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规章制度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图书馆事业,为建设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和谐图书馆贡献力量。2、热情主动的服务精神。树立“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思想,虚心听取读者意见,努力改进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千方百计满足读者需要,说话和气,态度诚恳,服务主动,不与读者发生争吵。3、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勇于探索,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4、严格细致的工作作风。工作专心致志,耐心仔细,严格执行工作细则和操作规程,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任务。5、勤奋刻苦的学习精神。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文化知识,刻苦钻研图书馆业务,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6、严格自觉的法纪观念。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令和政策,认真执行学校和图书馆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做私事,不串岗闲聊,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7、团结友爱的同志关系。同志间以诚相待,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工作中互相支持,勇挑重担,团结协作;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各种不良倾向,严于律己,宽以待人。8、文明礼貌的道德风尚。尊重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建设良好馆风,保持良好馆容。上班时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注意勤俭节约,爱护图书资料及公共财物,树立“五讲”、“四美”新风尚。9、永不松懈的安全保卫。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时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盗。下班注意关好门窗、水阀和开关。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10、整洁安静的学习环境。维护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喧哗和吵闹,给读者创造一个清洁、安静、优雅的学习环境。12二、图书馆工作人员举止言行规范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的思想,做到尊重读者、信任读者、方便读者,满腔热情为读者服务。(一)举止、仪容1、在工作岗位上要举止端庄、衣容整洁、不得懒懒散散、闲聊、说笑、更不准互相打闹、吃东西、干私事。不得穿背心、短裤(制服裤除外)、戴墨镜上班。2、工作时不准翘二郎腿,不得将脚伸到桌、椅或书上,不许端着水杯与读者说话,不准对着读者挖鼻孔、打喷嚏、伸懒腰。3、接待读者要热情、诚恳,面带微笑,举止大方,站立服务(操作计算机的除外)。要主动与读者打招呼,不允许因低头看书或干其它事而不理睬读者,严禁对读者指手划脚,或训斥、讽刺、挖苦、嘲笑读者。4、对读者服务要耐心细致,有问必答,不轻慢,不急躁,书刊资料及借书证要直接交到读者手中,不准往出纳台上扔。5、虚心听取读者的意见,不得与读者争吵。说话要轻声细语,不许干扰读者,工作中出现差错,要主动向读者道歉。6、同志之间要团结互助,互相尊重,与人为善,不要斤斤计较,搬弄是非,恶语伤人。(二)语言1、与读者说话要诚恳谦虚,语气平和,表达清楚,用语文雅;不准使用粗俗的词句,不讲使人难堪的话。严禁对读者冷嘲热讽、喝斥、命令。2、与读者交谈时,宜用尊称敬语,如“老师”、“同学”等,不准用“唉”、“喂”、“那个……人”、“把……拿过来”、“让开”、“过来”等不礼貌的用语。3、在回答不了读者的提问或满足不了读者的要求时应致歉意,说“对不起”、“请原谅”、“真不巧”等,不准生硬地说“没有”、“借完了”、“不知道”等。当读者向你致谢时,应表示谦逊,如“没关系”、“别客气”等等,不要置若罔闻。注意说话要“您”字当先,“请”字随口。4、读者多、工作忙时,要随时安慰读者,如“请稍等一下”、“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我马上给您办”、“您看这本书可以吗?”、“我再给您换一本”等。不准说“等着”、“你急啥”、“嚷什么”等。5、提醒读者某事时,语气要委婉,如“同学(老师),对不起,时间到了,请您把书刊放回原位”等,不准生硬地催促读者,如“走了,走了,时间到了”、“还书了,还书了”、“到点了,还赖着不走”等。6、当读者违反本馆规章制度或做错事时,要耐心教育、帮助,说话既要以理服人,又要和气。如“同学,请您不要……”、“同学,您不该这样做……”,不准出言不逊,厉声喝斥读者,如“你没看见吗?”、“怎么搞的”等。13三、图书馆职工考勤制度(一)请假制度1、图书馆原则上实行事先请假制度。一天以内的病(事)假,由部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二天以内的病(事)假报主管馆领导批准;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病(事)假,报馆长批准;一周以上的病(事)假,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2、请假手续。一天以上(含一天)的请假,需由职工本人填写专用请假单,经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如有特别紧急事由不能及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需先电话说明事由,事后再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未办请假手续或未获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3、请假必须一次一请,不可累计。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时补填的任何假条,主管领导不得批准,类似批准一律无效。4、事假按假条声明的理由认定;病假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医疗证明认定;感冒、发烧等小病,可不出具医疗证明,但病假不得超过三天。5、因工负伤,达到工伤条件的,依照工伤办法处理;达不到工伤条件的由馆长核定假期。6、长期病休,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7、在岗期间因故要临时离岗办事的,需获得本部门主任批准后才能离开。否则,查岗时按不在岗处理。此类批假,部主任应以保证库室开放为前提。(二)福利性休假管理办法1、职工福利性休假包括:婚假、产假、哺乳假和丧假。2、婚假、产假、丧假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3、哺乳时间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执行。4、职工房屋装修,原则上按事假办理,图书馆给予一定的宽限,考核时累计在10天之内的不按事假处理。(三)考勤制度1、出勤是图书馆职工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全馆职工应高度重视。考勤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考勤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2、考勤工作由馆办公室执行。3、查岗采用抽查办法进行。不定期、不声明、无固定时间、无查岗顺序、无查岗规律,由馆领14导随机进行。查岗时要认真记录离岗、串岗、旷岗等情况并核实具体时间,情况允许时当事人要签字;如不能签字,应向当事人所在部室主任通报情况,由部主任认定;部主任不能认定的,由馆领导认定。4、全体职工应积极支持考勤工作,当考勤人员进行出勤情况调查时,应如实反映出勤情况;对考勤记录有不同意见时,可向本部主任反映,必要时可直接向馆长反映。5、办公室按月汇总全馆考勤结果,作为职工年度出勤情况考核的依据,并与岗位津贴挂钩。6、职工出勤情况的考核由馆长主持进行。对考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馆长可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对职工出勤情况作最终认定。本制度自2004年5月1日起执行,有关条款由馆长负责解释。15四、图书馆领导接待日制度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图书馆工作人员和读者的意见,营造民主、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特制定馆领导接待日制度。1、馆领导接待日工作归口馆办公室管理,馆现任领导轮流接待。2、馆领导接待日时间为每周周二全天上班时间。馆领导在接待日要确保在岗。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时,应通知馆办公室,安排好替班领导。3、馆办公室选派党性强、作风好、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干部协助接待日工作。具体内容为:根据需要做好上访谈话记录;根据馆领导批示开展调查、处理、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向领导及来访人反馈处理结果;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等。4、在接待中,对当时能够答复解决的一般性问题,接待领导要直接答复解决或责成有关部室当即处理;对当时不能解决的较复杂的问题,接待领导应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并及时向领导班子通报情况,研究制定处理措施,办理后应将结果由相关人员及时向当事人或全馆反馈。5、协助馆领导接待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认真负责地贯彻执行领导批示精神。相关部室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馆办公室督办、查办、催办,并会同馆办公室向来访人及时反馈结果,确保馆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实效性。6、严禁任何部室和个人对上访人进行打击报复,对来访的正当问题要及时办理,不得拖延、推诿。对以上访为由,无理取闹、妨碍图书馆正常工作秩序、经劝告无效者,交校保卫处按相关规定处理。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8、本制度由馆办公室负责解释。16五、图书馆设备管理制度1、图书馆家具、设备由专人负责验收和进行账目管理,实物由各使用部室指定具体责任人保管和使用。2、成批量的、符合学校公开招标条件的,按学校有关公开招标要求采购;零散的、尚达不到学校公开招标条件的,可由馆办或业务部门提出所需设备家具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参考价格和总经费预算,经馆长审批同意后进行采购。3、设备家具购回后须由设备管理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登记账目,账目上要写明设备家具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规格参数、价格、配件及购买日期等,并给设备家具按顺序编号,每件一号,用油漆写好。4、设备管理员要建立设备卡,每件设一卡,卡上注明设备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买日期、价格等。领用人要在设备卡上签名。5、照相机、录音机、录相机、音响设备等全馆公用设备由保管员负责管理,保管员管理的设备也要在设备管理员的设备卡上签名。6、各种设备家具一律禁止私自带回家中使用,违者扣发期末奖酬金。7、家具要建立家具卡,个人领用的办公家具由使用人在家具卡上签名。部室公用的成批家具由各室责任人在家具卡上签名,成批家具按类每室设卡,注明起始编号。8、暂时不用家具由保管员负责保管,并在家具卡上签字。9、各种设备家具使用人不得自行调换、移室。因工作需要、设备家具转换使用人,或转移到其它部室使用,必须到设备管理员处办理转移手续,并检验设备家具无误后由新的使用人在卡片上签名。10、使用人要爱惜设备、家具,不得损坏。凡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一律照价赔偿。11、本制度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有关条款由馆长负责解释。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二〇〇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