包括个人背景、所接受过的教育和训练、具备的资格、经验和能力等。1)个人背景:个人特性、家庭情况、爱好、年龄、身体状况、社会关系等。2)教育和训练:个人受教育程度和职能训练的深度、广度,相应的职称等级。3)工作经验:曾经服务单位、任职、薪资、离职原因、个人专长,最突出的成就等。4)资格和能力:上岗证、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实际操作能力、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人事部面试人员根据综合考察结果,决定是否推荐给用人部门进行复试。七、录用及入职经面试合格的人员,均可进入公司录用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录用人员报到,人事部负责组织办理员工录用审批手续,查验相关证件,并根据需要进行背景调查。行政部负责审核录用员工的职务级别和工资级档等人事资料。被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时应提供以下入职资料:1)个人简历、员工登记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3)最高学历证明(含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4)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人员提供);5)健康证(仅食堂工作人员提供);行政部在审核以上资料无误后办理入职手续;如体检不合格(各类传染性疾病、心脏病、肺病等)或提供证明资料与实际不符者不予以录用。办理入职手续时,人事科负责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开始正式试用,起薪日从入职报到之日起。入职手续完成后,新员工立即进行入职培训,包括行政部组织的一般入职培训,安环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用人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等。八、人员报批及备案公司各级录用人员都需按照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报批备案手续。中层管理人员须按照要求报集团公司审批;一般管理人员须按照要求向集团公司报备;一般员工须报总经理批准。公司所有员工档案由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备案。九、试用及转正管理所有录用员工均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般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确定。目前,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如没有试用期,部门必须在录用审批表上注明。试用期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负责人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做出评价。评价合格者转正。所有新招聘人员从试用期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十、劳动合同所有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十一、附则1.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解释。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