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学院团总支科技实践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际商学院团总支科技实践部全称“西安培华学院国际商学院团总支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部”,是共青团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科技实践部以及国际商学院团总支的重要职能部门。第二条国际商学院团总支科技实践部主要负责国际商学院学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类活动的相关工作。第三条国际商学院团总支科技实践部宗旨是为国际商学院学生科技与社会实践类活动提供良好的运作平台,大力开展我院学生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类活动、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我院在学生科技活动与社会实践方面的社会影响力。第二章部门职能第一条科技实践部以重视实践,培养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指导思想;以“理论、实践、服务”为中心,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结合专业特点的实践活动,使学习理论同实践紧密结合,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第二条负责协同团委科技实践部组织本院系学生参加以“挑战杯”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起航杯”创业计划大赛为主体的科技类赛事,组织本院系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各种竞赛等国内各种形式的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第三条负责协同团委科技实践部做好科技创新实践人才库的建设,届时选拔各类科技创新人才的甄选工作;第四条指导本院系科技类社团的工作;第五条浓郁学习氛围,开展本院学科竞赛,逐步实现各种专业性大学生学科竞赛的届次化;第六条以主题教育为中心,广泛开展各种学习实践活动;做好志愿者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扩大与外界的联系,使青年学生感知社会,增强共青团活力,促进我校大学生将来更好地适应社会;第七条负责本院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并负责上报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并向团委科技实践部上报部门的工作计划及总结。第三章组织结构第一条科技实践部由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部长助理以及干事组成。在由团总支领导老师的指导下,由部长、副部长以及部长助理组成部门管理团队负责部门相应的日常工作。我部所有成员均为学生干部,但仅管理团队才可以自荐与被推选为学校相应的优秀干部评选,干事仅参与优秀个人等评比。第二条科技实践部各学生成员具体工作范围如下:(一)部长:根据学院需要,结合科技实践部自身特点,合理安排本部活动,监督和协调本部其他成员的工作,使人员得到优化配置,对团委科技实践部主管老师负责。(二)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在各项具体任务(挑战杯、社会实践、外联工作等)中对干事进行管理及安排,对部长负责。(三)部长助理:主要负责部门文件起草及资料管理。(四)干事:服从部长、副部长及部长助理的安排,积极完成分配的任务,对领导团队的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对部门的发展提出积极的构想与改善方案,踏实肯干。第三条共青团西安培华学院团总支科技实践部领导成员享有如下权利:(一)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章程要求,确定社会实践的总体规划和发展方向。(二)指导、监督和评估各系的科技实践类活动。(三)对上一级领导直接负责;对本部干事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四)其他相关权利。第四条共青团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团总支科技实践部干事享有以下权利:(一)在部长的指导下,行使各部门相关权利。(二)对团委科技实践部提出建议、意见,对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提出异议的权利。(三)参加干部培训的权利。(四)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第五条共青团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团总支科技实践部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共青团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团总支科技实践部章程。(二)接受团委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三)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四)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五)克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六)其他相关义务。第四章部门制度第一条活动组织制度(一)活动前分管副部长应提出计划,由本部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形成一套完整的活动方案,并由部长助理根据部门讨论意见完善活动策划书,由部长向团委老师递交策划书.策划书内容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活动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中还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总计预期费用和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名单等。(二)活动开展过程中,本部成员应密切配合,齐心协力。(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活动总结,并以书面形式将活动策划书、活动总结备案。(四)对于学校其他科技类活动,分管的副部长主动及时作好联系与资料搜集工作,包括活动策划、参与人员、颁奖情况、活动总结等,并配合部长助理做好资料整理。第二条会议制度(一)本部隔周一次例会,更具实际情况设置临时会议。(二)全体干部必须按时参加,无故不得缺席,有特殊情况者应提前向部长请假说明情况。(三)全体成员必须做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出勤情况以及会议内容,会议记录由部长助理负责整理并存档。(四)一次无故缺席或迟到递交书面检讨并于下次例会时当众检讨,三次则视为自动放弃科技实践部干事工作。第三条评优制度(一)在评优过程中,以“公正、公平”为原则,我部所有成员均可以参加相应评优的自荐与推选。(二)所有自荐或被推选的成员必须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并且积极参加与配合学院与部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三)期末考试成绩无挂科情况。(四)确定评优的名单,必须经我部多数人同意通过,交相应指导老师审批通过。第四条成员任免制度(一)团委指导老师与上一任管理团队推荐评定产生部长、副部长及部长助理,报院团委书记审批,并经一个月的试用考察,合格录用。(二)管理团队根据科技实践部的工作性质及实际需要公开择优选拔干事。干事试用期为一个月,合格录用。(三)对违反纪律与不称职的成员,干部由团委老师讨论通过予以免职,干事由管理团队讨论通过予以免职。被免职成员将予以全院公示。(四)主动离职者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指导老师同意方可生效。第十七条考核与培训制度(一)科技实践部所有成员必须定期与不定期的接受部门的各项工作指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初次劝其改正,再犯给予批评警告以至开除部门;考核优秀者给予表扬;各次考核成绩均记录于部门人事档案。(二)科技实践部所有成员均有权利与义务参与部门、院团委以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第四章附则第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有共青团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国际商学院团总支科技实践部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提交讨论会表决,多数成员通过并交团委审批方可生效。第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共青团西安培华学院委员会国际商学院团总支科技实践部,以前相关规定若有与本章程冲突一律废止,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国际商学院团总支科技实践部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