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丽连锁经营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加强对圣丽专卖店的经营协调管理,促进专卖店有效地开展经营销售工作,特制定本办法。圣丽公司和各专卖店共同遵守。2.圣丽专卖店系指一切投资且开办后一切费用(包括开办费、工商税收、宣传、交通、通信等)均由加盟经销商负责,经公司同意并签订代理合同书的圣丽品牌产品专卖店铺/商场。3.专卖店的经营管理权独立,但须遵守协议度按照本经营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二、专卖店命名规定1.专卖店名称统一采用“品牌+地名”的方法设定。2.在圣丽公司的许可下,各专卖店的名称为“圣丽XX专卖店”,并授权店序号。三、经营范围的规定1.专卖店只允许在授权区域范围内经营销售圣丽品牌产品。2.各专卖店内经营的商品必须以圣丽品牌为主,不得经营其它厂商品的同类品。四、装修与补助规定1.公司免费提供店铺的装修与布局方案。2.店铺内外的装修及布局必须按公司的统一标准执行。如果因实际情况特需要,VI的基本部分外,可以在公司的允许和指导下作适当的修改。3.公司可按标准规定,根据店铺的实用面积给予一次性的装修补助。五、人员与培训规定1.各专卖店按照公司规定人数及要求合理配置相关人员。2.公司免费为名专卖店相关人员提供专业培训,期间由公司提供食宿。3.接受培训人员需向公司提交有效的身份证件,以予登记备案,并接受公司统一管理,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虚心认真学习。六、营业规范的规定1.各专卖店应统一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待客、执情服务。2.各专卖店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营业时间,但每天的营业时间不少于9个小时。3.为维护统一的品牌形象,各专卖店工作人员开展销售业务工作时均应使用统一着装,正确佩戴工卡。4.各专卖店要按公司统一格式并以专卖店的名义印制相关人员的名片。七、订货单管理规定1.专卖店设计员按公司统一标准进行图纸绘制与标注,并使用公司常规订货单。订单统一注明编号为“英文SL—店序号—年度—XXX号”,如圣丽安华专卖店2008年7月份的第8张订单编号为:SL0108008;SL代表圣丽,01代珍店序号,08代表年,008代表08年的第8张单。2.订单的标准生产周期定为十五天(打款那天开始算起),专卖店的设计师应准确了解公司的生产周期、生产工艺、材料供应及库存情况,合理选择设计方案。公司亦须将上述情况变化及时主动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各专卖店。同时考虑运输及组装方面原因合理安排交货日期。3.已确认且下订金订单图纸,请于确认图纸当天(确有困难于第二天上午12:00前)将图纸和报价回传至公司,由公司客服部进行审核图纸的正确性与计价的准确性,并按规定转厂部备案,再由厂部安排到各部门。各专卖店请在图纸传达的当天与公司相关人员核对订单图纸的收悉情况,以免错漏耽误交货。审核时,如发现交货日期等需要修改,应在收到订单的两个工作日内回复专卖店,并予更改,以达到一致性。八、结算与付款规定1.根据公司的统一供货价,各专卖店负责完成订单的计划和复核工作,并经过公司专人的核对,以核对后的金额为准。2.由于定制家具的特殊性,下订单生产的同时必须交付总额50%的定金,货款可选择以现金或银行汇款的方式交付,公司收到定金或汇款单据后才进行生产,余款在订单发货前如数交清。3.如以汇款方式交付货款,必须在电汇单上注明所属订单及相应款项,于汇款当天将电汇单传达至公司,并告知相关人员。九、发货管理规定1.需要发货的产品由公司负责按统一标准提供免费的纸类或木类包装。2.公司依照交货日期按时发货,由发运部相关人员免费送货到就近货运站并办理托运手续,货运费用由专卖店支付。3.乙方在收到运输方配送到的订单货物时,必须当场核对货物件数和检验货物有无因运输造成的损坏,以便向运输方索赔。4.若货物未如期到达,发运部相关人员有责任协助专卖店查追踪货物去向与托运单位交涉,直至对方收到货物。5.专卖店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选定双方都方便的托运单位,并注明托运货品是否购买保险,如需要则联同指定托运站名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厂运输部。十、遗留问题处理规定1.专卖店遗留问题必须按公司统一规范填写补单,注明单号,由专卖店负责人签字认可,对遗留问题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一张补单上只能填写一个订单的改补问题,如图示位置不够可另附图纸,同样要注明订单号共X页,第X页。2.遗留问题的处理将由责任方承担部份或全部费用,但涉及公司责任的问题处理需预先与公司取得一致的处理意见。十一、售后服务管理规定1.乙方负责所授权区域的售后服务工作,以及顾客投诉问题的协调处理。2.乙方有义务将顾客反映的意见及建议反馈给公司相关部门。3.乙方按照公司统一的五年免费保修政策进行保修,在正常免费保修范围内涉及更换部件和人工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十二、常用物品配送规定1.公司按规定给各专卖店免费提供宣传资料、收款收据、电子版货单、信笺等物品。2.为避免造成浪费,上述物品将根据实际情况限量配送。如大批量需要的,超出部份则按成本价收取费用。十三、品牌物件借用规定1.公司统一制作了授权牌和认证牌各一套,采取借用方式发放给各专卖使用。2.公司发放的品牌物件无需向各专卖店收取任何押金。3.品牌物件于合作期满之后如数退还给公司,如有损坏或丢失则按标准价值(100元/件)赔偿。十四、开设分店管理规定1.各专卖店可以按规定在所授权区域范围内开设下一级专卖店,作为分店。2.开设分店时,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如公司认为该分店符合当地经济条件和市场条件,而且符合公司的市场推广政策,公司予以同意并给以协助。3.各专卖店不得在未经公司允许的情况下或在所授权区域范围以外开设分店。十五、常见问题联系方式1.属生产、产品工艺、出货、质量等题及建议,请与厂部联系。2.凡属订货、货款核算、货运问题(如缺件、少发、错发、运输损坏)等,请以文字形式传真到公司由客服代表跟进。3.凡涉及开张新店,扩大营业及样品更新等问题,请与公司市场部联系。4.凡涉及意见建议和投诉问题请直接与公司总经办联系。新开专卖店的相关规定根据《圣丽加盟经销合同》及《圣丽连锁经营管理办法》现将新开专卖店的相关规定明确如下:1.新开专卖店全部样板(包括趟门)必须由圣丽公司统一制作,不允许专卖店在当地加工。2.专卖店装修方案和样板方案(包括颜色)由圣丽公司负责设计,必须符合统一标准。允许专卖店作适当修改,但修改比例不得超过20%。3.专卖店样板推拉门(不含隔断门)不得少于20款。款式由圣丽公司负责设计,必须符合统一标准。允许专卖店作适当修改,但修改比例不得超过20%。4.专卖店门面招牌及店内形象墙由圣丽公司负责设计,必须100%符合统一准,不允许作任何修改。5.圣丽公司保留以上相关规定的合理解释权。签署《圣丽代理合同书》即表示同意以上相关规定,恕不另行说明。新开专卖店宣传促销资料配货清单序号名称单位单价数量小计备注1宣传资料整本画册本5.0020100按订货额0.3%2四折单页张0.80300240按订货额0.3%3单张张0.1530045按订货额0.3%4形象墙水晶字套2501250○5门头招牌字套6001600○6“特许加盟”授权牌匾块1001100○7中国著名品牌牌匾块1001100○8绿色环保产品牌匾块1001100○9合格检验报告份30130○10保修卡张250100○11零售价目表份50150○12铝材样品套50150○13拉手、轮子样品套1501150○14柜体色板套50150○15百叶色板套20120○16玻璃样品套50150○17店员胸卡块5315○18标准图纸套1501150○19专卖店营销管理手册份6001600○20标价牌份2012030张○21收款收据本5210★22装饰书本530150★23纸杯个0.151000150★24女导购服套4501240冬装、夏装各一套★25安装工服套1202200冬装两件、夏装单件T恤★26雨伞把1020150★27太阳伞把1501450★28手提袋个4150150★29西装套个5304450白色★30储物盒个2510250白色★31睡袍件705350白色★32X架个50150★合计5420说明:1、以上由工厂仓库人员负责按数量在配送样板时一起发货,特殊情况除外。2、以上物品提供情况工厂仓库人员必须做好登记,以便查询或以后收回。3、所有配送样品均需贴上名称和型号(已有名称、型号的除外)。4、○代表新开专卖店公司在合同期内免费提供的物品,合同终止/中止/废除/解约。○物品必须退回公司。★代表新开专卖店必须订购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