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六2目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3)第三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体系………………………………(5)第四章会计政策……………………………………………(6)第五章预算管理………………………………………………(19)第六章货币资金管理…………………………………………(24)第七章应收账款管理…………………………………………(27)第八章存货管理………………………………………………(30)第九章筹资管理………………………………………………(35)第十章投资管理………………………………………………(38)第十一章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40)第十二章基本建设管理…………………………………………(46)第十三章成本费用管理…………………………………………(50)第十四章销售收入管理…………………………………………(52)第十五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53)第十六章财务分析………………………………………………(54)第十七章财务会计档案管理……………………………………(55)第十八章附则……………………………………………………(58)3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财产资金的安全,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1.3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有关单项管理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2.1公司财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严格实行审批制度,保证公司资金运用安全高效,监控到位。2.1.1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和利润分配等的批准职权。2.1.2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的财务预算、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行使审议权,批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实施。2.1.3董事长领导公司的财务决策、控制、管理、监督和公司资产管理及资金运用、资本运作。2.1.4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领导公司日常财务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财务决策等。2.1.5财务总监在董事长的领导下,协助总经理,履行以下职责:2.1.5.1具体组织公司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可能在经济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进行制止或纠正。42.1.5.2负责具体编制和执行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融资计划。2.1.5.3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公司重要经济活动的分析和决策。2.1.5.4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加强资金运作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为搞好公司资产和资金的管理及运作,当好参谋助手。2.1.5.5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体系的设置和财务会计人员的配备,组织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支持财务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2.1.5.6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开发新产品、重大投资、科技研究、商品价格和工资、奖金及福利等方案的制定和重大经济合同的研究和审查。2.1.5.7负责加强与合作结算银行、审计、财税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2.1.5.8负责会签或签署财务预算、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以及与财务收支有关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2.1.5.9对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聘用和财务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提出建议。2.1.6财务部部长在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行使下列职责:2.1.6.1负责主持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组织财务人员按照岗位责任分工,切实地完成各项财务会计业务工作。2.1.6.2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制定财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2.1.6.3负责具体组织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2.1.6.4负责组织成本费用的预测、控制、分析,参与经济责任制的考核,促进公司各单位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2.1.6.5负责组织公司日常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并保证准确、及时地上报。2.1.6.6负责定期组织公司各项资产的盘点,做到账物相符,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2.1.6.7负责组织公司应收、应付、暂收、暂付和备用金的管理与核算,定期核对清收应收账款,控制资金风险。52.1.6.8负责组织及时、准确办理银行结算、资金收支、纳税申报等业务。2.1.6.9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开发新产品、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和会签认证。2.1.6.10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2.1.7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1.8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2.1.9财务会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各级领导应当切实保障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严禁任何人对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2.1.10财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好交接手续的,一律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财务工作。2.1.11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务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移交手续。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工作必须进行监交。2.1.12公司一般财务人员的交接,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执行监交;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交接由财务总监进行监交。第三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体系3.1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统一行使公司财务管理职能。3.2公司财务会计部门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领导下,由财务总监分管,负责具体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3.3公司所属子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在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开展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公司财务部委派会计人员负责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6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体系注:组织机构视公司管理需要的调整而调整。第四章会计政策4.1会计制度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4.2会计年度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4.3、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折算方法4.3.1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4.3.2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以发生当日的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收到出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董事长财务总监总经理财务部主管会计稽核主办报表主办派驻马龙事业财务派驻华宁分公司财务派驻安宁分公司财务派驻沾益分公司财务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董事会基建主办等74.3.3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折算,月末汇率与初始确认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期末公允价值以外币反映的股票等非货币性项目,应先将该外币金额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再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比较,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4.3.4在建工程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4.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一般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以能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为基础4.5、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4.6、存货核算方法4.6.1公司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包装物、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委托加工材料等。4.6.2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进货费用,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不能直接计入商品采购成本的,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或存货成本。4.6.3公司的存货发出按相同的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计入有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相结合。4.6.4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单独核算,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价值又得以恢复,按恢复的数额(以补足以前已计提的数额为限)冲销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4.6.5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方法:①外购存货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②自制存货按制造成本与可变现净值8孰低原则计价,期末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制造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③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7、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4.7.1公司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4.7.1.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4.7.1.1.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帐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中发生的审计、评估等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4.7.1.1.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4.7.1.2企业合并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4.7.1.2.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记账。4.7.1.2.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4.7.1.2.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4.7.1.2.4债务人以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抵债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债务人债务转成资本取得的对债务人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应享有的股份份额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4.7.1.2.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取得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基9础计量。4.7.2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