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开办事处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试行)为严肃劳动纪律,促进我处教师队伍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区教育局有关规定及学校实际,特制定此制度。-考勤适用时间、范围参加考勤的人员:全处所有教职工。考勤适用时间:1定时考勤:每天按时两次签到,并做好签到记录。2随时考勤:每一每一个工作日从早上上班到下午下班结束。具体时间以作息时间表以及通知要求为准。二考勤方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不定时查堂、查各办公室坐班(不做于教学无关的事)。3、会议考勤:各级(含区教研室)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研讨,以通知时间为准。4、考勤责任:中心小学由教导处落实,各村小由各村小落实,全处考勤情况每月汇总后于3号前书面上报办公室公布。三请假规定及缺勤处理1、教职工因事、因病确需请假的应逐级审报审批,严格控制,并以请假批条为依据,一般不允许找人捎假,电话请假。如确因不便,需捎假,电话请假,事后要及时补齐手续,否则按旷班对待,凡不履行请假手续,私自调课不到岗者,一经查出,按旷班规定进行经济处罚,通报批评,给学校造成一定后果的评优一票否决。2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元,超过30分钟的按旷班计,并计入考勤进行量化积分。3、查岗不在者按事假半天。4、旷班、旷会、空堂、溜堂:(1)旷班:一节课从工资中扣除10元,每学期旷班累计超过3天(21节课)评优树先、晋级一票否决。连续或累计超过30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并上报教育局。(2)旷会:每旷会一次扣发工资20元。(3)溜堂、空堂:溜堂一次罚款5元,空堂一节罚款20元,性质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全处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5、事假、病假(1)事假一天扣除工资40元。(2)病假:病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需持乡镇医院诊断证明,三天以上需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假每天扣发工资20元。无形式证明者按事假对待;长期病假(20天以上)按教育局规定执行,本人不参与评优,考核不定为优秀;所有教职工病假扣款经校委会根据职工病情研究后适当返还或补助。另因违法犯罪、打架酗酒致伤者缺勤按事假处理。6、产假、婚假、丧假、培训、公出。(1)婚假:晚婚晚育者婚假七天(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超出的如履行手续按事假对待。(2)喜假:教职工子女婚嫁,准假3天;其侄子、侄女、兄弟姐妹婚嫁准假1天。(3)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实行晚育(女24周岁以上)的,享受六个月的产假(含假期),未实行晚育的享受三个月的产假,男职工家属生产时享有一天的护理假;女职工怀孕期间意外造成流产的,根据情况给予15天的休假,计划外的按事假对待。女职工有不满一岁婴儿的,除每天按时签到,参加周六教研活动,参加各级组织召开的会议,上好自己的课(但不允许私自调课)完成好其他业务的情况下,剩余时间可自由支配。如因自己原因不参加会议、签到等,按旷工、旷会对待。(4)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公、婆、祖父母去世,本市内丧假3天,外地市5天,外省7天,亲叔、伯、婶、大妈去世,本市内丧假2天,外地市3天;岳父母、外祖父母等非直系亲属去世1至半天。(4)培训、公出:教职工因参加培训,继续教育(含自学面授考试,函授面授考试,教师资格证、英语考级、计算机考级、研究生考试)或因公事外出,需持有关通知,办理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超出部分按事假。以上几种情况的福利待遇、工资按正常上班对待。四、审批权限及程序1、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学区校长或教导主任审批。2、中心小学本部各处室人员请假1天由本室负责人审批。3、请假超过1天,不超过3天者,由中心小学校长审批。4、请假3天以上15天以内的,由教育中心校校长审批,中心小学备案。5、超过30天者,由个人写出书面请假报告,中心小学备案,上报区教育局审批。五、中心校教导处、各学区对每学期全勤者可以给予适当奖励。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15天、病假超过30天者不享受本学期的绩效奖。坡开办事处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暂行办法为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充分调动全体教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我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一、教学成绩奖1、全区抽考和毕业班考试,按毕业班和抽考奖惩中相关规定兑现。2、在中心校组织的期末考试中位于全处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本奖项或是现金,或是不低于现金标准的物品。1、2项重复计奖。二、教学成果奖教学成果的界定1、各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2、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具有统一书号且有一定影响的教育教学专著。3、在具有全国统一邮发代号或经上级出版行政机关批准出版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4、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优秀教案反思、自制教具、课件制做评选中获奖的论文、教案、自制教具、教学课件;5、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的教师与辅导教师;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生学科竞赛、技能比赛中获大奖的辅导教师。教学成果的级别依照颁奖单位或出版社的级别认定。奖项设立(一)教研科研1、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国家、省、市、区级分别奖励课题组1500元、1000元、400元、200元。2、在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按2000元、1500元、1000元、1000元、800元、500元、500元、300元、200元、200元、100元给予奖励。3、担任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主编或第一副主编的,按每千字10元给予奖励。参与国家、地方教材编写的,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4、在国家、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一、二等奖的按300元、200元、200元、100元、100元、60元、60元、30元奖励首位作者。国家省市三等奖降下一级二等奖。课件制作、优秀教案、自制教具降一档次。同一篇论文(或课件、教案、教具)以最高奖次为准,不重复计奖。5、在国家、省、市级教育报刊上发表1500字以上的教育教学论文的首位作者,按出版社给付的稿酬的数额的两倍给予奖励,或按获相应级别一等奖的论文给予奖励。6、获省级讲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600、400元,获市级讲课一等奖奖500元,二等奖奖300元,三等奖奖100元,区级讲课比赛一等奖奖150元,二等奖奖60元。公开课按同一级别二等奖奖励。(二)辅导奖1、运动会。在区中小学运动会中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奖2000元,第二名奖1500元,第三名奖1000元,第四名奖500元,第五名奖400元,第六名奖300元。2、乒乓球。在区乒乓球比赛中获男女团体第一名分别奖励900元,第二名分别奖700元,第三名分别奖500元,第四名分别奖200元,第五名分别奖100元,第六名分别奖50元。男女单打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60元,第四名奖50元,第五名奖40元,第六名奖30元。3、艺术节。在区教育局组织的艺术节中,音乐、美术所辅导的项目获区级团体一等奖,分别奖700元(第一名加200元),区团体二等奖,分别奖200元。4、鼓号操。在区组织的鼓号操比赛中获一等奖奖500元,二等奖奖300元,三等奖奖100元。5、广播操比赛。在区组织的广播操比赛中获一等奖奖200元。6、各类学科竞赛。在区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所辅导的项目,获团体(可以以年级为单位)一等奖奖300元,二等奖150元。个人一等奖每人奖30元,二等奖10元(单项、团体不重复计奖)。7、辅导的学生的各级各类演讲、征文比赛中获奖,对辅导教师给予奖励。团体一、二等奖:省级奖300元、200元,市级奖200元、100元,区级奖100元、50元。个人一、二奖为50、40元,40、30元,30、20元;教师辅导学生在各级正规刊物发表文章,处级10元,区级20元,市级每篇奖30元,省级50,国家级100(增刊、专刊按市一级);教师自己发表的有关学校及教学信息、通讯,区级50、市级奖100元,省级奖200元,国家级奖500元。坡开办事处中心小学教师工作考核量化办法推行教师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办法》。一、工作纪律(权数8分)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教师或值班行政人员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严格按《坡开办事处教职工考勤制度》执行。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①病假:全学期累计请假3天以内不扣分,③空岗、旷课每节扣1分,旷班每天扣5分;④迟到、早退、私自调课、溜堂每节课扣0请假3天以上每增加1天扣0.3分;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全学期累计请1天以内不扣分,1天以上每增加1天扣0.5分;.3分;⑤学校会议、学校升降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教研活动,应参加的教师每缺1次扣1分,安排的发言每少一次扣1分;2、凡连续请病、事假达到一定天数者,按《坡开办事处教职工考勤制度》执行。3、全学期出满勤的教师可奖励0.5分。(1)个人自费函授学习、考试(与教育无关的学习、考级除外)应持相关证件,可算公假;除公假外,只要请假,即不予全勤奖励;二、教学常规(权数20分)每学期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理论学习、读书笔记、单元测试、期中期末考查与质量分析等方面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不定期检查。各学校可根据《教学工作管理考核细则》得分,然后折算本项权重得分。三、工作量(12分)1、工作量加分(1)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师任课适当得分。(2)对教师除任课外的其他分管学校工作,适当给分。2、班级人数:各校以自己学校实际定基数,每增加1人或少1人可适当增减分。3、最高工作量:教师最高工作量(包括包班教师)不能超过12分(代课的学校校长、代考试学科的主任标最高工作量)。四、班主任工作(根据班级管理情况加分权数1—3分)(1)各校制定班级管理评比细则,并按细则进行检查评比量化。(2)、学校可根据每学期班级每月得分计算班级排名,按3:4:3的比例给班主任分别加3分、2分、1分五、获奖加分(最高得分7分)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技能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处级一等奖者得0.5分;获区级一、二等奖者分别得2、1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4、2、1分,获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5、4、2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2、开全市、区、处级研究、示范课,如开课质量较高,按一等奖计,如质量仅达到良好,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每人一堂课、帮扶课、骨干教师课、迎检课除外)。3、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得分:团体处一等奖加1分,区一、二等奖加2、1分,市一、二、三等奖加3、2、1分;如无团体奖,设个人奖,则获处级一等奖指导老师每人次分别得0.3分;获区级一、二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0.6、0.3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1、0.6、0.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2、1、0.6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多人指导共同摊分,但每人次的加分之和不能超过团体二等奖得分。由学校选送入围并获奖者,(班科任中的同科目老师,可取指导教师得分的20%计入自己得分)4、制作、演讲类辅导学生获处级一等奖加0.2,获区级一、二等奖加0.5、0.3,市级一、二、三等奖加1、0.5、0.3,省级一、二、三等奖加2、1、0.5。文章发表处级一篇0.1,市、区级发表一篇0.3,省级0.5,国家级1分(必须是正式刊物,增发刊不算)5、教科研论文(1)论文:(正规教育主管部门)获区级一、二等奖者分别得1、0.5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1.5、1、0.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3、1.5、1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4、3、1.5分,正式发表的按相应级别一等奖计(不少于1500字)。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教师的课件制作、教具制作按同级别论文低一档计。(2)课题立项:区级课题立项奖励主要负责人1.5分,成员0.5分(前1人,当学期);课题结题奖励主要